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倫敦落魄記 - 第1章

喬治·奧威爾


巴黎倫敦落魄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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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第一章

巴黎,金雞街,早晨七點。一陣狂怒而令人窒息的叫喊聲從街上傳來。經營着我住處對面的小旅店的蒙賽夫人跑到人行道上對着三樓的房客喊話。她光腳穿着木屐,披散着灰色的長髮。

蒙賽夫人:「婊子!婊子!我跟你說了多少遍了,別把蟲子拍到牆紙上!你以為自己把整個旅店買下來了嗎?你怎麼就不能像別人一樣把它們扔到窗外去?媽的!婊子!」

三樓的女人:「老母牛!」

隨即窗戶紛紛打開,半條街都加入了這場爭吵,各種聲音混雜在一起。十分鐘之後他們突然閉了嘴——一隊騎兵經過,人們停止了叫嚷,轉而去看他們。

我勾勒出這個場面,只是想傳達金雞街的常態。爭吵不是那裡會發生的唯一事情,但是我們很少有哪個早晨不經歷一兩次這種「暴亂」。爭吵聲、街頭小販淒涼的叫賣聲、在鵝卵石縫中找橘子皮的孩子們的叫喊聲、夜裡的高聲歌唱以及垃圾車的酸臭味,構成了這條街的氛圍。

這是一條非常狹窄的街道——如同一道峽谷,兩邊的房屋又高又髒,以古怪的姿勢東倒西歪,就好像在倒塌時突然凝固住了一樣。所有的房子都是小旅店,滿滿當當地住着房客,大多是波蘭人、阿拉伯人和意大利人。旅店底層是小酒館,在那裡你只要花一個先令就可以喝到酩酊大醉。在周六晚上,這一帶有三分之一的男人都喝得爛醉。這裡會為了女人而發生鬥毆,住在最廉價的旅店裡的阿拉伯苦工常常因為不可思議的事爭執,總是掄起凳子甚至拔出左輪手槍來解決問題。晚上警察必須結伴才能從街上走過。這是一個相當喧鬧的地方。但就在這喧囂和污穢之中,也住着普通且值得尊敬的法國店主、麵包師、洗衣女工等,他們不與外人交往,一聲不響地積累起小小的財富。這是一個典型的巴黎貧民窟。

我住的旅店叫做三雀旅店。這是一個黑暗、擁擠、搖搖欲墜的地方,共有五層,用木板分成四十個房間。房間又小又髒,沉積着污垢,因為沒有女僕,而店主F太太也沒有時間打掃。牆壁薄得像火柴木,一層層粉色的牆紙試圖掩蓋牆壁上的裂縫,但因開裂而成了無數蟲子的寄居所。白天長串的臭蟲在天花板附近如行軍般爬來爬去,到了晚上則惡狼一般撲下來,所以人們必須每幾個小時就起來對它們進行大屠殺。有時候若蟲子鬧得太兇,人們就燒硫黃把它們熏到隔壁去,於是隔壁的房客便以同樣的方式反擊,並把它們趕回來。這是個骯髒的地方,但有家的感覺,因為F太太和她丈夫都是好人。房租每周三十到五十法郎不等。

房客的流動性很大,多數是不帶行李的外國人,待上一個禮拜就消失。他們來自各行各業——鞋匠、磚瓦匠、石匠、工人、學生、妓女、拾荒者。有些人一窮二白。一個閣樓上住着一個保加利亞學生,他製作時髦的鞋子銷往美國。每天六點到十二點,他坐在床上做出一打鞋子,賺三十五法郎;剩下的時間裡他去索邦大學[1]聽課。他學習神學,神學書面朝下扔在滿是皮革的地上。另一間房裡住着一個俄羅斯女人和她的兒子,她兒子自稱藝術家。那位母親每天工作十六個小時,織補每隻二十五生丁的襪子;與此同時,她的兒子衣着光鮮地在蒙巴納斯的咖啡館[2]里遊蕩。有個房間租給了兩個不相干的房客,一個白天上班,另一個晚上上班。在另一個房間裡,一個鰥夫和他的兩個患肺病的成年女兒擠一張床。

旅店裡有很多古怪的人。巴黎貧民窟是怪人聚集地——人們陷入孤寂、半瘋的生命低谷,不再試圖回歸正常或體面的生活。貧窮將他們從一般的行為規範中解放出來,就像金錢將人們從工作中解放出來一樣。我們旅店裡的一些房客過着難以形容的古怪生活。

