無聲告白 - 第1章

伍綺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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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聲告白

作者:[美國]伍綺詩

譯者:孫璐

征服歐美文壇的華裔作家-伍綺詩的處女作,2014美國年度最佳圖書,美國亞馬遜最佳圖書第1名,擊敗了史蒂芬·金、村上春樹等99位大牌作家,橫掃所有歐美圖書榜單。奧普拉15本年度必讀文學。

講訴的是一個前人從未講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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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終此一生,就是要擺脫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探索了身份危機、人生成就、種族、性別、家庭以及個人道路。。

第一章

莉迪亞死了,可他們還不知道。1977年5月3日早晨6點30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莉迪亞已經死了,他們只清楚一個無傷大雅的事實:莉迪亞來不及吃早餐了。這個時候,與平常一樣,母親在莉迪亞的粥碗旁邊放了一支削好的鉛筆,還有莉迪亞的物理作業,作業中六個有問題的地方已經用對勾標了出來。莉迪亞的父親正在開車上班的路上,他把收音機的旋鈕轉到WXKP頻道,WXKP是「俄亥俄州西北地區最佳新聞頻道」的縮寫,喇叭里傳出的靜默讓他心煩意亂。莉迪亞的哥哥邊從樓梯上下來邊打着哈欠,一副沒睡醒的樣子。莉迪亞的妹妹坐在廚房角落的一把椅子上,盯着碗裡的玉米片,一片一片地吸到嘴裡抿碎,等待着莉迪亞的出現。最後,她不耐煩地說:「莉迪亞今天真能磨蹭。」

樓上,瑪麗琳打開女兒房間的門,發現床上似乎沒有人睡過——羽絨被下面是邊角摺疊整齊的床單,枕頭鬆軟凸起,沒有絲毫凌亂的痕跡。地板上胡亂扔着一條深黃色條絨褲子和一隻彩虹條紋的襪子。牆上掛着科學展頒發的綬帶,還有一張印着愛因斯坦頭像的明信片。莉迪亞的帆布旅行袋堆在衣櫃旁邊的地板上,皺成一團,她的綠色書包攤放在書桌上。梳妝檯上是莉迪亞的「柔寶寶」乳霜瓶,空氣中還飄散着嬰兒護膚品特有的香甜氣味。然而莉迪亞卻不見了。

瑪麗琳閉上眼睛。也許,等她再睜開眼,莉迪亞就會出現,像往常一樣掀開被子露出亂糟糟的頭髮。也許,她沒有注意到床罩底下有個明顯的人形凸起。在她的腦海中,莉迪亞似乎在說:「媽媽,我在浴室;媽媽,我去樓下喝水了;媽媽,我一直在床上躺着呢。」當然,等她真的睜開眼睛,一切都沒有改變。緊閉的窗簾宛如沒有圖像的電視屏幕,令人掃興。

瑪麗琳來到樓下,在廚房門口停住腳步,雙手扒住兩邊的門框探頭朝里張望,她的沉默說明廚房裡並沒有莉迪亞的蹤影。良久,她終於說:「我去外面看看,她可能是因為……」她一邊走向前門一邊緊盯着地板,好像門口的地毯上會留下莉迪亞的腳印似的。

內斯對漢娜說:「她昨晚在她房間裡,十一點半的時候,我還聽見她的收音機在響。」他忽然停住嘴,想起自己並沒有對莉迪亞說晚安。

「要是你都十六歲了,還會被人綁架嗎?」漢娜問。

內斯用勺子戳着碗底,玉米片隨着他的動作枯萎塌陷,沉入混濁的牛奶。

他們的母親踱回廚房的時候,恍惚之間,內斯心底升起一股喜悅和釋然:莉迪亞沒有失蹤,她好端端地在那裡呢。難怪內斯會把母親錯看成莉迪亞,這種情況時有發生——母女倆長得很像,你要是用眼角的餘光打量,非常有可能認錯人:兩人都是尖下巴、高顴骨、左邊一個單酒窩、削肩膀。唯獨頭髮的顏色不同,莉迪亞的是墨黑色,她母親的頭髮是蜜棕色。內斯和漢娜則長得像父親——有一次,一個女人在雜貨店攔住他們問:「你們是中國人嗎?」聽到他們肯定的回答,女人點點頭,表現出一副洞悉一切的樣子。「我就知道,」她說,「從眼睛就能看出來。」說着,她用手指尖向外扳了扳外眼角。而莉迪亞卻公然違抗遺傳規律,不知怎麼,她繼承了母親的藍眼睛。他們知道,這是莉迪亞成為母親寵兒的原因之一,當然,她也是父親的寵兒。

