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殿春秋 - 第1章

肯·福萊特


書名:聖殿春秋

作者:肯·福萊特

出版社:上海譯文出版社

教堂是怎樣築成的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國內有一本極受歡迎的雜誌,叫《世界之窗》,介紹各國的風土人情、新聞時尚,銷量有幾百萬。那時根本就沒有什麼互聯網,國門乍開,信息渠道十分狹窄,該雜誌幾乎是唯一的途徑,當紅暢銷在所難免。《世界之窗》每一期裡面還會摘譯縮寫一部西方的驚悚小說,這是亮點中的亮點,也是我還有其他很多中國人最早接受同時代世界級暢銷書的管道了,那種新鮮熱辣的刺激,至今猶在心頭。最難忘其中縮寫過一本名叫《針眼》的暢銷書,作者是肯·福萊特,寫二戰諾曼底登陸戰前,盟軍大布疑兵,偽造登陸地點,結果被希特勒的一個超級間諜識破,誰能阻止他改變歷史的方向?

故事十分精彩,卻也留下十分的遺憾,因為一部長篇被縮寫成十幾頁,讓人難以盡興。當時忍不住想,什麼時候能夠讀到原書就好了。沒想到改革開放的速度實在驚人,過了兩年,我和幾個中學同學相約去上海旅行,逛到福州路外文書店的樓上,誤打誤撞一頭闖進一個寫着「外國人不得入內」的所在,裡面儘是一個名為「光華」的出版社「出版」的外文原版書,其中就有《針眼》。

想來這也是天意了,當然毫不猶豫地買下。回到家鄉以後,一時也沒去看,因為當時英文水平有限,看看簡寫本還可以,看原文足本就困難了。有一天放學回家,看到我父親辛豐年正捧着《針眼》看得起勁。這有點奇怪,因為我相信父親對任何「暢銷」的東西,都是沒有興趣的。到了晚上,他完全沒有放下那本書的意思。到了第二天,他看完了。這本書寫得非常吸引人,父親對我說,「就是太黃了。」父親的遺憾,立刻轉化為我學習英語的強大動力。我花了整整一個月,連猜帶蒙,活生生把這本書硬啃了下去。這是我平生讀完的第一部英文小說原著,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只覺得自己有一種突飛猛進、脫胎換骨的感覺。

到了八十年代,西方通俗小說的翻譯就多起來了,陸續又讀了福萊特的《呂蓓卡密鑰》和《聖彼得堡來客》,都是讓人慾罷不能,必須一口氣讀完的驚悚題材。也就慢慢知道福萊特是英國頭號暢銷書作家,作品全球銷量超過一億冊,那時候J·K·羅琳還沒出來混呢。

前幾年在美國的時候,常常到書店裡去逛。有一天一眼看到一個熟悉的作者名字:福萊特。可是書名卻是陌生的:《聖殿春秋》。越翻我越吃驚,這不是我所熟知的福萊特的間諜和驚悚題材,風格與他以往的作品非常不同,將近千頁的超級長篇,寫的是十二世紀的英國人,用五十年的時間,在一個叫王橋的地方,造了一座教堂。

福萊特寫中世紀造教堂,而且寫了一千頁,這太不可思議了啊。好奇心讓我忍不住買了一本回家細讀,看看他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藥。這一看不得了,昏天黑地,夜不能眠。首先,這是一部驚悚小說家寫的「嚴肅」文學,一部真正意義上的歷史小說。其次,這部「嚴肅」小說比他的「非嚴肅」小說還要引人入勝。事實上,福萊特自己也說,這是他最心愛的作品,是他最成功的作品,也是他最暢銷的作品。



小說一開始寫十二世紀一個叫湯姆的建築工匠,一生最大的夢想是造一座大教堂。這主要是出於生計的考慮,那是個兵荒馬亂加天災人禍的黑暗年代,怎樣才能努力讓自己和妻子兒女活下去,是普通人面臨的最大問題。那時候要蓋座大教堂,可不像今天我們造住宅小區,幾個月就可以搞定,那是需要幾十年的光陰,差不多可以提供一輩子的穩定口糧,對湯姆這樣手藝高超的工匠來說,絕對是個理想的工作。

