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 - 第1章

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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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前言

按語:拙著《紅樓夢全解本》出版後,受到了不少專家與讀者的好評,甚為欣慰。但也有讀者認為,如果能刪掉部分注文,既不影響讀者閱讀,也可節省書的成本,使更多讀者買得起。恰好中央編譯出版社準備出版四大古典小說套書,為了平衡四部小說的注文,《紅樓夢》的注文也嫌太長。因此接受讀者的建議,將《紅樓夢全解本》的注文刪掉了差不多一半,其他一概未動;換言之,此版《紅樓夢》校注本,實即《紅樓夢全解本》的刪節本(僅刪注文)。因此《校注前言》仍用《紅樓夢全解本》的《校注前言》,不再另寫。

《紅樓夢》以其包羅萬象的內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藝術,豐富生動的語言,尤其是眾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不僅在中國小說史上奇峰獨秀,而且在世界文學之林獨樹一幟。它是我國文化遺產中的珍品,值得每一個中國人所珍視。

《紅樓夢》在其尚未完稿的時候,已經被人競相傳抄,輾轉傳閱,不脛而走,蜚聲神州。不僅「士大夫幾乎家有《紅樓夢》一書」(清·潘炤《從心錄》卷首),而且「家弦戶誦,婦孺皆知」(清·繆艮《文章遊戲初編》卷六)。上層社會更出現了「開談不說《紅樓夢》,讀盡詩書也枉然」(清·得輿《京都竹枝詞·時尚門》)的時尚。《紅樓夢》的魅力也使其商業價值大增,「好事者每傳抄一部,置廟市中,昂其值,得數十金,可謂不脛而走者矣」(清·程偉元《〈紅樓夢〉序》)。至高鶚續寫後四十回、由程偉元以活字正式出版完整的一百二十回本後,更出現了風行全國的盛況。時至今日,即使讀不懂《紅樓夢》的人,也都看過《紅樓夢》電影或電視劇,對《紅樓夢》的故事和人物無不耳熟能詳。因此《紅樓夢》已經不是普通的小說,而成為全民珍視的國寶了。

中國古代的文人墨客、傳統學者、官僚士夫,無不鄙薄小說,最多被視為茶餘飯後的談資。唯獨對《紅樓夢》情有獨鍾,愛不釋手。不僅百讀不厭,而且像拜讀經書般尋章摘句,眉批夾評,樂此不疲。久而久之,居然形成了「紅學」。「紅學」由起初對《紅樓夢》的單純評點,逐步發展成為對《紅樓夢》及其作者的全面考證與研究,最後更成立了紅學會,出版研究刊物,勢頭似乎越來越盛。這不僅是中國小說史上絕無僅有的,也是中國文學史上極其罕見的現象。

遺憾的是,「紅學家」們對《紅樓夢》的作者及其版本似乎偏愛有加,而對《紅樓夢》的思想和藝術價值卻缺乏足夠的興趣,因此考證作者和版本的文章和著作連篇累牘,而研究《紅樓夢》思想和藝術價值的成果卻寥若晨星。我認為這是本末倒置。一個作家的價值不在於其生平如何,而在於其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的高低;是作品決定作家的價值,而不是作家決定作品的價值。讀者對於作品的選擇與評價,也只着眼於作品本身,而非作家本人。一部偉大的作品,即使作者佚名,也不影響其偉大,照樣受到讀者的追捧;相反,如果一個偉大作家偶然寫了一部低劣的作品,讀者也決不買賬。因此「紅學」的研究重點應該是《紅樓夢》本身,而不是《紅樓夢》作者。當然也應該了解作者,但目的只是為了有助於深入了解《紅樓夢》,僅此而已。

