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長的旅程 - 第1章

愛德華·摩根·福斯特(E.M.福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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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信息

書名:最漫長的旅程

作者:[英]E·M·福斯特

ISBN:9787532772124

譯者:蘇福忠

責任編輯:宋玲

產品經理:邵明鑑

前言



書名的來歷

不管怎麼說,《最漫長的旅程》都是一個比較少用的書名,讀者需要把這部小說閱讀到五分之二的樣子,才知道這個書名的出處。在本書第十三章,主人公里基拜訪埃米莉姑媽,順便憑弔古蹟「圓環陣地」,休息時從口袋裡掏出雪萊的詩集,讀到雪萊的長詩《心之靈》里的這些詩句:

我從未屬於那個龐大的一族

它的教條是每個人應該挑選

這世界的一個情人或一位朋友

其餘所有的人雖然公平或聰慧

卻埋於無情的忘卻——儘管它隸屬

現代道德的準則,那條走出來的路

那些可憐的奴隸在上面步履蹣跚

在死人堆里緩緩走向他們的家園

藉助這世界寬闊的大路——走啊走

與一個傷感的朋友,抑或提防的對頭,

開始那最沉悶最漫長的旅程。

故事到這裡,里基和女主人公阿格尼絲正在熱戀中,帶情人兒來見這世上唯一的近親,埃米莉姑媽。他們是坐火車來的,幾十公里的旅程,不算遠。再說了,整個英格蘭也沒有多大,橫貫東西不過二百來公里,從南端到北端也就是六七百公里。顯然,最漫長的旅程,不是指這次走親戚的活動。

里基二十三四歲,父親和母親去世早,幾乎像一個孤兒一樣長大了。埃米莉姑媽為人刻薄,喜怒無常,姑侄關係並不親密,但是他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最親近的人。這次探訪,完全是因為里基談戀愛了,有心愛的姑娘了,出於人之常情,帶來讓姑媽看看。此前的十二章,基本是寫男主人公里基在劍橋大學的生活以及假期中到幾個親戚朋友家裡小住,其中包括女主人公阿格尼絲的家。在那裡,阿格尼絲的情人傑拉爾德在踢足球時突然死亡。這對阿格尼絲的打擊很大,因為傑拉爾德是一個運動員,體格健康,瀟灑英俊。在這次打擊中,里基用他在大學裡學到的知識,給了阿格尼絲很大安慰,他們似乎順理成章地發生了戀愛。他的戀愛遭到了朋友安塞爾的堅決反對,並且在信中明確提出了反對的理由:「你根本不是一個應該結婚的人。你的身體有殘疾:我們曾經幾次討論過。」「你從未屬於那個龐大的一族。」「男人和女人要求截然不同的東西。男人想愛人類;女人只想愛一個男人。」「我個人反對彭布羅克小姐的理由如下:(1)

她不嚴肅。(2)

她不誠實。」

故事讀到這裡,我們真應該為主人公里基慶幸,因為正如上述詩中所言:每個人應該挑選這世界的一個情人或一位朋友,而里基二者都占了。他似乎應該「開始那最沉悶最漫長的旅程」了。然而,就在他剛剛把雪萊的詩集裝進口袋不久,他的姑媽告訴他,他有一個私生子弟弟,就是陪她生活了二十年的斯蒂芬·旺哈姆。里基聽到這個消息,毫不猶豫地認為這又是他一貫怨恨的父親作的孽,如雷轟頂,暈了過去。他不敢面對這個私生子弟弟,在阿格尼絲世故而老到的周旋下,這場危機總算對付了過去。里基一心嚮往文學,但是寫的短篇小說不成功,生活還得繼續下去,他應阿格尼絲的哥哥彭布羅克先生之邀,到一所二流私立學校——索斯頓公學,教書去了。

鄧伍德大廈的新生活並不如意,私立學校的生活不僅喚起了里基對不幸的童年的記憶,還因為許多觀念上的不同,令他對阿格尼絲的成見越來越深,里基的婚姻出現了無法補救的裂痕。他們的女兒出生了,卻像里基一樣,是個瘸子。因為照顧不好,很快便夭折了。埃米莉姑媽那邊也麻煩不斷。斯蒂芬長大成人,不服姑媽的管教,富有心計的阿格尼絲從中使了手段,埃米莉姑媽決心把斯蒂芬送到殖民地去。斯蒂芬不干,帶了姑媽給他的關於身世的遺囑,來找兄長里基。仗義的安塞爾到索斯頓公學來拯救里基,和斯蒂芬戲劇性地相識,對里基家庭的過去更加清楚了。安塞爾不顧眾人阻攔,當着全體師生的面,直言相告斯蒂芬是里基母親的私生子,而不是父親的孽障;里基聽了,又一次暈倒在地。