全書散布着各種中世紀建築工藝的細緻描寫,從藍圖的設計、石料的開採、行業的規範,到門框的工藝、立柱的配置,各式各樣的細節,應有盡有。這正是對現實主義的偉大傳統的延續,黑格爾曾經稱讚《伊利亞特》中火神兼匠神赫菲斯托斯替阿喀琉斯打造盾牌的著名場景。「二十隻風箱對着坩堝吹呼,噴出溫高不等的熱風,效力於忙忙碌碌的神匠,有的亢猛熾烈,順應強力操作的需要,有的輕緩舒徐,迎合神匠的願望。工作做得井井有條。」黑格爾說,一切真正的史詩對於家庭生活、社會風俗、勞動技藝都要描繪出完整的圖畫,因為這些都是民族精神意識的表現形式。

如果你對現實主義或黑格爾毫無興趣,那也沒關係,這些對中世紀職業的描寫依然會吸引你,因為福萊特可不完全是出於對荷馬的敬意才花上這些筆墨的。倒霉的湯姆空有一身絕藝,既生逢亂世,自己又是時乖命蹇,災禍不斷地降臨到頭上。他用盡一切謀生手段,拖着一家,穿過一個個森林,來到一個個城鎮,別說造大教堂了,就是要找到個替人加固房頂的臨時性工作都十分艱難。小說寫盡了一個中世紀的父親,要為自己的妻兒努力打拼,想出一切辦法不讓他們挨餓的卑微努力,彼心彼情,和將近千年後的我們,是一樣的。在連續性的失敗後,他來到巴塞洛繆伯爵的城堡,向管家求一份低下的工作,遭到斷然拒絕。絕望中,湯姆從技術專家的角度,向管家指出城堡在建築上的一大堆缺陷,這些弱點將會成為防禦上的重大缺陷。旁邊的伯爵一聽就明白了,立刻雇用了湯姆,因為他正在策劃謀反,戰爭迫在眼前。

可見,在任何時代,手藝不是萬能的,但是有手藝的,總是比沒手藝的,機會要多那麼一點。



湯姆的飄蕩,來到一個終點,那就是王橋修道院。在這裡,他遇見全書的另一個主人公,王橋修道院副院長菲利普修士,他們一起來打造一座大教堂。菲利普篤信上帝,品德高尚,充滿同情與愛心。但這種信仰不是抽象的,更不會像埃科的《玫瑰的名字》中的威廉一樣總是在與人進行沒完沒了的神學討論。菲利普是一個有信仰的人,也是一個實在人。對菲利普來說,信仰上帝總是體現為很現實的行動,比如修一座大教堂。為什麼要修呢?也很簡單,因為原來的教堂被燒掉了(為何被燒是全書的一個關鍵情節,這裡不作劇透)。

作品從菲利普的角度,寫中世紀一座修道院的內部管理,同對湯姆手藝的描寫一樣,也是細節豐富,讓人大開眼界。菲利普是一個非常能幹的人,他把他的修道院管理得井井有條,但是一場大火幾乎把他推向絕境。這時候,從天而降的湯姆就有點像是上帝派來幫助他的建築之神了。湯姆向菲利普描述他的重建計劃,這一段長篇大論,濃筆重墨,堪稱經典。湯姆胸有成竹,從容自信,盡顯神匠風采,而菲利普則被一步步吸引,在憧憬中心醉神迷。這也讓人不禁想起《越獄》中的邁克·史高飛向他哥哥林肯描述逃出狐狸河監獄計劃的場景。史高飛和湯姆一樣,也是一位出色的建築師,技術是他們求生的共同法則,這也許不完全是巧合。

湯姆的設計比原先的教堂要宏偉得多,這裡面當然有他的私心,可以把工期拖得長一點,確保全家的長期生計,但這也是無可指摘的吧。就菲利普而言,把教堂搞大,當然更是不壞,可以擴大影響,可以吸引更多的百姓。但還有其他一些東西,這裡面有一個工匠對自己手藝的驕傲和期待。菲利普問湯姆為什麼渴望造一座大教堂,湯姆回答說:「因為它很美。」