內斯剛才恍然看到的「莉迪亞」抬起一隻手,按在眉頭上,又變回了他的母親。

「車還在外面。」她說。不過,內斯早就預料到這個結果。莉迪亞不會開車,她連初學者駕照都沒有。上個星期她沒通過駕照考試,讓全家人大吃一驚,父親為此甚至都不讓她坐在駕駛座上。內斯攪拌着麥片粥,粥里的麥片早就變成了碗底的爛泥。前廳的鐘表滴答作響,然後傳來七點半的報時聲。大家都沒動。

「我們今天還上學嗎?」漢娜問。

瑪麗琳猶豫了。她站起來去拿錢包,故作鎮定地找出鑰匙:「你們兩個都錯過校車了。內斯,你開我的車上學,順便把漢娜送到學校去。」然後又說,「別擔心,我們會弄清楚這是怎麼回事的。」她一眼都沒有看他們,兩個孩子也沒有看她。

孩子們出門後,瑪麗琳從碗櫃裡拿出一隻馬克杯。很久以前,莉迪亞還是個嬰兒的時候,瑪麗琳有一次在客廳里舖開一床被子,讓莉迪亞在上面玩,自己則走到廚房煮茶。莉迪亞只有十一個月大,當瑪麗琳把水壺從爐子上拿下來的時候,發現莉迪亞站在門口。她嚇了一跳,結果手碰到了灼熱的爐子,手掌立刻被燙紅了,瑪麗琳把紅腫的手放到嘴邊,眼淚汪汪地看着女兒。莉迪亞表現得十分戒備,因為她是第一次踏足廚房這片領地。瑪麗琳並沒想到自己錯過了女兒學會走路時邁出的最初幾步,也沒有意識到女兒已經長大了。她腦子裡旋轉着的念頭並非「我為什麼錯過了」,而是「你還有什麼我不知道的本事」。內斯是在她眼皮底下搖搖晃晃學會了走路的,可她卻不記得莉迪亞是什麼時候學會站立的。但是,現在,莉迪亞已然赤着腳穩穩噹噹地站在那裡,連身衣的褲筒下面露出小小的腳趾。瑪麗琳經常背對着莉迪亞做家務,比如開冰箱或者翻動洗衣機里的衣服。莉迪亞可能在幾周前就學會了走路,當時瑪麗琳也許在忙着做飯,沒有注意到。

她一把抱起莉迪亞,撫摩她的頭髮,誇獎她聰明,說爸爸回家的時候一定會非常自豪。但她也同時有一種「自己熟悉的房間,門卻被鎖住了」的感覺:乳臭未乾的莉迪亞竟然有了秘密。瑪麗琳依然需要餵她吃飯、給她洗澡、把她的小腿塞進睡褲,但莉迪亞生活的某些部分已經被簾幕遮擋了起來。她親親莉迪亞的臉,把她拉到離自己更近的地方,試圖依偎着女兒的小身體取暖。

現在,端着馬克杯喝茶的瑪麗琳突然想起多年前的那次驚喜。

莉迪亞所在高中的聯繫電話就釘在冰箱旁邊的記事板上,瑪麗琳摘下寫有號碼的卡片,撥了電話,手指纏繞着電話線等待着。

「米德伍德高中,」鈴聲響到第四下,校務秘書接起電話,「我是多蒂。」

瑪麗琳記得多蒂:身材如同沙發靠墊,褪了色的紅髮高聳地盤在頭頂。「早上好,」她支支吾吾地問,「我女兒今天早晨去上學了嗎?」

多蒂輕咳一聲,禮貌地表示着不耐煩:「請問你是哪位?」

瑪麗琳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的名字:「瑪麗琳。瑪麗琳·李,我女兒是莉迪亞·李,她上十年級。」

