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 第1章

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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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觀點

作者:【英】毛姆

詩人的三部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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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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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與神學家蒂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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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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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日記體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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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的三部小說

1

在諸位讀者展卷之初,我認為要先有個交代才是——為什麼時至今日,有關歌德的評論,該說的早已全都說盡,而我還要再寫這篇文章來談談他的小說呢?其實,我不過是樂在其中罷了,就我所知這大概是最好的理由。自幼時起,我便能說英文和法文;孩提時代,我的法文比英文還好。少年時我曾留德一年在大學裡學習德文,此前在學校里我就讀過詩歌,但那只是應付功課罷了。而歌德的詩是最早能讓我覺得甘之如飴的詩作,也許正是因為這個,我現在讀起他的詩歌仍然如痴如醉,其程度比起半個世紀之前絲毫不減。讀歌德的詩,我不僅僅只是照章誦讀,青年時代的回憶全都歷歷在目:

海德堡小城那古老的街道,中古時代的城堡,沿着木棧道一路登上王座山之巔,內卡河平原之美景盡收眼底,冬日在冰上滑翔,夏日在湖中泛舟,有關藝術與文學,自由意志還是宿命使然的無窮無盡的對話以及第一次怦然心動,儘管,上天作證,我從來都是後知後覺。

就是那個時候我讀了歌德的小說。第二次讀起則是我前幾年開始故地重遊之時,已是時隔多年。他一共寫了三部小說:

《少年維特的煩惱》、《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及其續篇還有一部《親和力》。其中,要數《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最為重要也最為有趣。我想,如今在英格蘭幾乎無人在讀這部小說吧,除非是出於研究的目的不得不讀,我想不出為什麼有人會去讀——儘管它生動鮮活,妙趣橫生,既浪漫又現實;個中人物都令人稱奇,非同尋常,刻畫得入木三分,呼之欲出;書中的場景變化多端,描繪得生趣盎然,引人入勝,至少包含兩齣高雅喜劇,這在歌德的作品中極為罕見;其中點綴的所有詩歌,都如同他的其他詩作一樣,優美動聽,感人肺腑;裡面還包含一篇有關哈姆雷特的專題論文,許多知名的評論家都認為該文將丹麥人那曖昧不明的個性分析得細緻入微;最為重要的一點,小說的主題還趣味獨到。如果說,儘管這部小說具備如上所列的種種優點,但是,究其整體,仍然是一部失敗之作的話,原因就在於歌德自身。縱然他天資出眾、智力超群,對人生的認識也頗為高明,但他仍然只是天才詩人,而非天才小說家。

如果有人問我天才小說家到底要具備怎樣的異秉?我無法回答。很明顯,小說家應該活潑外向,否則的話他就沒有表達自己的衝動;不過,做小說家對智商的要求大抵和做好律師或者好醫生相差無幾。他必須得善於講故事,能吸引讀者的注意力。他並不需要熱愛自己的同胞(這要求太高),不過,他得對世人充滿濃厚的興趣;他必須天生具有感同身受的能力,這樣才能想人之所想,感人之所感。也許,如歌德這樣非常自我的人,正是缺乏這一點,才無法成為天才小說家吧。

接下來我並不想贅述歌德的生平;不過既然他親口說過他所寫的每篇文字(科學類的著作除外)都或多或少是在講自己,那麼我也不得不提到他生命中的種種逸事。歌德二十歲出頭的時候就進入斯特拉斯堡大學研讀法律,雖然他毫不情願,但父命難違。彼時他青春年少,玉樹臨風,見到他的人都會為他的卓絕風姿所傾倒。他身材苗條挺拔,看起來比實際要高。膚色健康,留着一頭自然卷的秀髮;鼻樑挺直高聳,雙唇飽滿,線條漂亮,整個臉上最為突出的是那雙閃閃發光的棕色眼睛,瞳仁特別大。他渾身上下活力四射,魅力非凡,讓人難以抵抗。孩子們都喜歡他,他也樂於陪着他們玩耍,給他們講故事,一講就是幾個小時。