還有其他的原因,大家自己去尋找吧。起點總是很簡單,結果卻很不簡單。動機很現實,意義在過程中不斷豐富,不斷超越。如此說來,這個教堂的營造就有點不一般了,這世上的很多事情,其實都是這樣的呀。

藍圖很好,現實卻要殘酷得多,有財政的問題,有來自教會更高層的阻撓,還有王位變遷,軍閥混戰,都給建築工程平添各種障礙,乃至毀滅性的打擊。從這裡開始,大教堂的營造被嵌入一幅廣闊的十二世紀歷史畫卷。



與大教堂的命運關聯的諸多人物之中,巴塞洛繆伯爵之女阿蓮娜的命運着實扣人心弦。湯姆修得了她家的城堡,卻擋不住伯爵的覆滅之命。小說描寫阿蓮娜被凶暴殘忍的世仇威廉·漢姆雷強暴的一段,可能會令國人產生強烈不適。我們都習慣了各種童話中的英雄救美,公主遭遇惡魔,千鈞一髮之際王子從天而降,從此兩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這裡卻沒有什麼王子,只有最令人髮指,最讓人難以忍受的現實。此段描寫在西方讀者中也引起爭議,可我們不要忘了,這是十二世紀,一個極端暴力和野蠻的年代,戰火連綿,法律無存,人命危淺,婦女更如俎上之肉,何以擺脫被宰割的命運?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王子更是等不來的,就是等到今天也不會出現。但這不是結局,更不是一切,阿蓮娜擦乾自己的眼淚和血跡,不是投河上吊,而是下決心復仇,光復家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一個重修「大教堂」的計劃,包含了罪孽、墮落、拯救和重建。這個重修的偉業,靠的是個人堅忍的意志,不屈的精神,與菲利普和湯姆的工程實有異曲同工之妙。這就是無邊罪惡中的善,無盡黑暗裡的光。

我們常常驕傲自己歷史的悠久,史官文化的豐厚。這些年來從小說到網絡到影視,從戲說到正說到歪說,歷史題材洶湧澎湃,滔滔不絕。但是請仔細看一看,我們對歷史的追捧,迷戀的是些什麼?其實大抵就兩個字:權術。以史為鑑,說得好聽,其實鑒的不外乎宮廷政治、官場技能、爾虞我詐。在這些熱門的歷史作品中,人在哪裡?人性在哪裡?人心在哪裡?

看看《聖殿春秋》吧,你也可以說這不過是一部商業化的暢銷小說,充斥着陰謀、暴力和欲望。但是這裡面有些東西,是我們缺少的,甚至是在我們的所謂「嚴肅」作品中,那就是建造。上帝可以是假的,天堂可以不存在,但教堂是可以造出來的。在建造的過程中,完善的是工藝,收穫的是人心。

嚴鋒

他們才是大地的支柱

古今中外的文學界,及至當今的出版界,總要把文學做出雅俗之分,並且習慣於尊雅抑俗。殊不知,陽春白雪,從來和者甚寡;而下里巴人,卻始終受到大眾歡迎。

其實小說這種文學體裁,從其誕生之日起,就是一種通俗文學形式。唐時的文人都競相在詩壇上一顯身手,如今我們所見的唐人傳奇小說,不過是詩人們的餘興遊戲之作,當年是難以登大雅之堂的。然而隨着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崛起和市民階層的形成,小說居然得以蓬勃興旺,成為市民文學的骨幹;箇中道理,恐怕不言自明了。我國的四部長篇古典文學名著《三國》、《水滸》、《西遊》、《紅樓》和若干短篇的《唐宋傳奇》以及後來的明、清兩朝的擬話本小說,之所以能夠經得起時間的滌汰,同時受到文人墨客和普通百姓雙方面的珍愛,其原因就在於這些作品既有深刻的認識價值,又有重要的文學價值,寓教於樂,雅俗共賞。

再以十九世紀以來真正以小說征服了文壇的西方文豪狄更斯、巴爾扎克、托爾斯泰等人為例,他們的作品之所以能夠在世界各國家喻戶曉,其中的緣由,不亦是桃李無言,下自成蹊嗎?美國南方文學的領軍人物威廉·福克納的作品一向以費解著稱,但也曾多次列入暢銷書榜,不是也很說明問題嗎?