「我查查她的課程表,上午第一節課是——」對方停頓了一陣,「十一年級物理?」

「是的,是凱利老師的課。」

「我找人去教室看看。」說完,校務秘書「砰」的一聲把聽筒放在桌上。

瑪麗琳研究着她的馬克杯,還有杯子在櫃檯上留下的水漬。幾年前,一個小女孩爬進了儲藏室,結果窒息而死。事後,警察局給每家每戶發了一張傳單:如果你的孩子不見了,請立刻去找。請檢查洗衣機和烘乾機、汽車後備箱、工具室,以及孩子可能爬進去的所有地方,如果找不到,請立刻報警。

「李太太,」秘書說,「你的女兒沒去上第一節課,你要給她請假嗎?」

瑪麗琳沒有回答就掛掉了電話。她把卡片放回原位,手指上的汗抹在了卡片上,墨跡洇開了,號碼變得模糊不清,猶如被狂風吹亂,又像是掉進了水裡。

她檢查了每一個房間,敞開每一個櫥櫃,又瞥了一眼空蕩蕩的車庫。混凝土地面上有一塊油跡,空氣中瀰漫着淡淡的汽油味,此外別無他物。她不確定自己在找什麼。可疑的腳印?零星的麵包屑?瑪麗琳小的時候,有個比她大一些的女同學失蹤了,她叫金妮·巴倫,瑪麗琳一直很羨慕金妮穿的馬鞍鞋。金妮去商店給她父親買煙,然後就不見了,兩天後,人們在距離夏洛特斯維爾還有一半里程的路邊發現了金妮赤裸的屍體。她是被勒死的。

這會兒,瑪麗琳開始胡思亂想了。這個夏天,連環殺人狂「山姆之子」——雖然報紙上最近才開始這樣稱呼他——大肆作案,甚至在俄亥俄州,新聞頭條刊登的也是他最新犯下的槍擊案的消息。幾個月之後,警方會抓住這個叫大衛·柏克維茲的傢伙,美國人也會關注別的新聞:貓王去世,新一代雅達利遊戲機閃亮登場,電視角色「方奇」從鯊魚身上一躍而過,然而現在,罪犯尚未落網,所以,深色頭髮的紐約人仍然在爭相購買淺色假髮[1]。這讓瑪麗琳覺得世界是一個恐怖混亂的地方,但她也提醒自己,這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米德伍德。米德伍德雖然以「城市」自居,可實際上不過是個小小的大學城,居民只有三千人左右,從這裡開車,走上一個小時才能到托萊多;周末的時候,當地人只能在溜冰場、保齡球館或者汽車電影院消磨時光,連市中心的米德伍德湖都只能算是一方池塘。(最後一點她搞錯了,實際上,米德伍德湖寬一千英尺,而且很深。)不過,她還是覺得後腰刺痛,仿佛有成群的甲蟲爬過脊柱。

瑪麗琳拉開浴簾,掛環摩擦着撐杆,發出刺耳的聲響,映入眼帘的只有浴缸的白色曲線。她在廚房翻箱倒櫃,檢查了儲藏室、大衣櫥和爐灶,又打開冰箱朝里看:橄欖、牛奶、粉紅泡沫塑料包裝的雞肉、一顆圓生菜、一串綠葡萄。她摸摸冰涼的花生醬瓶,關上冰箱門,搖了搖頭,就好像莉迪亞會藏在冰箱裡似的。

上午的陽光灑滿房間,有着檸檬戚風蛋糕般的細膩質感,照亮了碗櫃、空衣櫥的內部和光潔的地板。瑪麗琳低頭看看自己的手,在陽光的照耀下,空空的掌心反射出柔和的光芒。她拿起電話,撥了丈夫的號碼。

辦公室里,詹姆斯拿着鋼筆敲擊着自己的牙齒,對他而言,今天不過是又一個平凡的星期二。他面前擺着一份打好的材料,其中一行字寫着「塞爾維亞是波羅的海各國中最強大的國家之一」,字跡骯髒歪斜,詹姆斯用筆劃掉「波羅的海」,改成「巴爾幹半島」,然後翻到下一頁,念道:「『黑毛黨』刺殺了弗朗斯·斐迪南大公。」他想:「應該是『弗朗茨』和『黑手黨』。」難道這些學生從來沒翻開過課本嗎?他想象自己站在講堂前面,手執教鞭,身後掛着歐洲地圖。他教的是歷史導論課,主題是「美國與世界大戰」;他並不奢望學生擁有深奧的知識或者驚人的洞見,只要對基本史實有所了解,能夠拼對「捷克斯洛伐克」這個地名便足矣。

