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mpire手冊 - 第1章

顏涼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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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mpire手冊》作者:顏涼雨

文案

發生在一北方中型工業城市中的吸血鬼和人類的快樂生活。

PS.絕對原創,木有雷同,但素會向《都市妖奇談》致敬。

因為真的很喜歡那文的調調。

於是這其實就是一個披着吸血鬼和耽美外衣的市井童話,希望大家看得輕鬆快樂^_^

內容標籤:幻想空間

都市情緣

靈異神怪

搜索關鍵字:主角:戚七,李爽,薄西岩,帕塔,劉汀

晉江編輯評價:

戚七是個賣光盤的小販,某天他依舊擺地攤賣碟,

暫代城管執勤的片兒警突然來掃街,於是小販戚七跑,片兒警李爽追。

連續三天,李爽竟然都沒追上一個十幾歲的孩子,他身手敏捷的有些誇張,這讓李爽十分不滿。

於是,他趁小孩不備,用麻袋套住帶回了派出所。

本想義正言辭的教育一番,卻被孩子的幾滴眼淚弄的心軟,還將他帶回了家。

慢慢地,他發現這個孩子總是半夜出門去動物園,他到底要幹什麼,這孩子到底是什麼人?

本文是篇吸血鬼文,但是與其他吸血鬼文不同的是,

作者將主角定位為一個平凡的吸血鬼,沒有血族親王高貴的血統,沒有整座城市遍地的吸血鬼,他只是生活在這個城市中的一個小人物,過着平凡的生活。

文章描寫了兩個小人物之間充滿生活氣息、十分貼近生活的故事,讓人讀起來十分親切。

再加上戚七時不時的孩子氣動作——委屈的掉幾滴眼淚、縮再被子裡賴床等,都戳中了萌點。

第1章

夜總是熱鬧非凡,尤其是在這樣的大城市。

霓虹燈把步行街照得如同白晝,晚飯過後出來散步的人們三三兩兩的逛着,各色攤販則辛辛苦苦地守着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兒,巴望着顧客盈門,呃,應該是盈棚。

別小看這一個個巴掌大的小棚子,那也是有正規營業執照的,攤主再不濟,人家那也叫文明個體戶。風來了能擋擋,雨來了能遮遮,哪怕城管來了人家都穩坐釣魚台。

我是商戶我怕誰!

可有些業界同仁們,經營成本就比較低廉了。要麼在地上鋪塊破布擺上兩樣商品就算開張,要麼直接對準顧客欺身上前——

「哥們兒,要盤嗎?」

戚七捏起破布兩角,把自己的攤位又往旁邊移了移,生怕讓眼前敬業的同行給不小心一腳踩了。他那盤脆弱得跟山東煎餅似的,可禁不住這麼摧殘。

被上門銷售的男人顯然對戚七的攤兒更有興趣,只見他煞有介事的拍拍直銷男的肩膀,頗為語重心長道:「跟人家小孩兒學學,都是搞盜版光盤的,你這玩意兒弄得像傳銷,誰人會問?哪個敢買?」

「少來,你當我第一天跟這兒賣盤啊,」直銷男裹緊內側掛滿光盤的軍大衣,衝着男人翻白眼,「看上人家小伙就直說,覺得好看你有能耐整回家去,見天兒晚上在這裡晃晃晃你不累哥兒幾個還都看煩了呢。」

直銷男話音剛落,立刻有三個着同款式軍大衣的男人橫空出世,就跟從地底下冒出來似的,整齊劃一的點頭加附和:「很煩,很煩,你很煩。」

被嫌棄的男人哀怨的蹲了下來,和戚七面對面,眼對眼:「你就忍心看他們這麼擠兌我?」

戚七哭笑不得:「我連你叫什麼都不知道好不好,而且你確實影響我們做生意了。」

男人不能苟同:「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時期,賣盜版光盤是沒有前途的。」

戚七饒有興味的挑眉:「那你說說看,做什麼有錢途呢?」

「跟我唄,」男人想都沒想,張口就來,「我養你。」

戚七嘴角抽搐:「信不信我咬你。」

男人輕佻的吹了記口哨,然後曖昧的眨眨眼:「別太重就成。」

戚七想撓牆。

擺地攤是個很艱辛的營生,尤其是擺地攤賣盜版光盤。高成本,低收益,外帶時不時出現的這種騷擾。戚七知道自己柳葉彎眉櫻桃口,誰見了都樂意瞅。但問題是他一男的,怎麼還能總招來男的呢!