反觀某些「純文學」作品,小說到了沒有情節,人物到了只有心理活動的地步,雖不乏某種深刻,但於作者,未免是關在象牙之塔中閉門造車(說得難聽些,頗有無病呻吟之嫌);於讀者,不啻嚼蠟而難以卒讀。這樣的作品縱有千般哲理、萬種寓意,又有多少人去理會?

誠然,通俗絕不等於庸俗。通俗者,是指其為大多數讀者所喜聞樂見,並非沒有高雅的情趣和高超的技巧;庸俗者,則誨淫誨盜,不堪入目,大抵粗製濫造,即僅供陰暗角落赧顏竊讀,必不能堂而皇之地流傳於世。

總之,從來作為通俗文學形式的小說,其中的珍品既然能夠普及和傳世,必定有引人入勝的情節,栩栩如生的人物,反映社會現實的廣度及深度乃至耐人尋味的深邃哲理。由情節而人物而社會而哲理,這既是小說從產生到成熟的發展歷程,亦是判斷一部作品高下的準繩和衡量我們自己閱讀和欣賞能力的標杆。

英國作家肯·福萊特的名字已為各國讀者所熟悉。自一九七八年他的處女作《針之眼》(Eye

of

the

Needle)一書問世並一舉獲得美國偵探作家俱樂部獎以來,接連發表的《三角諜戰》(Triple,一九七九年)、《呂蓓卡密鑰》(The

Key

to

Rebecca,一九八〇年)、《聖彼得堡來客》(The

Man

from

St.

Petersburg.一九八二年)、《與獅同眠》(Lie

Doum

with

Lions,一九八五年)等六部作品都是國際範圍的暢銷書。這些小說都在特定的歷史或現實大事件中,圍繞着英雄美人展開扣人心弦的驚險情節,深為讀者所喜愛。

說起來,撰寫驚悚小說並非他的初衷。他在二十多歲擔任英國《晚間新聞》記者時,由於出差途中要等候返程火車,便去參觀了彼得伯勒大教堂(即書中王橋大教堂的原型)。原來,他自幼生活在清教的環境,對周圍的景觀從不留心,只是讀了有關大教堂建築的書籍,才引起了好奇。那天的參觀,使他對中世紀修建的大教堂嘆為觀止,由此而引動了一系列的思考:當時的人們生活水平低下,科學技術並不發達,到底是出於何種動機,運用了什麼手段,才建造了如此巍然聳立數百年的宏偉建築呢?他經過翻閱書籍,答案逐漸清晰,而為了全面綜合地再現那一段輝煌的歷史,他認為只有寫一本長篇巨著的小說。但他自知,以他當年二十七歲的年齡,閱世不深,筆力不逮,尚不勝任這樣浩瀚的文字工程。於是他便一方面積累素材,構思人物與情節,一方面寫出一系列驚悚小說以練筆。之後,歷經十個寒暑,又埋頭疾書三年,方才推出這部八十餘萬字,跨越數十個春秋的歷史題材小說。儘管他自己為改弦易轍擔着風險,別人也對他的另闢蹊徑缺乏信心,但該書甫一問世,便征服了讀者,在各國都銷售甚旺,往往兩倍於他原有的暢銷作品,並時時占據銷售榜首。這至少說明他的創新得到了廣泛的認同。

福萊特寫作《聖殿春秋》的實踐證明:模式不能等同於風格。一個成熟的作家應有自己的獨特風格,但他的作品一旦形成某種固定模式,不但會失去讀者,也會使作家自己的創作陷於千篇一律的俗套窠臼。

福萊特是一位創作欲望十分旺盛的作家。由於始終心懷創作中世紀修建大教堂題材的巨著的宏願,他並不滿足於已取得的世界著名驚悚小說家的成就,仍要創新和突破。於是,如上所述,在構思、練筆和積累素材長達十年之久以後,又默默耕耘了三年,才拿出了這部《聖殿春秋》。正如美國《出版家周刊》的評論文章所指出的:「他冒了一切風險,卻成為一個不折不扣的勝利者。」