里基終於明白,他不能結婚,應該面對私生子弟弟,承擔起一個男人的責任。他決心用真情把毛病多而性情真的弟弟帶上一條正常的生活之道。他漸漸地看清了妻子阿格尼絲的淺薄和自私,一個圖謀遺產的女人,終於逃離婚姻的牢籠,和弟弟去找埃米莉姑媽,協商解決斯蒂芬的財產繼承問題。斯蒂芬嗜酒如命,不顧向里基許下的戒酒承諾,再次喝醉,臥倒在鐵軌上。里基找到他時,看見火車開來,他以一個男人的責任感,拼力把他拖下鐵軌,自己卻被火車齊膝蓋碾斷雙腿,不久死掉。斯蒂芬活了下來,結婚成家,有了女兒,並決心把女兒帶向大自然的懷抱。

戀愛——結婚——當老師——死去,里基的這段生活僅僅持續了兩年多,卻似乎就是書名所指的「最漫長的旅程」了。



奶牛在那裡

「奶牛在那裡」是本書開篇的第一句話。一群劍橋大學生正在討論客觀物質是否存在的問題。客觀物體只有人看見時才存在呢,還是它們本身就是一種真實的存在?七嘴八舌,非常有意思,可是爭論清楚卻很困難。學校的周圍到處可見奶牛在草地上吃草,以奶牛為例,似乎可以把事情簡單化了。但是,奶牛在那裡還是不在那裡?能否辨明,還是取決於客觀性和主觀性。客觀性說:奶牛在那裡。主觀性說:我看不見奶牛,奶牛就不在那裡;我看見奶牛了,但不是我認定的奶牛,我仍然可以視而不見,說奶牛不在那裡。這是哲學問題,而主人公里基對哲學問題很頭疼,對文學着迷,覺得奶牛應該在那裡,否則他就沒法寫作了。另一方面,他對朋友安塞爾的觀點也信服:你說奶牛在哪裡就在哪裡,全看奶牛是否符合你心目中的奶牛標準。也正是憑着這樣的模稜兩可的哲學觀點,里基走上了最漫長的旅程,試圖靠近「龐大的一族」的生活:結婚——工作——繁衍後代。

然而,對他而言,「奶牛在那裡」,不僅僅指他自己的客觀存在,更進一步指向了他的殘缺身體——他是個瘸子。用我們慣用的話說,里基算得上「身殘志不殘」。否則,他也不可能進入劍橋大學這樣門檻兒很高的學府。他廣交朋友,廣開思路,廣開眼界,對大自然一往情深,對底層人充滿同情,把校園認作自己的家園,像一塊海綿一樣吸收這個世界。然而這一切,都改變不了他是個瘸子這一客觀事實。他可以掩飾,可以彌補,但在別人看來,「奶牛在那裡」,無法改變。阿格尼絲·彭布羅克第一次來劍橋拜訪,首先看見的就是里基一雙雙畸形的鞋子;赫伯特·彭布羅克始終擔心的是「瘸腿里基」這一輩子能幹什麼,怎麼生存下去,儘管他在劍橋讀書而且有小筆遺產繼承,不缺錢花。

「奶牛在那裡」的嚴酷,不僅指外在的審視觀,也在於內在的連續性——他生養的孩子,一個女兒,也是瘸子。這樣惡性循環永無盡頭,只要生生不息的話。這樣的打擊只是他個人的倒也罷了,他承受得了,因為他的殘疾是與生俱來的,已經與他相伴二十多年,他有了抵抗力。但是,一個殘疾的孩子,涉及的面要廣得多。殘疾的孩子一出生,他的大舅哥赫伯特說話都語無倫次,連接生婆都慌慌張張地躲開了。至於他的妻子,殘疾孩子一出生,他們的裂痕發生了質的轉變。因此,里基終於認識到,有的男人和女人,來到這個世界上,就是為了對方而生,他們會互相攙扶,走完最漫長的旅程。永恆的結合,永恆的擁有——這些正是普通人的誘餌。他不是這樣的男人,阿格尼絲也不是這樣的女人。他們沒有永恆的結合,沒有永恆的擁有。正因如此,孩子不幸夭折,倒讓他如釋重負,更容易分手。

「奶牛在那裡」的嚴酷,在於他的「半個弟弟」——斯蒂芬·旺哈姆,他一直認為是他的父親,作為最後的侮辱,給這個世界帶來一個與他們所有的人都不同的人。在世人眼裡,斯蒂芬生就了粗糙的仁慈,莊稼人的力氣,一個憤世嫉俗的農家孩子。他頭腦簡單,一身蠻力,簡直就是一個壞蛋、土匪,動不動就用武力解決問題。但是,正是這樣一個人,阿格尼絲見到後,一下子想到了她過去的情人傑拉爾德,她朝他轉過身來,好像要撲向他,有那麼一個可怕的時刻,她渴望他把自己緊緊地攬入他的懷抱。

「奶牛在那裡」的嚴酷,在於斯蒂芬是他母親浪漫的結果,而他母親浪漫的果子是圓溜溜的,非常健康的,又是因為斯蒂芬的父親是個非常健康的莊稼漢。相比之下,倒好像他同樣瘸腿的父親生了他,是給這個世界帶來了殘缺。如果他結婚娶妻生孩子,作為父親,還是只能給這個世界帶來殘缺。