這事兒困擾了戚七很久,後來還是他的前一任房東,一個在大學生科院擔任講師的男人給他解了惑。

那人的結論是: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同性和同性湊數,是為了減少地球的人口包袱。按照達爾文的進化論,這屬於高等物種的自我保護。

戚七不是個記性特別好的人,可就這番高論,他是死活沒忘掉。就像個豐碑,佇立在他腦海里,風吹不倒雨澆不爛,偶爾發生剛剛那種騷擾事件,得,它便愈發的高大威猛且泛起粼粼金光。

不遠處忽然響起刺耳的警笛聲。

戚七幾乎是條件反射的把地攤對摺對摺一提溜,便塞進了大號的蛇皮袋子裡。末了胳膊瀟灑一甩,袋子上身,腳底抹油,溜之大吉。

據小道消息稱,最近城管隊伍內部整頓隊風隊紀,所以掃街的事兒就給了轄區派出所。戚七很喜歡這個結構調整,因為片兒警們比城管可愛多了,雖然他們也拿着從保安那兒借來的電棍,可基本都是擺設。拳打腳踢更是不存在,唯一能做的只是徒手撲狼或者在撲不到的情況下言語威脅。

比如——

「前面背蛇皮口袋的小子你給我站住!」

第2章

擺地攤是個辛苦活,不光高成本低收益時不時的被莫名其妙的人騷擾,還得練好腳板以應對市容市貌的清潔工或者其相關兼職人員。

當片兒警是個勞碌命,不光高強度低工資時不時的有光榮了的危險,還得練好腳板以應對某些兼職——比如取締無牌無證無攤位且倒騰非法音像製品的小商小販。

李爽剛從警校畢業,來到這個城市的時候那真可謂雄心勃勃,尤其是到市局報道的時候,被局長一番鏗鏘有力的動員給鼓舞的,恨不得立馬一腔熱血鑄春秋。結果沒等他體內熱血冷卻呢,一紙分配,他就被踢到地方派出所了,緊鄰當地小區居委會,作用基本就是大媽們的左膀右臂。抓個溜門撬鎖的毛賊,平個打架滋事的混混,這就算大活兒。像今天這樣為人手不足的工商行政部門的兄弟頂上,實在是太普通不過的事兒。

「前面背蛇皮口袋的小子你給我站住——」

李爽一邊追,一邊用盡全力的呼喊。街上半數壓馬路的都讓他給喊回頭了,可那真正該停下的王八蛋愣是裝沒聽見,且還有愈逃愈快的趨勢。

李爽眯起他1.5的眼睛,如果剛剛沒看錯,自己追的不過是個十五六的孩子,這要還把人追丟了,他這警校800米5000米的雙料冠軍就沒臉回所里了。

思及此,李爽頓覺腳底生風,隱隱有進入無我境界的趨勢。風在耳邊呼嘯而過,周遭一切都變成了簡單的線條和光點,視網膜上沒用的都閃一邊兒去,只留下狡猾的逃竄者。

李爽一直追到了胡同里。

也不知道城市裡哪那麼多幽長的小巷,七扭八拐的且陰風測測,小破孩兒在前面跑,李爽在後面追,卻又總覺得還有人在背後追自己。李爽不自覺的握緊手中的警棍——掃街不讓帶槍,一律發棍——脊背一陣陣往上竄涼氣。

與此同時,李爽的視線也愈發的模糊,眼前就剩個蛇皮袋子在半空中飛啊飛。

小孩兒跑得飛快,李爽想不通對方小小的身體裡怎麼有那麼強的爆發力和那麼持久的耐力。有那麼一瞬間李爽恍若回到了少年時代,那時他家門口的土路也是七拐八拐,每到放學,他就喜歡追着村口的野狗跑,有時候跑進山里,也是在這樣縱深而狹長的小道,唯一不同的是,巷子或許會有死胡同,而山路,永遠沒有盡頭。

看着小孩兒在分叉路左拐的時候,李爽不自覺的勾起了嘴角。那是條死胡同,他記得清清楚楚。

果不其然,沒過一會兒,那堵五六米高的水泥牆就出現在了奔跑者的前方。李爽不自覺就放慢了腳步,等着看小孩兒束手就擒。

可讓他奇怪的是小孩兒並沒有慢下來,應該說,反而更快了!他幾乎是朝高牆衝過去的!

電光火石間,李爽甚至沒看清楚對方是如何辦到的,小孩兒已經乾淨利落地翻身上牆,穩穩落在牆頭。

李爽站在牆根兒底下,呆住了。

小孩兒半蹲在那裡,單手撐地,背後的蛇皮袋子還在夜風裡餘波蕩漾,證明着剛剛發生的並非幻象。再然後,他回過頭來,齜着虎牙沖李爽得意的笑。

見李爽還呆在那裡不動,小孩兒惡作劇的眨眨眼,忽然低低出聲:「喵~」

李爽的警棍應聲落地,骨碌碌滾出去好遠。

小孩兒似乎又笑了下,不過李爽並未看清。因為下一秒對方已經矯捷的翻下牆頭,隔着厚厚的遮擋,李爽只能憑聲音推斷,小孩兒悠哉游哉的走了,而且還是哼着小曲兒的,就像只偷魚成功的貓兒。

李爽嘆口氣,有些頹喪的把警棍撿起來。他努力回憶着小孩兒的臉,卻發現只記住了虎牙和酒窩,因為它們真的很漂亮,就像童年記憶中的大太陽花。

說到童年,李爽又想起了在鎮上寄宿念書時總愛在學校附近轉悠的那隻黑貓。記憶中它不屬於任何人,任何家庭,只忠於自己,最喜歡在胡同的牆頭上優雅踱步,晴天趴在那裡曬太陽,雨天則不知躲去了哪裡。而每到晚上,它便會成為夜的一部分,只留下兩顆綠寶石一樣的眼睛,在黑暗中閃着詭異的光。

第3章

「於是,你就這麼灰頭土臉的回來了?」

「我本來想趾高氣昂來着,怕你承受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