他合上論文,在第一頁打分——六十五分(滿分一百分)——然後畫了個圈。每到暑假臨近,學生們都會匆忙準備論文,憤恨的火花於爭分奪秒間迸發,在沒有窗戶的講堂牆壁上砰然四射。他們的文章寫得漫不經心,偷工減料,經常出現攔腰截斷的句子,讓人覺得他們的思維斷斷續續、連不成線。真是浪費,他想。他親自提煉的課堂筆記,親自製作的麥克阿瑟和杜魯門的彩色幻燈片,還有瓜達爾卡納島的地圖,全都是白費勁。對學生來說,除了嘲笑歷史課本上出現過的滑稽名字比較有意思外,這門課無非是畢業之路上的絆腳石之一。還能指望什麼呢?他把批好的論文和其餘的摞在一起,把鋼筆朝紙堆上一丟。透過窗戶,他可以看到綠色的校園小院,三個穿藍色牛仔褲的孩子正在玩飛盤。

詹姆斯年輕時已是初級教師,但經常有人把他錯認成學生。不過,已經好多年沒發生這種事了。明年春天他就四十六歲了。他現在已經拿到了終身教職,漆黑的頭髮里也混進了幾根銀絲。然而有些時候,人們仍然會把他當成別人。一次,教務長辦公室的一位接待員以為他是前來訪問的日本外交官,問他旅途是否愉快。他喜歡人們聽到他說自己是美國歷史教授時臉上那難以置信的表情。「我是美國人。」他這樣說的時候,他們都會驚奇地眨眼睛,他的語調里不乏自我辯護的鋒芒之氣。

有人敲門。他的助教路易莎抱着一疊論文走了進來。

「李教授,我沒想打攪你,但是,你的門是開着的。」她把論文放到他桌上,停頓了一下說道,「這些論文不怎麼好。」

「嗯,我改的這些也不好,還以為高分論文都在你那裡呢。」

路易莎笑了。他第一次見到她,是在上學期的畢業研討班上,路易莎嚇了他一跳,因為從背後看,她非常像他的女兒。她們的頭髮幾乎一樣長,都是深色,光滑柔亮,一直披到肩胛上,坐着的時候胳膊肘向里收,緊貼着身體。不過,當路易莎轉過身,她的長相卻和莉迪亞完全不同,她臉窄,莉迪亞臉寬,她的眼睛是褐色的,眼神沉穩堅定。「李教授,」路易莎伸出一隻手,「我是路易莎·陳。」在米德伍德教書十八年,他想,她是自己的第一個東方學生。想到這裡,他已經不自覺地微笑起來。

接着,一周之後,路易莎來到他的辦公室。「這是你的全家福?」她湊過去看他桌上的照片,沉默地端詳了一陣子。大家都會這樣,這也是他願意公開展示這張照片的原因。他看到她的目光從相片中他的臉移到了他妻子和孩子的臉上,然後又掃視回來。「噢,」過了一會,她說,他能看出,她正試圖掩飾自己的疑惑,「你的妻子——不是中國人?」

大家都會這麼說。但是,他本以為路易莎會有不一樣的反應。

「不是,」他說,又把照片朝着她擺正了一點,相框和桌面形成了完美的四十五度角,「她不是中國人。」

到了秋季學期,他請路易莎為他組織的本科生演講打分,來年四月份,他請她擔任自己夏季課程的助教。

「希望夏天的這批學生會好一點,」路易莎說,「可是,有幾個學生堅持認為,開普敦到開羅的鐵路位於歐洲,身為大學生,他們明顯欠缺地理知識。」

「嗯,我們學校也不是哈佛大學,沒什麼奇怪的。」詹姆斯說。他把兩摞論文併到一起,又平均分開,像玩撲克牌那樣倒扣在桌上,「有時候,我覺得自己的辛苦簡直是白費。」

聽到這話,路易莎有點吃驚。「是學生自己不努力,不是你的錯。但他們也不是一塌糊塗,有幾個人就得了A。」她的眼神一下子變得嚴肅起來,「你的人生沒有浪費。」

詹姆斯的意思是說,他年復一年地講授歷史導論這門課,學生們卻連最基本的歷史年表都不屑於了解。他想,路易莎只有二十三歲,她知道什麼人生,又明白什麼是浪費?不過,聽到她這麼說,他還是覺得舒服。