他在邁出這新的一步時,並未摒棄原有駕輕就熟的手法,相反地,他保留了自己的風格,但又刻意求新。

他依然選擇了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期(一一二三—一一七四)來展開他的故事。不過,與其說這是從亨利一世(一一〇〇—一三五年在位)到亨利二世(一一五四—一八九年在位)之間的二十年爭奪王位的內戰期,不如說是哥特式建築的誕生期,因為書中主要人物的命運無不與修建大教堂息息相關。小說的背景是真實的,不但斯蒂芬、莫德、亨利這三位君主,格洛斯特的羅伯特伯爵、亨利主教、貝克特大主教這些人物確有其人,連聖但尼修道院教堂首用哥特式扇形拱頂(一一四〇年)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慘遭四名騎士謀殺(一一七〇年)這樣的事件也都有案可查。這就使通篇故事具備了中世紀初英格蘭那種特定的歷史氛圍。

這裡需要贅言的是涉及西方基督教教堂一些粗淺概念。首先,教堂有幾個級別:教區的中心,通常就是教區主教的駐蹕之地,要建立大教堂;一般的村鎮中都要設置教堂;學校等集體單位都備有小教堂;而官邸豪宅中則都辟有祈禱室。由此可見,基督教堂不僅有規模大小之分,也有地位高下之別。筆者在幾次出訪歐洲各國時,有幸遍觀從最原始質樸的木板教堂,到厚實的土牆建造的較高的大教堂雛形,直到雄偉高大的成熟的哥特式石砌大教堂。那時我已經翻譯過本書,算是實地考察了歐洲不同階段教堂的發展,印證了從書中獲得的知識。其次,是關於大教堂的形制。大教堂的正門一般朝西,因為直對正門的中殿的終端聖壇要坐東——教會相信,基督教的發祥地或者他們所膜拜的耶穌基督在歐洲的東方,即中亞。大教堂都十分高大挺拔,固然體現了人們「通天」的神聖嚮往(我國的大型建築,如宮殿和廟宇,則伸展開闊,要「接地」,體現了東西方不同的哲學理念),但更重要的是,顯示了人們對偉大工程的追求。正是在大教堂的修建中,實用的科學技術和建築藝術,得以迅猛發展。教堂的俯視圖呈十字形:東西向的正殿要長,南北向的側翼要短。這種外形固然有宗教符號的象徵意義,但從力學角度,十字交叉則形成了牢固的結構。在中世紀,著名的大教堂都附有修道院,是供修士們研習和抄寫《聖經》及靜修的神學院。其中以本篤派的苦修者居多。教堂的周圍便是墓地,用來埋葬本地的信徒。而教堂前面的廣場,不拘大小,都是當地居民(當然都是教眾)的聚會場所。每逢禮拜天,便開放集市,做買做賣;還有演出——起初是宗教勸善內容的神奇劇,後來發展出通俗劇,以及吟遊詩人、江湖藝人的種種表演。可以說,為市民階層喜聞樂見的戲劇及說唱就是在這裡發展成型的。由此可見,教堂在當時人們的精神生活及物質生活兩方面都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義。福萊特正是抓住了這樣一個聚焦點,一方面展示了那個歷史時期的宗教和世俗生活;另一方面,更主要的,凸顯了那些代表前進力量的普通百姓中的精英,如何在極端困難的環境中,不畏險阻地發展着生產力,從而推動了社會的進步。顯然,修建大教堂這一偉大功業,主要是由具有才華的建築匠師們完成的,如書中所敘,教會的神往,豪門的私慾,只不過是這些普通勞動者用來實現自己的宏願的輔助力量。所以說,他們才是「大地的支柱」。台灣譯本出版時將本書更名為《聖殿春秋》,大概是他們的信仰使然,可惜卻將故事的主題局限於建築大教堂的具象上,而忽略了更深層次的對於勞動者的艱辛付出及崇高精神的謳歌。