比如又老又矮、衣衫襤褸的魯吉耶夫婦,他們做着很特別的買賣。他們在聖米歇爾大道[3]上賣明信片。奇怪的是,他們假裝明信片含有色情內容,把它們密封在小口袋裡賣,可實際上印的只是盧瓦爾河[4]畔的城堡照片;買家發覺時已太遲,也無話可說。魯吉耶夫婦每周掙大約一百法郎,勒緊褲腰帶才能過上半飢半醉的日子。他們的屋子臭得樓下那層都能聞到。據F太太說,魯吉耶夫婦四年沒換過衣服了。

還有在下水道幹活的亨利。他是一個身材高大、滿臉憂鬱的捲髮男人,穿着下水道工人的長靴時看起來十分浪漫。亨利的怪癖是,除非為了工作的事,否則他真能一連幾天不說話。僅僅一年前,他還是個司機,工作很好並且在攢錢。一天,他戀愛了,女孩拒絕他時他大發脾氣,踢了她一腳。被踢了之後,女孩瘋狂地愛上了亨利,他們同居了兩周,花了亨利一千法郎。後來女孩出軌了,亨利在她上臂上捅了一刀,於是他在監獄裡待了六個月。被捅之後女孩更愛亨利了,兩人盡釋前嫌,約好等亨利出獄後買一輛出租車,他們就結婚定居。但兩周之後女孩又一次出軌,亨利出獄時她已經懷孕。亨利這次沒捅她。他取出所有積蓄,大醉一場,結果又在監獄裡蹲了一個月,之後他就去當了下水道工人。誰都沒法引誘亨利說話。你問他為什麼在下水道工作,他從來不回答,只是雙拳交叉表示手銬,然後朝着南邊的監獄猛點頭。厄運似乎在一夜之間把他變成了智障。

還有英國人R,他每年有六個月和父母住在英國的帕特尼,另外六個月住在法國。在法國的時候,他每天喝四升酒,除了周六喝六升。他曾經遠遊到亞速爾群島,因為那裡的酒比歐洲任何地方都便宜。他是個文雅和順的人,從不與人爭吵,同時也從不清醒。他會在床上躺到中午,然後直到午夜他都縮在小酒館的角落裡,安靜而有條不紊地喝酒。喝酒時,他用一種優雅,宛如女士的聲音討論古董家具。除了我,R是這裡住的唯一一個英國人。

這裡還有很多過着這樣古怪日子的人:羅馬尼亞人朱爾斯先生,他有一隻玻璃假眼卻從不肯承認;利穆贊[5]來的石匠福瑞克斯;守財奴魯科勒(雖然我來之前他就死了);舊衣商老勞倫,他常常照着他口袋裡的一張紙練習自己的簽名。如果誰有時間的話,給他們寫點小傳大概會很有意思。我試圖描繪住在我們這一帶的人,並不是只出於好奇心,而是因為他們都是這故事的一分子。我在書寫貧窮,而我正是在這個貧民窟里第一次接觸到它。這個骯髒的貧民窟和住在其中的古怪眾生,既是貧窮的實例教材,也是我親身經歷的背景環境。正因如此,我才努力想讓人們了解那裡的生活。

[1]

索邦大學,巴黎一所歷史悠久的大學,也是現巴黎大學的一部分。

[2]

蒙巴納斯的咖啡館,蒙巴納斯是巴黎的一個著名文化街區,其三家咖啡館曾吸引大批藝術家和文人,是20世紀上半葉法國藝術和思想界的神聖「金三角」。

[3]

聖米歇爾大道,位於巴黎拉丁區最熱鬧的地帶。

[4]

盧瓦爾河,法國最長河流。盧瓦爾河畔有著名城堡群。

[5]

利穆贊,法國中部大區。

第二章

這一區的生活。比如說我們的小酒館,它在三雀旅店的底層。這是一個地面鋪磚的小房間,半截在地下,店內的餐桌上滿是葡萄酒的浸漬,牆上掛着一張葬禮照片,上面寫着「信用已死」;繫着紅腰帶的工人用大折刀切着香腸;還有F太太,她是個很厲害的奧弗涅[1]村婦,有一張剛毅的牛臉,整天「為了她的胃」大喝馬拉加葡萄酒;人們在這裡擲骰子賭開胃酒;時常能聽到關於「草莓和覆盆子」的歌謠,還有《馬德隆歌》[2],「我喜歡整個團,為何嫁給一個士兵?」;這裡還有不少在大庭廣眾下調情的人。晚上半個旅店的人都在酒館裡碰面。我倒希望誰能在倫敦找到有這裡四分之一的歡快的酒吧。