「別動,」他說,「你頭髮上有東西。」她的頭髮涼涼的,又有點濕,似乎早晨淋浴後沒有完全擦乾。路易莎一動不動地睜大眼睛,盯着他的臉。不是花瓣,他想,是一隻瓢蟲,他把它摘了下來。瓢蟲撐起細如絲線的小黃腿,踮着腳尖,倒掛在他的指甲上。

「今年的煩心事特別多。」一個聲音從門口傳來,詹姆斯抬頭看到斯坦利·休伊特探進半個身子。他不喜歡斯坦[2]——這個男人面色紅潤,膀闊腰圓,和他說話時嗓門很大,而且慢條斯理,好像詹姆斯的聽力有問題一樣。斯坦經常講一些愚蠢的笑話,比如「喬治·華盛頓、水牛比爾和斯皮羅·阿格紐走進一個酒吧……」之類的。

「有事嗎,斯坦?」詹姆斯問。他驀然發現自己的食指和拇指無意間越過路易莎的肩膀伸了出去,比成一把手槍的形狀,對準了斯坦。他連忙把手縮回來。

「我就是想問一個關於院長最新通知的問題,」斯坦舉起一張油印材料說,「沒想要打擾你。」

「我得走了,」路易莎說,「祝你上午有個好心情,李教授,我們明天見。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從斯坦利身邊擠過去,進入走廊,詹姆斯發現她臉紅了,他自己的臉也很熱。路易莎走掉後,斯坦利一屁股坐在詹姆斯的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說,「她今年夏天還是你的助教,對嗎?」

「是的。」詹姆斯攤開手掌,瓢蟲爬上他的指尖,沿着螺旋和圓環形狀的指紋散步。他很想一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開的嘴上,用指關節感受一下他扭曲的門牙。不過,他只是用拇指捻碎了手上的瓢蟲。甲殼的碎片夾在指縫中間,觸感像爆米花的皮,粉身碎骨的瓢蟲變成了一小堆硫磺色的粉末。斯坦利的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書本的書脊上划動,儘管再過一會兒,詹姆斯會寧願時間停留在這個茫然無知的時刻,但是現在,最令他心煩的就是斯坦不懷好意的笑。所以,當電話鈴聲響起的時候,他感到如釋重負,甚至連瑪麗琳聲音里的焦急都沒有馬上察覺。

「詹姆斯,」她說,「你能回家嗎?」

警察告訴他們,很多青少年會毫無預兆地離家出走。他們說,女孩經常會生父母的氣,父母卻渾然不覺。內斯看着警察檢查妹妹的房間,他希望他們能夠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鏡等等尋找蛛絲馬跡的工具,但他們只是拿眼睛看:書桌上方用圖釘固定在牆上的海報、地板上的鞋、半開的書包。然後,那個年輕一點的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亞的粉紅色圓形香水瓶蓋上,像握着一顆小孩的頭一樣。

年紀大一些的警察告訴他們,大部分女孩的失蹤案都會在24小時內自行撤銷,因為失蹤的女孩會自己回家。

「這是什麼意思?」內斯問,「大部分?這是什麼意思?」

警察越過雙光眼鏡的上方瞥了他一眼。「就是說,大部分案件都是這樣的。」他說。

「有百分之八十嗎?」內斯說,「九十?九十五?」

「內斯,」詹姆斯說,「行了,讓菲斯克警官工作吧。」

年輕些的警官在筆記本上匆匆記錄案件細節:莉迪亞·伊麗莎白·李,十六歲。最後出現時間:星期一,5月2日,身穿印花繞頸系帶裙。父母姓名:詹姆斯和瑪麗琳·李。菲斯克警官開始詳細詢問詹姆斯情況,他突然想起一件事。

「你妻子也曾經失蹤過一次?」他問,「我記得那個案子,是1966年發生的,對嗎?」

詹姆斯覺得脖子後方一陣溫熱,似乎有汗水從耳朵後面滴落。他很慶幸瑪麗琳現在正待在樓下守着電話。「那是個誤會,」他不自在地說,「我和我妻子出現了溝通問題,因為家務事。」