在這部八十餘萬字的長篇小說中,作家繼續發揮了講故事能手的本領,在情節的鋪排上,極盡跌宕起伏之能事,而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呈波浪式滾動遞進狀,令讀者難以釋卷。當然,情節必須有細節加以支撐,沒有細節,作品就缺乏力度,也無法感人。福萊特無疑研究了大量的史料和哥特式大教堂的文獻,再加上他那豐富的想象力,從而為我們提供了一幅中世紀英格蘭的衣、食、住、行及生產和戰爭等包羅萬象的風俗畫,使我們得以徜徉其間,和書中人共同去觀察、去體驗、去思考。作家在細節的描繪上有兩點給人印象頗深:一是凡與主題有關的便不厭其詳,如對大教堂、對生與死的描寫;二是他的筆端始終飽蘸感情的濃墨,是與非、美與丑、愛與憎,深深滲透在字裡行間,激起我們和人物的共鳴,與他們一起喜怒哀樂。

由於作品重點寫了哥特式建築誕生和成型這一歐洲中世紀文明的側面,書中的主要人物便都以智慧為共同特徵。菲利普、沃爾倫、湯姆、傑克、阿蓮娜、里甘這些人自不待言,就是阿爾弗雷德那樣的蠢笨漢子和威廉那樣的渾橫兇徒,也都不乏心計和狡詐。於是,讀者所看到的便是一場場人與人的鬥智或一個個擺脫困境的計謀。正是在這種緊張激烈的場面中,這些智慧人物的各自不同的特徵也就躍然紙上了:菲利普的精明、沃爾倫的陰險、湯姆的機警、傑克的靈氣、阿蓮娜的聰慧、里甘的奸猾……無一不活靈活現地突顯在我們面前。他們有血有肉,有色彩鮮明的個性,又有具體而微的行動,也有內在的心理依據,讀來真實可信。

不難看出,福萊特在撰寫這部小說時是遵循了歷史題材小說的鼻祖瓦爾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一七七一—一八三二)所奠定的基本原則的,我們甚至可以從本書中看到司各特的代表作《劫後英雄傳》(Ivanhoe,一八一九年,描寫亨利二世之子「獅心」理查一世在位期間入侵的諾曼底貴族和英格蘭土著、百姓之間的爭鬥和文化上的融合)寫作手法的一些影子。但福萊特終歸是我們時代的作家,和一百七十年前的先輩不同。這不僅表現在敘述角度多藉助書中人物的視角等現代派技巧上,更主要的還表現在作者所賦予作品的主題和對人物理解的現代意識上。簡言之,福萊特是以一個現代人的觀點去認識和總結十二世紀時的事件和人物的。這就必然拉近了我們和歷史的距離,如同身臨其境,令人倍覺親切。

對當今人類的現代意識有重大影響的弗洛伊德心理學和存在主義哲學,指出了人類求發展的本能和只有敢於付出代價,才可恢復個人決定自己生活價值的自由。在本書中,無論是王位之爭還是王權與教權之爭,抑或正義與邪惡雙方之爭,歸根結柢全是一種謀生存、圖發展的競爭與奮鬥;其中的是與非,只在於是「為了創造世界之最美好的事物」,還是僅僅為了一己之私。湯姆和傑克為了建造更雄偉的建築物而胼手胝足;菲利普和喬納森為了修道院和王橋鎮的繁榮而嘔心瀝血;阿蓮娜為了實現對父親發下的誓言而含辛茹苦……都為我們樹立了人生的楷模。儘管這種奮爭有時可能是痛苦的磨礪,但全人類的繁榮、興旺、和平、幸福及進步,不正是有賴於這些奮鬥不懈的人物嗎?