在酒館裡可以聽到古怪的話,比如查理說的話,他可是當地奇人之一。

查理是個出身不錯、受過教育的年輕人,他離家出走,靠着時不時的匯款過日子。他年輕,膚色粉紅,有着小男孩般的嫩臉蛋和柔軟的棕色頭髮,嘴唇像櫻桃一樣紅潤。他的腳很小,手臂短得不正常,雙手像嬰兒一樣帶有小窩。他說話時總是手舞足蹈,仿佛他實在太高興,一刻都靜不下來。下午三點,酒館裡只有F太太和另外一兩個沒有工作的人,不過對查理來說,只要讓他能夠談論他自己,跟誰說話都一樣。他像個站在街壘上的演講家那般慷慨陳詞,嘴裡滔滔不絕,短胳膊比比劃劃。那雙豬眼一樣的小眼睛裡閃爍着熱情。不知何故,他看起來十分令人噁心。

他在談論愛情,這是他最喜歡的話題。

「啊,愛情,愛情!啊,女人毀滅了我!唉,先生們,女士們,女人毀了我,徹徹底底地毀了我。二十二歲我就精疲力盡了,徹底完蛋了。但我學到了無數東西,有哪一道智慧的深淵我不曾探究過!獲得真正的智慧,成為一個詞義上最高級的文明人,變得文雅、墮落,這是多麼了不起啊!」

「先生們,女士們,我能感覺到你們很悲傷。啊!但生活是美好的,你們一定不要難過。要更快樂,我請求你們!

把薩摩斯的美酒斟滿一盅,

讓我們且拋開這樣的話題![3]

「啊,生活是美好的!聽着,先生們,女士們,由於我的經歷是如此豐富,我要給你們講講愛情。我要向你們解釋愛情的真正含義,什麼是真正的感情,這種只有文明人才知曉的、更高級、更微妙的歡愉。我要給你們講述我生命中最幸福的一天。唉,但是我已經過了能那樣理解這幸福的年紀了。永遠過去了,獲得這種幸福的可能性,甚至對它的渴望,都永遠過去了。

「那麼,聽着。兩年前,我兄弟在巴黎,他是個律師,我父母讓他來找我並帶我出去吃飯。我和我兄弟彼此憎惡,但我們還是沒有違背父母之命。我們吃了飯,他喝了三瓶波爾多葡萄酒,醉得很厲害。我把他帶回他住的旅店,路上我買了一瓶白蘭地,到達之後給他灌了一杯,跟他說這是給他醒酒的。他喝了之後立刻爛醉如泥,倒了下去。我把他抬到床上,讓他躺下,然後搜遍了他的衣袋。我找到一千一百法郎,趕緊揣着錢跑下樓梯,跳進一輛出租車逃走了。我兄弟不知道我的地址,因而我很安全。

「男人有錢的時候會去哪裡?自然是妓院。但你們可不要認為我會把時間浪費在那些只配給苦工放蕩的破爛地方。該死,我可是個文明人啊!兜里有一千法郎,你明白的,我挑剔又苛求。直到午夜我才找到想要的地方。我遇到了一個十分聰明的十八歲小伙子,他穿禮服,留美國式的髮型。我們在離林蔭大道很遠的一家僻靜小酒館裡聊得很投機,彼此十分了解。我們東拉西扯,討論如何消遣玩樂。不久我們就一起打了輛出租車走了。

「出租車停下的這條街窄小偏僻,只有一盞煤氣燈在盡頭髮光。石頭地上有黑色的水坑。街道一邊是一家修道院高高的黑色牆壁。我的嚮導把我帶到一間高大破敗、百葉窗緊閉的房子前,在門上敲了幾下。不久就傳來了腳步聲和拉開門閂的聲音,門打開了一點點。一隻手從門縫裡伸出來,這隻手大而扭曲,掌心向上,伸到我們鼻子底下要錢。