我認為要想深入研究《紅樓夢》,首先必須完全讀懂《紅樓夢》。如果對《紅樓夢》的文本只是一知半解,那麼所謂研究,勢必如醫生不明病人的病情而亂開藥方,不僅治不好病,倒可能致人於死命。《紅樓夢》研究中的許多無謂爭論,正是研究者沒有讀懂《紅樓夢》或對《紅樓夢》文本的不同理解所致。因此對《紅樓夢》文本的注釋,顯然是《紅樓夢》研究的基礎工作。

其次,當今的讀者和觀眾雖然熱衷於《紅樓夢》,但真正能夠全面深入理解《紅樓夢》的人恐怕並不很多。這是因為,《紅樓夢》不是普通的白話小說,不是簡單地為讀者講故事,不是為讀者提供茶餘飯後的談資,更不是為了賺稿費餬口(那時根本不存在稿費制度)。它不僅是一部反映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而且作者還對人類共同關心的一些問題,如人生的目的、人性的善惡、愛情的真諦、宗教的精義等進行了探索。作品涉及的內容幾乎無所不包,從至高無上的皇帝,到「芥豆之微」的細民,從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到百姓的日常生活,舉凡天文、地理、動物、植物、建築、服飾、醫卜星相、琴棋書畫等等,無不盡收筆底。作者還調動了自己的全部才能和知識,汲取了前人的成果,撰寫並引用了大量詩、詞、曲、賦、歌、誄、謎語、酒令等,作為描寫人物、敘述故事、揭示主題的藝術手段,從而成為作品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其中蘊藏着許多成語、典故和各種知識,現在的一般讀者是很難讀懂的。此外,由於曹雪芹以其家事為《紅樓夢》的藍本,且暴露了不少家醜,如秦可卿的淫蕩亂倫等,因而大量採用了《春秋》筆法,即作者所謂將「真事隱去」,以「假語村言」的曲折方式進行暗示或隱寓,致使《紅樓夢》撲朔迷離,迷霧重重。因此幫助廣大讀者讀懂《紅樓夢》,也是《紅樓夢》研究者義不容辭的責任。而要使讀者讀懂《紅樓夢》,只作簡單的文字注釋不解決問題,必須加以詳細注釋,將隱藏於《紅樓夢》字裡行間的寓意一一揭示出來,才能完全展示《紅樓夢》的本來面貌。我從學生時代起就期待這種《紅樓夢》的詳註本出現,一直等了半個世紀,可惜望眼欲穿而不見蹤影。很顯然,「紅學家」的隊伍雖然不斷壯大,看來他們對這種注釋工作似乎不屑一顧。於是我這個「紅學」的門外漢便斗膽一試,結果試出了這個《紅樓夢》校注本。我這是「人棄我取」,希望不至於冒犯任何人。如果能成為「引玉」之「磚」,即使要做「眾矢之的」,招來「萬箭攢射」,我也決不後悔,因為這也算是我對《紅樓夢》讀者的小小奉獻了。

下面僅就與校注工作有關的幾個具體問題略作說明。

一、作者問題

中國文學史中有兩個突出現象:一是在封建時代得意並著名的文人不寫小說;二是小說作品多不署名或只署化名。這完全是由封建統治者造成的。封建統治者的文學觀是純粹的政治功利主義,即所謂「文以載道」。他們認為小說不僅不能「載道」,而且往往「誨淫誨盜」,對封建統治構成威脅。因此不僅將小說排斥在正統文學之外,甚至常常以「禁毀」的方式加以掃蕩。在文網森嚴及小說地位低賤的環境下,多數文人自然不敢或不屑從事小說的創作;而那些痴迷小說的作者也就不敢或不願在小說作品上亮出自己的真名實姓。因此研究中國古代小說多了一項工作,即不得不對小說作者加以考證。

《紅樓夢》也不例外,它的作者連化名都未署一個。「紅學家」們為了考證它的作者,不知耗費了多少精力和時間,然而由於史料不足,至今仍然眾說紛紜,難以形成共識。據我個人所知,至少就有七種說法:

其一為「曹作高續」說。即認為曹雪芹寫到八十回而去世,並可能留下了後四十回的某些提綱以及部分書稿;高鶚根據曹雪芹的這些提綱、書稿以及前八十回中的許多暗示,還可能參考了其他人的續作,完成了後四十回的創作,並對前八十回加以修訂,從而使《紅樓夢》成為完璧。

其二為「曹作程續高訂」說。即認為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後四十回的作者是程偉元,高鶚只是參加了全書的修訂工作。

其三為「曹作高續程訂」說。即認為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後四十回的作者是高鶚,程偉元則對曹雪芹的前八十回加以修訂。

其四為「曹作某續高訂」說。即認為在程偉元和高鶚之前,已有人為曹雪芹的未完稿續寫完全,程偉元將搜集到的抄本交由高鶚修訂,然後刊行。

其五為「曹作程高修訂」說。即認為曹雪芹已經完成了《紅樓夢》全書,只是未遑修飾而去世,後由程偉元和高鶚共同修訂並刊行。

其六為「叔作侄訂」說。即認為《紅樓夢》的原作者是曹雪芹的叔父曹頫,也就是給《紅樓夢》加批的「脂硯齋」;曹雪芹只是對它「披閱十載,增刪五次」。

其七為「某作曹訂」說。即認為《紅樓夢》的原作者是個與曹家毫不相干的無名氏,曹雪芹只是個修訂者。

「紅學家」對《紅樓夢》作者的意見分歧,使出版者無所適從,因而造成了新版《紅樓夢》署名的混亂:或只署曹雪芹,或並署曹雪芹、高鶚,或乾脆不署名。由於我對這個問題缺乏專門研究,只能在以上七種說法中加以選擇。我認為這七種說法都有一定的根據,均非空穴來風。但相比之下,第一種說法的證據更為充分,也得到了學界的普遍認可,因此仍將曹雪芹和高鶚作為《紅樓夢》的共同作者。至於這種說法的具體根據,以及兩作者的生平,已見於不少專文,這裡不再贅述。

二、版本問題

由於《紅樓夢》創作過程和流傳過程的特殊性,造成了《紅樓夢》版本的複雜性。而《紅樓夢》版本的複雜性,又迫使我們不得不有所選擇。

《紅樓夢》的創作和流傳過程可以分為四個階段:

其一是曹雪芹的創作階段。雖然曹雪芹自稱「披閱十載,增刪五次」,其實由於他溘然而逝,只留下了一部《紅樓夢》的未完稿和未定稿。他只完成了八十回,約相當於全書的三分之二。他不僅未對這八十回的書稿進行修訂潤色,而且還有不少待補的缺文。以「紅學家」認為最好的版本「庚辰本」為例:第十七、十八兩回合用一套回目,第十九回沒有回目;第二十二回寫榮國府作燈謎遊戲,「此回未成而芹逝矣」(脂硯齋批語),以至不僅缺了主要人物賈寶玉、林黛玉和史湘雲的燈謎,而且本回還有不少其他缺文;如此等等。

其二是曹雪芹《紅樓夢》八十回本的傳抄階段,其間大約近三十年。由於抄書速度很慢,《紅樓夢》的篇幅又很長,要想在短時間內抄完一部,需集多人之手。故多為達官顯宦之家僱傭抄手,集體完成。又因它是一部未完稿和未定稿,抄手便自覺或不自覺地加以增刪修改;而抄手大多水平不高,且良莠不齊,魯魚亥豕,在所難免。從而導致大量異文乃至訛誤的產生。