「奶牛在那裡」,是這部小說最成功的象徵寫作手法,而主人公里基的肢體殘缺,則是這種象徵最深刻的一筆。



適者生存

這個漢語成語的英文是:Survival

of

the

fittest.懂些英語的人都知道,fittest是fit的最高級形式,照字面的意思,survival

of

the

fittest應該翻譯成「最適合者活下去」。這是真理。作者年輕時所處的年代,這樣的真理的爭論,剛剛塵埃落定。用小說探討這個問題,很時興。

小說中,一共死了四個人:傑拉爾德,運動員,身強體壯,突然死亡;小孩子家貪玩,被火車撞死;里基與火車爭奪弟弟,被火車碾斷雙腿,失血過多而死;里基的小女兒在襁褓中,不禁風寒而死。死亡的時間,應該是襁褓中的嬰兒拖延的時間最長。其次是里基被火車碾斷雙腿,也撐了一定的時間。其他兩個,都是在活蹦亂跳中,突然就死去了。從四個死者的死因看,好像肉體越強壯,越容易死掉。

小說用藝術形式傳達了這樣的信息:適者,不一定是強者;最適合者,不一定是最強者。



學校是縮小的世界

學校,是指英國的公學和私立學校,大約等於小學和中學的階段。有的私立學校,專門為進入大學作準備,又等於高中階段。小說寫的,很明白,是指英國的寄宿和走讀混合的學校。里基在私立學校的生活不堪回首,最難挨的是以大欺小、恃強凌弱的現象。

讀過《簡·愛》的人都知道,書中女主人公簡·愛寄宿的那所私立學校,老師懲罰學生毫不留情,女孩子們的自然卷頭髮都要剪掉!學生們中間以大凌小的現象,最嚴重的是大女生從弱小的女孩子的盤碟里奪食。這種現象在男孩子中間,要可怕得多。但是,真正寫進小說中的並不很多。這大概與男人的尊嚴有關係,因為男人之所以為男人,多數都不願意把小時候受氣的經歷展示給別人。那是在示弱。因此,《最漫長的旅程》中關於英國學校里的霸道描寫,顯得格外珍貴:

蘋果餡餅床都不足掛齒;擰掐、踢蹬、扇耳光、擰胳膊、揪頭髮、夜裡裝神弄鬼、往書上灑墨水兒、塗抹照片,這些惡作劇本身都是區區小事,算不得什麼。不過,聽任這些荒唐的事情沆瀣一氣,繼續下去,那你就會活在一個成年撒旦都不能設計出來的地獄裡。

里基見到傑拉爾德時,首先想到的就是這些。他們都長大了,里基是阿格尼絲的髮小,而傑拉爾德是阿格尼絲的情人。但是,阿格尼絲不知道,有一道陰影把他們兩個男人的生活遮擋在暗地裡。傑拉爾德那時是惡少,而里基那時是犧牲品,歲月的流逝、個人的成長,卻永遠不能夠把他們最初的不平等的交往清洗乾淨。他們在俱樂部和鄉間住宅相遇時,也許會你拍拍我的背,我拍拍你的背,然而學校里的那段生活,是念念不忘的。在里基眼裡,傑拉爾德雖然從男孩兒變成了男人,但是依然表現得無禮、粗魯和冷漠:

他還是那個學校惡少,動不動就擰小男孩子的胳膊,在禮拜堂里往小男孩身上別別針,等他們在單槓上擺動時別針就會刺進他們的肚皮。

里基做了老師,到索斯頓任教,始終站在弱者一邊,不惜和妻子、大舅哥在許多問題上意見相左,但是個人和體制對抗,總是防不勝防。學生滋生出來的那種「人之初性本惡」,在毫無預兆的情況下,都會表現得令人駭然:

級長們都藉故離開了,大一些的孩子站成了圈兒,小一些的孩子受託成為中堅力量,把瓦爾登摔倒在地上,在課桌下面蹂躪他的臉,亂揪他的耳朵……受害者瓦爾登疼痛難忍,大喊大叫,第二天醫生來了,說需要動手術……這孩子沒有死掉,但是他離開了索斯頓,再也沒有回來。

男孩子的成長不需要太嬌氣,但是他們更不需要這種不折不扣的野蠻行為。里基上學的時候受過這樣的欺負,知道這樣的陰影很難抹去,他親自去和受害者瓦爾登交談,但是發現,仇恨的種子已經種下,再難根除,只能寄希望於受害者的修煉和寬容。至於修煉和寬容到一種什麼程度,作者E·M·福斯特在這本書中使用的一些創作手法和他本人的生活經歷,可以從一個側面給我們一些求證。



福斯特的最愛

我的確喜歡閱讀我自己的作品,而且經常閱讀。我對自己認為寫得差勁的部分總是輕手輕腳地走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