「知道了。」年紀大一些的警官拿出他自己的筆記本做起了筆錄,詹姆斯曲起手指,在莉迪亞的書桌上輕輕敲擊。

「還有什麼問題嗎?」

廚房裡,警察們翻動着家庭相冊,想找一張莉迪亞臉部的清晰照。「這張。」漢娜指着相冊說。這張照片是去年聖誕節照的,上面的莉迪亞面有慍色。當時,端着相機的內斯想哄她笑,卻沒有成功。她坐在一棵樹下,背靠着牆,照片裡只有她一個人。她臉上的表情是赤裸裸的挑釁,目光仿佛穿透了相紙,直視着你,似乎在說:「看什麼看?」內斯無法從這張照片上分辨她藍色的虹膜和黑色的瞳孔,閃光的相紙把她的眼睛變成了兩個黑洞。當他從雜貨店取出沖印好的照片,看到這上面妹妹的表情時,就後悔拍下了這個瞬間。但是,他現在不得不承認,漢娜手上拿的這張照片還原度非常高——至少很像他最後一次見到莉迪亞時她的模樣。

「別選那張,」詹姆斯說,「莉迪亞是在做鬼臉。看了這張照片,人們會以為她總是這個樣子。選一張好的。」他翻閱相冊,挑出最後一張,「這張好一點。」

這是一周前莉迪亞十六歲生日時照的,她坐在桌邊,塗着唇膏,面帶微笑。雖然她的臉朝向鏡頭,但眼睛卻看着取景框以外的地方。她在笑什麼?是看到了什麼好玩的東西嗎?內斯想。可能是他或者父親說的什麼話逗樂了莉迪亞,抑或是出於什麼他們不知道的原因。照片中的莉迪亞看上去像雜誌廣告裡的模特,唇色暗沉濃艷,纖細的手掌托着一碟均勻灑滿糖霜的蛋糕,她開心的樣子簡直不像是真的。

詹姆斯把放在桌上的生日照推到兩名警察面前,年輕的那個把照片塞進一個馬尼拉加厚紙質文件袋內,站起身來。

「這張就可以,」他說,「如果明天還沒有找到她,我們會製作一份傳單。別擔心,我敢肯定,她會回來的。」他講話時,一星唾沫飛到了相冊上,漢娜用手指把它擦掉。

「她不會一聲不吭就離家出走的,」瑪麗琳說,「如果是瘋子或者神經病把她綁架了怎麼辦?」她伸手去拿早晨的報紙,報紙一直就擱在桌子中央。

「儘量別去擔心,夫人,」菲斯克警官說,「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發生。大部分案件里……」他看了內斯一眼,然後清清喉嚨,「失蹤的女孩幾乎都會回家的。」

警察走了以後,瑪麗琳和詹姆斯守着一張便箋紙坐着。警察建議他們給莉迪亞所有的朋友打電話,聯繫可能知道她去向的每一個人。於是,兩人一起列了份名單:帕姆·桑德斯、珍·皮特曼、謝莉·布萊爾利……雖然內斯沒說什麼,但他清楚,這些女孩從來都算不上莉迪亞的朋友。自從幼兒園開始,莉迪亞和她們就是同學,這些女孩偶爾會打來電話,和莉迪亞嬉笑一番。有時,莉迪亞會對着聽筒大喊:「我明白了!」有時,到了晚上,她在樓梯平台那裡的窗戶前一坐就是幾小時,電話擱在膝蓋上,肩膀和耳朵夾着聽筒。每當父母經過,她就壓低聲音含糊地嘟囔,小指絞着電話線,直到他們走開為止。內斯覺得,父母就是根據莉迪亞的這種表現,寫下了那些可能知道她去向的女孩的名字。

然而內斯知道莉迪亞在學校里的樣子,見過她是如何沉默地坐在餐廳里,而其他女孩都在閒聊,見過她們抄完了莉迪亞的作業,她是如何一言不發地把本子塞回書包。放學後,她都是獨自一人登上校車,安靜地坐在內斯旁邊。一次,他在莉迪亞接電話時經過,發現她不是在和同學八卦,而是在告訴對方當天的家庭作業——閱讀《奧賽羅》第一幕,完成第五部分的奇數習題——然後就掛掉電話。第二天,當莉迪亞再次蜷縮在窗台上耳朵貼着聽筒的時候,內斯在廚房裡拿起分機聽筒,結果只聽到低沉的撥號音。莉迪亞從未真正擁有過朋友,她的父母卻從不知道這個事實。如果父親問:「莉迪亞,帕姆最近怎麼樣?」莉迪亞會說:「噢,她很好,她剛加入了拉拉隊。」聽到這樣的回答,內斯也不會反駁她,反而驚異於她的鎮靜,還有說謊時連眉毛都不抬一下的高超技巧。