在斯特拉斯堡待了幾個月後,歌德的一位同學提議兩人騎馬去二十英里外賽森海姆鎮的友人家小住幾晚,那位朋友是名牧師,名叫布萊翁,家有妻女。歌德答應了,這兩人便出發,在牧師家受到了熱情款待。牧師的幾個女兒之中有一位名叫弗莉德里克,與歌德一見之下便雙雙墜入情網。她怎麼可能不愛上他呢?她從來就沒見過這麼清秀標緻、風度翩翩而且舞步如此輕盈的青年男子。華爾茲這種新興事物僅在十年前才傳入斯特拉斯堡,隨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米奴哀和加伏特舞步完全淘汰。眼前這位美少年居然舞步如此嫻熟還來親手教她怎麼跳,這可是個大大的加分。歌德對於弗莉德里克也是一見鍾情:

她的金色秀髮,碧藍眼眸,風度舉止還有天真無邪的氣質,她在屋子裡的一舉一動,她那襲完美貼合的樸素長裙,無一不讓他傾倒。四十多年後,當歌德口述自傳,講到這段羅曼史的時候,據說他心潮澎湃,聲音也顫抖起來。接下來的數月里,這對戀人愛得如醉如痴,幸福至極。歌德寫了好幾首詩贈與弗莉德里克;如今大多散失了,從僅存的幾首中仍然能證明當年他曾激情蕩漾。他們的愛之烈火燃燒到什麼地步,無從得知。有人斷言歌德從來沒有動過娶這位姑娘的念頭。也許是吧。早在那個年紀,歌德就有門當戶對,階層有別的想法,在他其後的歲月中更是根深蒂固,尤為突出。他出身於受人尊敬的富有之家,他當然知道像他父親那樣嚴苛高傲的人絕對不會同意他娶一個一文不名的鄉村牧師的女兒,況且他在經濟上還得完全依賴他父親。可是他正值青春年少,沐浴於愛河之中。眾所周知,被激情沖昏了頭腦的男人經常會山盟海誓一番,可是等激情退卻之後就全然拋在腦後。這時候他們會很吃驚,女人居然將那些話記在心裡還當了真。歌德那時候可能也曾對弗莉德里克說過什麼,讓她誤以為他會娶她。

最終發生了一件事,讓歌德幡然醒悟:

這個女孩再有魅力,再有風度,也不過是個普通的農家少女。布萊翁牧師一家在斯特拉斯堡有個親戚,歌德很給面子的評價那家人「地位聲望良好,家境富有」。弗莉德里克和妹妹奧莉維亞去那個親戚家待過一陣。兩姐妹都覺得很難適應這種對她們來說極其陌生的生活方式。她們和僕人們一樣穿着樸素的農家長裙,而她們的表親以及時常來拜訪的淑女全都穿着法國時裝。姐妹倆無法抑制地覺得自己同周圍的一切都格格不入,而她們的表親也許一點都不想向朋友們提起這對窮親戚,也沒讓她們好過。弗莉德里克面對這種尷尬境遇選擇默默忍受,而奧莉維亞則沉不住氣了。歌德那次去拜會她們顯然是一場令人鬱悶的失敗。他這麼寫道:「最終我發現她倆和我漸行漸遠,我的心裡似乎也有塊石頭落了地,因為我能夠感受到弗莉德里克和奧莉維亞的內心感受;當然我並沒有像奧莉維亞那樣情緒激動,忿忿不平,可是我感受到的是弗莉德里克內心的那種煎熬。」這段羅曼史並沒有以美好的結局而告終,但卻讓人能夠理解。就算歌德曾經考慮過娶弗莉德里克為妻,這種體會也向他證明了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他下定決心兩人必須分手。那時候他正忙於準備畢業考試,有冠冕堂皇的藉口可以少去塞森海姆幾次。他拿到學位後第三周就離開斯特拉斯堡回家了。這時候他無法抑制住自己的思念之情,騎馬去看弗莉德里克最後一眼。分手是極其痛苦的。「我坐在馬背上伸出手來,只見她雙眼裡淚水直打轉,我的心頭也格外沉重。」他說,他離她而去,她心痛欲絕;可是好像他那時候都沒有勇氣告訴她這次告別即是永別。他正式告訴她真相的時候是在後來的信里。他在文章里告訴讀者,弗莉德里克的回信讓他徹底心碎。「這時候,我才頭一次感受到分手對她的折磨和打擊,我卻無能為力,無法減輕她的苦楚。」他還頗為心酸地寫道,在那樣的情況下,如果女方首先提出分手還算合情合理,可是男人始亂終棄,的確太不應該。「我深深地傷害了一顆最美麗的心靈,在深切的痛悔之中渴望她曾給予我的青春和愛情,真的讓人痛徹心扉,難以忍受。可是生活總還得繼續,於是我便將全副身心誠摯的投入到其他的事情中去。」年輕的心靈總是堅韌剛毅,他人的苦難無法將其摧垮;歌德在這方面又格外幸運,當他的良心告訴他拋棄弗莉德里克全是他的錯,他還能在詩歌中找到安慰。「我又開始寫詩來懺悔,這種自我折磨的苦修應該看作是我內心的贖罪吧。在《鐵手騎士葛茲》和《克拉維戈》(他最早的兩個劇本)中那兩位瑪麗及其抱憾終生的情人們就是我內心悔過自省後的創作。」歌德到底有沒有引誘弗莉德里克上床?我們無從知曉。有人覺得如果他們倆之間不過就是調情挑逗而已,他所承受的良心折磨恐怕不會這麼持久吧。很有可能歌德在寫下那首美麗動人的歌曲的時候,弗莉德里克所承受的痛苦始終在他腦海里迴蕩。歌曲開頭是這麼唱的:

我心亂如麻,我心頭沉重;也許,如歌德這樣一個心思細膩非凡,敏感超常的人,正是他內心悔恨交加的良心折磨才成就了他筆下格雷岑的人生悲劇,終於誦成經典,流芳百世。

不過,這只是人們對他的經典巨作之源頭考證的種種推測之一。很快他就會說他的內心未曾感動也未曾被占據。

2

《少年維特的煩惱》則是另一出羅曼史的結果。在歌德離開斯特拉斯堡與弗莉德里克分手之後的半年左右,他去了韋茨拉爾,參加培訓以取得律師資格。在魏瑪的一場舞會上他邂逅了一位名叫夏洛特·布芙的女孩。當時她已經和約翰·克里斯蒂安·科斯特納訂婚了。歌德立即就愛上了她,第二天便去她府上拜訪,很快拜訪就變成了一天一次。他們倆一同散步,而夏洛特的未婚夫科斯特納只要工作閒暇就陪着這兩人一起散步。科斯特納是個非常正派的人,腳踏實地,平淡老實,特別能夠包容;不過,很明顯,儘管他和善容忍,歌德對於他的未婚妻的傾慕也讓他時常感覺不舒服。他曾在日記里寫道,「每次我做完事情去探望我的未婚妻,歌德博士總是在她那兒。他明顯愛上了她,儘管他是位哲學家也是我的好友,他每次看見我去探望我的未婚妻總是一副不高興的樣子。儘管我是他的好友,我也不喜歡看到他單獨和我的未婚妻在一起對她大獻殷勤。」

幾周後科斯特納這麼寫道,「洛岑找歌德好好談了談,她告訴歌德不要去奢望他們倆之間能夠有超乎友誼的關係:

歌德立即臉色蒼白,沉鬱不語,隨即便獨自外出散步。」

那一年的整個夏天歌德都待在韋茨拉爾,想要下決心離開夏洛特,可是卻遲遲做不到;直到秋初他才終於鼓起勇氣。他和夏洛特及科斯特納聚了最後一晚,沒有表露自己的心跡,第二天清早就離開了。臨行前他留下一封傷心絕望的信給夏洛特,讓她讀後淚水模糊了雙眼。