總而言之,不同層次的讀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欣賞習慣去品味本書豐厚的內涵:可以耽於動人的情節,可以學習歷史背景或建築學等方面的常識,可以汲取書中人物的智慧為我所用,也可以探討人生哲理。

以上所寫,可說是譯者的一點個人心得和體會,願與讀者諸君共享。還必須說明的是,本書涉及頗多英國歷史、基督教和建築學方面的知識,無論在時間還是在地域上都和我們的現實生活相距甚遠,本人在翻譯時雖時時留心,仍不免有文字上的不妥或疏漏之處,尚望專家學者及讀者朋友不吝指正。

當我最後譯完全書,掩卷深思時,心頭不由得浮現出一種感慨。書中所寫的時代,相當於我國的宋朝,彼時英格蘭的文化和生活水準不知要落後於我國多少年!然而在那裡後來卻發生了工業革命,率先進入了近代社會,在全球領一代風騷。反躬自問,我們這些生活在現在這個年代的炎黃子孫,難道不該有更大的作為嗎?這或可算做並非題外話的一些思考吧!

胡允桓

為台灣宏觀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譯本而寫

一九九三年七月

為上海譯文出版社重印本修改補充

二〇〇九年三月

[1]

Eye

of

the

Needle這一書名,我國大陸初版時曾譯作《針眼》,後來我為台灣版翻譯時,專門在譯者序中仔細論述了何以應該譯作《針之眼》,此處不擬贅言。誠如早些年的日本電影《人證》應該譯作《人性之證明》一樣,才能準確表達原意,不致產生誤解。

前言

沒有任何事情會照你預計的那樣發生。

包括我本人在內的很多人,都對《聖殿春秋》感到驚異。人們已經把我當成了驚悚小說家。在寫作生涯中,當你有所建樹時,聰明之舉便是在你的餘生中每年都寫一些同樣類型的東西。小丑不要妄想扮演哈姆雷特;通俗歌手不該去寫交響樂。我不會甘冒犧牲我的名聲之險去撰寫超出我的特長和屬於非分之想的作品。

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上帝。我並非大家所說的那種崇尚精神世界的人。按照我的代理人的說法,我身為作家的最大的問題便是:我不是一個備受折磨的靈魂。讀者諸君指望從我這裡讀到的無非是一個修建教堂的故事。

因此,《聖殿春秋》未必是該由我來寫的小說——連我自己都有這樣的看法。我提筆撰寫之後又將其束之高閣,有十年的時間未作一顧。

事情就是這樣。

在我的孩童時代,我們全家都屬於一個叫做「普利茅斯兄弟會」的清教團體。對我們而言,教堂只是中間有一張桌子、四下圍着幾排椅子的空蕩蕩的房間。舉凡繪畫、雕像,以及一切裝飾都在禁止之列。該團體也不鼓勵其成員到敵對派別的教堂去。因此,我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對歐洲教堂富麗堂皇的建築寶庫一無所知。我在二十五歲前後擔任倫敦的《晚間新聞》記者時,開始涉足小說創作。當時我即意識到,我從來未對身邊的城市景觀感興趣過。而且,我也沒有掌握描述我的人物所從事的建築業的詞彙。於是我便購買了一本尼古拉斯·佩夫斯納所寫的《歐洲建築概要》。該書使我對建築,尤其是教堂建築,大開眼界。佩夫斯納在寫到哥特式大教堂時,確實情有獨鍾。他寫道,尖頂拱在歷史上難能可貴,在解決技術問題——如何建造更高的教堂——的同時,也使之具備了挺拔崇高之美。

在我閱讀佩夫斯納的專著之後不久,我所在的報紙派我去東英格蘭的彼得伯勒城。我早已忘記了我正在撰寫的故事,卻始終牢記着我將其擱置之後要做些什麼。我有一小時的時間等候返回倫敦的火車,想起了佩夫斯納對中世紀建築迷戀和鍾情的描寫,於是便前往觀看彼得伯勒的大教堂。

這就是那樣一種時刻。

彼得伯勒大教堂的西端,有三座巨大的哥特式拱門,像是為巨人進出而設。其內部比外面還要古老:由規則的圓形諾曼式拱券構成的連拱廊,莊嚴地排列着,直通側廊。如同一切偉大的教堂一樣,這裡既寧靜又優美。但還不僅如此。由於佩夫斯納的著作,我對背後的工作略知一二。我知曉人們修建更高更美的教堂的種種努力的故事。我了解這座建築物在歷史——我心中的歷史——上的地位。