「我的嚮導把腳插到門和台階之間。『你想要多少錢?』他說。

「『一千法郎,』一個女人的聲音說道。『馬上交錢,否則就別想進來。』

「我在這隻手裡放了一千法郎,把剩下的一百給了我的嚮導。他道了晚安就離開了。我能聽見屋裡清點鈔票的聲音,隨後一個女人把鼻子探了出來。她又老又瘦,穿着黑色連衣裙,像只烏鴉,狐疑地注視了我一會才讓我進屋。屋裡十分昏暗,我只能看見一片被煤氣燈照亮的水泥牆,其餘一切都被籠罩在更深的陰影中。那裡有一股耗子和灰塵的味道。老女人一言不發地在煤氣燈上點燃一支蠟燭,然後在我前面蹣跚地走過一條石頭通道,來到一段石階的頂端。

「『那就是了!』她說,『下到地下室里,然後隨心所欲吧。我什麼都看不見,什麼都聽不見,什麼都不知道。你是自由的,你明白,百分之百的自由。』

「哈,先生們,我還需要向你們描述嗎——你們自己一定知道啊——在這種時刻瞬間傳遍人全身的那種戰慄,半是因為恐慌、半是因為歡喜的那種?我慢慢摸索着向下走,周圍一片寂靜,我只能聽見自己的呼吸聲,還有鞋子和石頭摩擦的聲音。在台階末端,我的手摸到了一個電開關。我打開開關,一架有十二個紅燈泡的支形電吊燈把地下室照得一片通紅。看哪,我不是在地下室,而是一間臥室,一間富麗花哨的巨大臥室,上上下下都刷成紅色。自己想象吧,先生們,女士們!地上是紅地毯,牆上是紅牆紙,椅子上是紅色長毛絨,甚至天花板都是紅色的,處處都是紅色,在我眼裡燃燒着。這是一種沉重、令人窒息的紅色,就好像光線照射過盛着鮮血的碗。在屋子的里端有一張巨大的正方形床,被子是同樣的紅色,上面躺着一個穿着紅色天鵝絨連衣裙的女孩。一看到我她就退縮了,努力想用短裙蓋住膝蓋。

「我在門邊停住。『過來,我的小妞兒,』我對她叫道。

「她恐懼地嗚咽了一聲。我一下跳到床邊,她試圖躲開我,但我掐住了她的喉嚨——就像這樣,你們看到了嗎?——緊緊地掐住!她掙扎着,乞求我的憐憫,但我緊抓着她,把她的頭往後扳,盯着她的臉看。她大概二十歲,一張傻孩子般的臉寬大呆滯,但塗脂抹粉,她愚笨的藍眼睛在紅色的光線里閃爍着,眼神受驚而扭曲,人們只有在這種女人的眼中才會看到那種眼神。她無疑是個鄉下女孩,被父母賣身為奴。

「我二話不說把她拉下床扔到地上,然後像餓虎一樣撲到她身上!啊,那種快樂,那無可匹敵的狂喜時光!先生們,女士們,那是我將向你們解釋的;那就是愛情!那就是真正的愛情,那就是這世上唯一值得為之奮鬥的東西;沒有它,你的一切藝術和靈感、哲學和信條、美言和傲態,都像灰塵一樣蒼白無用。當一個人經歷了愛情——真正的愛情——這世上還有何物不過是歡愉的幻影?

「我的進攻越來越野蠻。女孩一次次地試圖逃走,她一再哭着乞求憐憫,但我嘲笑了她。

「『憐憫!』我說,『你認為我是來這裡表達憐憫的嗎?你認為我花了一千法郎就是為了那個?我對你們發誓,先生們,女士們,要不是那見鬼的法律搶走了我們的自由,我那時一定會殺了她。』

「啊,她尖叫的聲音是多麼痛苦悲傷。但沒有人能聽到;在巴黎的街道下面,我們就像在金字塔中心一樣安全。眼淚嘩嘩地從那女孩的臉上流下來,和着粉黛衝出長長的污漬。啊,那回不來的時光!先生們,女士們,你們這些沒有培養出對愛情靈敏感覺的人,對你們來說這種歡愉是不可思議的。而我也一樣——既然我的青春已一去不回——啊,青春!——永遠看不到如此美麗的生命了。完了。

「啊,是的,過去了——永遠過去了。啊,人類的歡樂如此貧乏、稀缺、令人失望!因為在現實中——因為在現實中,愛情的高潮才能持續多久。微不足道,一瞬間,也許一秒。一秒鐘的狂喜,在那之後——塵土、灰燼、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