其三是高鶚和程偉元續寫後四十回並對全書進行修訂和刊行的階段。其間又可分為四段:首先由程偉元對各種《紅樓夢》抄本加以搜集(其中可能包括無名氏續寫的書稿);其次由高鶚續寫後四十回,並對前八十回進行大量修訂(程偉元也可能參與了修訂工作);又次由程偉元於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91年)用活字排印出版一百二十回本,後來被胡適先生命名為「程甲本」;次年由高鶚和程偉元對「程甲本」加以修訂再版,後來又被胡適先生命名為「程乙本」。據說還有「程丙本」,如今已經不知下落,據個別看過的人說,較之「程乙本」改動甚少,因而可以置之不論。

其四是《紅樓夢》刊本的流傳階段。此段從程偉元的活字本問世開始,直到現在。在刊本出現後,雖然由於某些人的愛好或習慣,仍有抄本流傳,但已是強弩之末,不成氣候,而刊本的流傳卻如燎原之勢,席捲全國。

《紅樓夢》如此特殊的創作和流傳過程,導致了《紅樓夢》的「三多」現象:版本多,異文多,訛誤多。幸運的是,近幾十年來,這些版本不僅不斷被發現,而且陸續被影印出版,從而使我們得以大飽眼福。僅就我個人視野所及,即有十二種版本,而且五花八門:或名《石頭記》(5種),或名《紅樓夢》(7種);或為抄本(10種),或為刊本(2種);或為八十回系統(8種,其中6種為殘本),或為一百二十回系統(4種)。

《紅樓夢》的眾多版本,對於研究者是極有價值的,它們可以幫助研究者分析《紅樓夢》的創作過程和流傳過程,並進行比較研究。但對於普通讀者來說,如此眼花繚亂的版本,猶如墜入五里霧中,使他們無從選擇。因此《紅樓夢》的研究者有義務為他們提供一個最好的版本。況且為了很好地保存這筆珍貴的文化遺產,也必須確立一種《紅樓夢》的最好版本。那麼哪一種版本是《紅樓夢》的最好版本呢?答案就是「程乙本」。

鑑於至今仍有「紅學家」對高鶚續寫的《紅樓夢》後四十回既持否定態度,又在出版《紅樓夢》時不得不用它與曹雪芹的前八十回相配為完整的一百二十回本,我在這裡必須首先對高續後四十回的價值略作說明。

率先衝破評點派和索隱派而從中國小說發展史的角度客觀評價高鶚續書的是胡適先生。他在1921年11月12日定稿的《〈紅樓夢〉考證》(見1923年亞東圖書館版《胡適文存》)中說:

我們平心而論,高鶚補的四十回,雖然比不上前八十回,也確然有不可埋沒的好處。他寫司棋之死,寫鴛鴦之死,寫妙玉的遭遇,寫鳳姐的死,寫襲人的嫁,都是很有精采的小品文字。最可注意的是這些人都寫作悲劇的下場。還有那最重要的「木石前盟」一件公案,高鶚居然忍心害理的教黛玉病死,教寶玉出家,作一個大悲劇的結束,打破了中國小說的團圓迷信。這一點悲劇的眼光,不能不令人佩服。我們試看高鶚以後,那許多續《紅樓夢》和補《紅樓夢》的人,那一個不是想把黛玉、晴雯都從棺材裡扶出來,重新配給寶玉?那一個不是想做一部「團圓」的《紅樓夢》的?我們這裡退一步想,就不能不佩服高鶚的補本了。我們不但佩服,還應該感謝他,因為他這部悲劇的補本……居然打倒了後來無數的團圓《紅樓夢》,居然替中國保存了一部有悲劇下場的小說!