我為彼得伯勒大教堂心儀神迷了。

參觀大教堂成了我的一項愛好。每隔數月,我都要驅車前往一座英格蘭的古城,住進一家旅店,研究那裡的教堂。就這樣,我拜訪了坎特伯雷、索爾茲伯里、溫切斯特、格洛斯特和林肯的大教堂,個個都獨具特色,也都有可歌可泣的故事。大多數人只花上一兩個小時參觀一座大教堂,而我卻願意逗留上兩三天。

那些石頭本身就揭示了建造的歷史:中斷和開始,損毀和重修,繁榮時的擴建,奉獻給出資付款的富人的彩色玻璃窗飾。另一方面,也講述了大教堂在城中所占的位置。林肯大教堂與城堡隔街相望,宗教和軍事兩種勢力面面相覷。溫切斯特大教堂坐落在棋盤式街道的中間,那是中世紀一位自詡為城鎮規劃者的主教的設想。索爾茲伯里的大教堂在十三世紀時遷址,從設防的山頂——那裡的舊教堂的殘跡依舊可見——改建到開闊的草地上,表明持久的和平已經到來。

然而,有一個問題卻始終縈繞在我的心頭:為什麼要建造這些教堂呢?

有些答案很簡單——為了上帝的榮光,出於主教的虛榮,以及如此這般——但這些於我都不滿足。中世紀大教堂的建築是一個令人驚嘆的歐洲現象。那些建築匠師沒有強力的工具,他們也不懂得結構工程的數學計算,而且他們還一貧如洗:當年最富有的王公們,可以說,也沒有現代監獄中囚犯的日子過得好。可是,他們卻豎起了前所未有的最美的大教堂,而且建築之精,使之在數百年後的今天,依然巍峨聳立,供我們研究和讚賞。

我開始閱讀有關這些教堂的書籍,但我覺得那些書不能令我滿意。書中盡有對高聳的美學讚嘆,但對活生生的建築物卻涉及甚少。這時,我得到了讓·金培爾撰寫的《大教堂建築師》一書。金培爾是法國一個藝術商家族的不肖之子,卻和我一樣對高側窗是否產生美感顯得更加熱衷。他在書中寫道,實際上是那些住在簡陋破屋中的人們建起了這些傳奇般的建築。他瀏覽了眾多法國修道院的薪俸記錄,對建築匠師是何許人及所掙幾何頗感興趣。例如,是他第一個注意到,很有一些是女性人名。中世紀的教會是注重性別的,但女人卻和男人一樣參與了大教堂的建築施工。

金培爾的另一部著作《中世紀的機械》使我懂得,中世紀是一個高科技迅速創新的時代。其間,水力磨坊在工業上得到多方面的廣泛應用。之後,我又對中世紀的普通生活產生了興趣。而且,我漸漸明白:對於中世紀的人們而言,修建大教堂何以成為順理成章之舉。

解釋起來並不簡單。有些類似設法理解二十世紀的人們為什麼花費那麼多的錢財去開發太空。在這兩種情況中,都有一整套勢力網在起作用:科學上的好奇,商業上的利益,政治上的敵對,以及普通百姓精神上的嚮往。依我之見,只有一個途徑來全面繪製那一套網絡:寫一部小說。

在一九七六年的某個時候,我擬出了這部小說的提綱,並寫下了大約四章的文字。我把提綱和書稿寄給我的代理人阿爾·祖克爾曼,他回信說:「你創作了一幅花團錦簇的地毯。你所需要的就是一系列相互關聯的動人的情節。」

回顧起來,我能夠明白,我在那二十七歲的年齡,是寫不出這樣一部長篇小說的。我就像是一個學習水彩畫的小徒弟,卻在準備一大幅繪製油畫的畫布。公平地說,這樣一部主題的作品應該是長篇巨著,涵蓋數十年,還要形象地展現中世紀歐洲的偉大氣概。而我正在撰寫的卻是相當平淡無奇的作品,而且即便如此,我也沒掌握其寫作技巧。

我擱置了大教堂的小說,另闢蹊徑:關於二戰期間一名德國間諜在英國活動的驚悚小說。所幸,那樣的創作我還得心應手,這部名為《針眼》的小說成為我的第一部暢銷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