不過內斯現在不能告訴父母真相,他看到母親在一張舊發票的背面潦草地塗寫着一個又一個人名,然後問他和漢娜:「你們還能想起誰來?」他馬上想到了傑克,嘴上卻回答「沒有了」。

整個春天,莉迪亞都和傑克待在一起——或者說,傑克黏着她。每到傍晚,他們就會坐着傑克開的甲殼蟲汽車兜風,莉迪亞直到晚飯時間才會回家,假裝自己一直待在學校里。這段友誼「突如其來」——內斯拒絕用別的詞來形容它。傑克上一年級的時候,他母親帶着他搬進街角那座房子裡,內斯曾經覺得他們可以成為朋友,然而,結果並非如此。傑克當着其他小孩的面羞辱過他,在內斯的母親離家出走時嘲笑他,那時,內斯還以為她再也不會回來了。就好像,內斯現在想起來,就好像沒有父親的傑克有資格就父母離家發表意見似的。伍爾夫一家搬來時,所有的鄰居都在背地裡談論珍妮特·伍爾夫是怎麼離婚的,還有珍妮特在醫院上夜班時,傑克是怎樣到處亂跑的。那年夏天,鄰居們也八卦過內斯的父母——不過內斯的母親最後回家了,傑克的母親卻仍舊是離婚狀態,傑克也還是個四處亂跑的野孩子。

現在呢?就在上周,出門跑腿的內斯開車回家,看到傑克在遛狗。當時內斯正沿着湖岸前進,準備拐到他們住的那條小街上去,這時,他發現傑克從岸邊的小路上走過來。傑克個子很高,身材瘦削,他的狗跑在前面,輕快地連蹦帶跳朝一棵樹奔去。傑克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舊T恤,沒有梳理過的淺棕色捲髮向上翹着。內斯開車從他身旁經過,傑克抬頭看他,幾乎微不可察地點了點頭,一根香煙叼在嘴角。內斯覺得,與其說是打招呼,傑克的舉止更像是表示他還認得自己,僅此而已。而且,他的狗也肆無忌憚地盯着內斯的眼睛,漫不經心地抬起一條腿撒起尿來。莉迪亞就是和這麼一個傢伙度過了整個春天。

內斯想,要是自己供出傑克,父母會問:「我們過去為什麼不知道?」那麼他就得告訴父母,莉迪亞和傑克曾經幾乎每天下午都在一起,而且,為了給莉迪亞打掩護,他當時向父母撒了謊,說是「莉迪亞和朋友學習去了」,或者「莉迪亞放學後留在學校研究數學題」。可他應該說的實話則是「她和傑克在一起」「傑克開車帶她出去了」或者「她和傑克一起走了,天知道他們去了哪裡」。不僅如此,即便只是說出傑克的名字,都意味着他得承認自己不願意承認的事實:傑克根本就是莉迪亞生活的一部分,至少在過去的幾個月里一直如此。

桌子對面,瑪麗琳翻看着電話簿,念出上面的號碼;詹姆斯負責撥號,動作小心緩慢,用一根手指撥動號碼盤。隨着一個個電話打出去,他的語氣也越來越疑惑:「是嗎?她沒和你說過什麼計劃嗎?噢,我知道了。好吧,無論如何還是謝謝你。」內斯打量着廚房桌子的紋理,還有擺在面前打開着的相冊。相片被抽走的那一頁留下了一塊空白,透過空空如也的塑料套,可以看到相冊封底的白邊。他們的母親一隻手在電話簿上由上到下划動,指尖都被油墨染成了灰色。漢娜伸過腿來,腳趾碰到了內斯的腳趾,這讓他覺得有些安心,但他並沒有抬頭,而是合上相冊。桌子對面的母親又劃掉了名單上的一個名字。