幾乎與胡適同時,俞平伯先生也對高鶚的續書予以專章論述。他在1923年亞東圖書館出版的《紅樓夢辨·論續書底不可能》中說:

從高鶚以下,百餘年來,續《紅樓夢》的人如此之多,但都是失敗的……我以為凡書都不能續,不但《紅樓夢》不能續;凡續書的人都失敗,不但高鶚諸人失敗而已。

因此他的結論是:高鶚諸人續寫的《紅樓夢》都是「狗尾續貂」。俞先生「凡書都不能續」、「凡續書的人都失敗」的說法未免武斷,至少措辭不夠嚴謹。事實上,成功的續書並非沒有,只是不多。且不說成功的學術著作不乏範例,就是小說作品的續書也有成功的。譬如清代陳忱的《水滸後傳》、近代吳趼人的《新石頭記》,就都是別開生面之作。不過俞先生畢竟是嚴肅的學者,儘管他對高鶚的續書很不滿意,卻對高鶚的功績予以肯定。他在《紅樓夢辨·後四十回底批評》中說:

高鶚以審慎的心思,正當的態度來續《紅樓夢》;他寧可失之於拘泥,不敢失之於杜撰。其所以失敗:一則因《紅樓夢》本非可以續補的書,二則因高鶚與曹雪芹個性相差太遠,便不自覺地相違遠了。處處去追尋作者,而始終趕他不上,以致迷途;這是他失敗時底光景。至於混四十回於八十回中,就事論事,是一種過失;就效用影響而論,是一種功德;混合而論是功多罪少。「失敗了,光榮地失敗了!」是我對於高鶚底讚揚和指斥。

俞先生在晚年對高鶚的續書給予更多的肯定,認為高鶚的續書使殘缺的《紅樓夢》成為完璧,是一大功勞。

魯迅先生也對高鶚的續書予以肯定,只是對書末賈府的「復振」表示遺憾。他在《中國小說史略》(1923、1924年由北京大學新潮社分上下冊出版,1925年由北京北新書局合為一冊出版)第二十四篇中說:

後四十回雖數量止初本之半,而大故迭起,破敗死亡相繼,與所謂「食盡鳥飛獨存白地」者頗符,惟結束又復振。

以上三位權威學者對高鶚續書的評價不盡相同,但有兩點共識:高鶚的後四十回遜於曹雪芹的前八十回,但他完成了曹雪芹的未竟之業,使殘缺的《紅樓夢》成為完璧;尤其打破了中國傳統小說的「團圓迷信」,使《紅樓夢》成為中國小說史上首部悲劇小說,這在中國小說發展史上是一個偉大創舉。我認為三位先生的這兩點共識是客觀公正的,是高見卓識。晚近的某些「新紅學家」儘管對高鶚大加撻伐,卻無法推翻三位先生的這兩點共識;最多只能進一步證明高鶚的續書比不上曹雪芹的原作,而不能抹煞高鶚續書的這兩大功績。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沒有高鶚的續書,只能有兩種結果:一是我們只能看到一部殘缺不全的《紅樓夢》,猶如只能欣賞一隻斷尾巴的孔雀;二是我們只能看到《紅樓復夢》、《紅樓圓夢》之類下三流續作,使《紅樓夢》跳不出「團圓」小說的窠臼。因此,不僅我們應該感謝高鶚,如果曹雪芹地下有知,也會視高鶚為知己。

胡適等三位先生論證了高鶚的兩大功績,就等於完全肯定了完整的一百二十回的《紅樓夢》。但完整的《紅樓夢》有兩種版本,即「程甲本」和「程乙本」,兩者的出版時間僅隔一年左右。這兩種版本究竟哪一種更好呢?當然是「程乙本」,因為它是高鶚對「程甲本」精心修訂的定稿本。程偉元和高鶚在「程乙本」《〈紅樓夢〉引言》中說:

因急欲公諸同好,故初印時不及細校,間有紕繆。今復聚集各原本,詳加校閱,改訂無訛。惟閱者諒之。

這就是說,高鶚續寫後四十回並修訂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時,「因急欲公諸同好」,未能像曹雪芹那樣「批閱十載,增刪五次」,而是匆促而成,在排印過程中又沒有仔細校對,以致「紕繆」難免,因而立即加以修訂再版,從而產生了「程乙本」。可見「程乙本」是對「程甲本」的「紕繆」加以修訂的本子,自然勝於「程甲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