打完最後一串號碼,詹姆斯放下電話,從瑪麗琳手中接過名單,劃掉「卡倫·阿德勒」這個名字,字母「K」被他劃出的線攔腰截斷,變成了兩個工整的「V」。不過,透過這條線,他還是能看清這個名字:卡倫·阿德勒。周末的時候,除非莉迪亞已經完成所有的家庭作業,否則瑪麗琳是不會允許她出去玩的——而等她完成的時候,通常已經是星期天下午了。在某些這樣的星期天下午,莉迪亞會去購物中心見朋友,讓父親開車接送她,比如:「我們幾個人要去看電影《安妮·霍爾》,卡倫非常想看。」詹姆斯會從錢包里抽出一張十美元紙幣,推到桌子對面的女兒眼前,這個動作的意思是:好的,去吧,玩得開心。現在他突然意識到,自己從未見過任何一張電影票根,他想起來,當他開車到購物中心接女兒回家時,莉迪亞是獨自站在人行道上等他的。不知有多少個夜晚,他曾經微笑着在樓梯下面收住步子,聽着莉迪亞打電話的聲音從樓梯平台上傳來:「噢,天哪,我知道的,對吧?那麼,她接下來怎麼說的?」可是現在,他反應過來,莉迪亞已經好幾年沒有給卡倫、帕姆或者珍打電話了。他想起那些漫長的下午,他們還以為莉迪亞放學後留在學校學習,而實際上她可能去到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想到這裡,詹姆斯驀然發現,他已經用黑色墨水在卡倫·阿德勒的名字上畫了無數條交叉線。

他再次拾起話筒,撥出電話。「我找菲斯克警官。是的,我是詹姆斯·李。我們聯繫了莉迪亞所有的……」他遲疑了一下,「她在學校里認識的所有人。不,一無所獲。好的,謝謝你。是的,我們會的。」

「他們準備派一名警官去找她。」他放下聽筒,「他們說,要保持電話暢通,也許她會打電話回來。」

晚餐時間來了又走,但沒有一個人吃得下去,他們像電影裡的人那樣,只是象徵性地把叉子舉到嘴邊,似乎進食只是一種毫無意義的儀式。電話鈴卻一直沒有響起。半夜的時候,詹姆斯送孩子們上床睡覺,雖然孩子們並沒有反對,但他還是站在樓梯下面目送他們上樓。「我賭二十美元,莉迪亞天亮之前就會往家裡打電話。」他有些過於一廂情願地說,但沒有人笑他。電話依舊沒有動靜。

樓上,內斯關上自己房間的門,躊躇不決。他想去找傑克——他敢肯定,傑克知道莉迪亞在哪兒,但父母還沒有睡覺,他無法從他們眼皮底下溜出去。他的母親已經神經過敏,坐立不安,連聽到冰箱製冷器開啟或關閉的聲音,她都會嚇一跳。透過窗戶,他能看到伍爾夫家黑漆漆的房子,車道是空的,傑克的鐵灰色大眾汽車一般都停在那裡。像往常一樣,傑克的母親又忘記打開前門的燈了。

內斯試圖思考。昨天晚上,莉迪亞有沒有顯得反常?他曾經整整四天不在家,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次,因為他去參觀了哈佛大學——哈佛!——秋天的時候,他就要去那裡讀書。複習應考期——接待他的哈佛學生安迪說,所謂的複習應考期,就是在考試前有兩個星期的時間死記硬背和參加派對——之前,學校開課的最後幾天,校園裡瀰漫着一種躁動不安、近乎節日的氣氛。整個周末,他都敬畏地在校園裡遊蕩,企圖把一切都印在腦子裡:龐大的圖書館的凹槽支柱,淺綠色草坪對面的紅磚建築,每一座講堂里飄溢着的甜美的粉筆灰的味道。他發現,每個人的腳步都是那麼地堅定有力,目標明確,仿佛知道自己生來就註定取得偉大的成就一樣。星期五晚上,內斯躺在安迪宿舍地板上的睡袋裡,安迪的室友魏斯帶着女朋友走進來,把他驚醒了。燈光亮起,內斯嚇了一跳,眨着眼睛看向門廊,只見一個留着鬍鬚的高個子男孩和一個女孩手拉着手,慢慢出現在耀眼的白光之中。女孩有一頭紅色的波浪長發。「對不起。」魏斯迅速關了燈,內斯聽到他們小心翼翼地穿過公共客廳,走進魏斯的臥室。他一直睜着眼睛,好讓它們重新適應黑暗。他心想:原來大學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