歌德回到了法蘭克福,幾個星期之後他聽說自己的某個熟人,名叫耶路撒冷的一個年輕人因戀情失敗在韋茨拉爾自殺身亡。他立即寫信給科斯特納把這起自殺事件的詳情告訴了他,還把消息的底稿仔細保存了一份。「那時候,」他在自傳里這麼寫道,「小說《維特》的框架就有了,四面八方得到的素材匯總在一起,非常豐富完整,正如容器中接近冰點的水只需稍加攪動便能凝固成堅冰。在我看來,要好好把握住這個天賜良機,要將這個變化多端而又極其重要的內容理清頭緒並淋漓盡致地展現出來的想法,變得越來越迫切,因為我已經深陷痛苦之中,且讓我前所未有地絕望,其前景只能是深深的沮喪。」這段話說明了一個事實,歌德又一次墜入了情網。「這種感覺很美妙,」他寫道,「舊的情懷還未完全退卻,而新的激情就開始讓我們春心蕩漾。正如夕陽西下之時,我們都愛看明月在對面天空遙遙升起,同時沐浴於日月光輝之下,喜不自勝啊。」讓歌德妙手寫就這詩意濃濃的比喻的繆斯名叫馬克西米蓮妮·德·拉·羅歇,歌德曾寫信給她母親:「只要我活着,就無法忍受生命中沒有您的愛女馬克西,請容我時時刻刻都斗膽愛慕她。」只可惜她的婚事早有安排,對方是年長她很多的彼得·布倫塔諾,在法蘭克福經營鯡魚、油和奶酪。儘管這兩個極不般配的人已經成婚,歌德還是每天數小時地圍着她轉。不過彼得·布倫塔諾可沒有約翰·科斯特納那麼隨和,很快歌德就被勒令不得進入他們家門。

正如歌德自己所言,耶路撒冷的自殺悲劇是點燃歌德的想象力所不可或缺的火花,最終促成他寫出《少年維特的煩惱》。他當時應該馬上就想到將自己與夏洛特·布芙那場不幸的戀愛和耶路撒冷的自殺事件結合在一起,加上來龍去脈,手頭的素材已經足夠寫一部小說。歌德自己也時常招惹自殺這個念頭。「招惹」這個詞喬治·亨利·路易斯在《歌德生平》一書(一百年後讀來依舊饒有興味)中曾使用過,我覺得這個詞用得很恰當。的確,五十年後歌德在自傳中說他的痛苦在於結束自己生命的念頭極具誘惑力,沒有人能理解他要花多大的力氣去抵抗這個念頭。我斗膽評論一句,人在回憶過去的時候總是傾向於誇大其辭,即使是最為顯赫傑出的人也是如此。年少的歌德總是興高采烈,生氣勃勃,令人愉快的樣子;可是,他付出的代價就是周期性的情緒低落,其實很多人都是這樣。有一次他就寢時將一把匕首放在枕邊,腦子裡不斷翻騰着將匕首刺入自己心臟的想法。不過,這當然只是一種幻想,我覺得很多青年男子在沮喪之時都會如此。歌德的生命力非常旺盛,真要讓他下決心結束自己頗為享受的生命確實不太可能。不過,很有可能他會想到在這部小說里描寫主人公的內心世界時,時常困擾自己的種種情緒終於能派上好用場。最終他決定動筆來寫,採用的是書信體。當時受理查森的小說和盧梭的《新愛洛綺斯》的影響,書信體小說風靡一時。如今這種體裁已然沒落;不過仍然有許多優點,其中之一便是給小說中所描述的事實增添了令人信服的真實感。

《少年維特的煩惱》中的所講的故事幾行字就能講完。一位年輕人來到一座無名小鎮(當然是韋茨拉爾),在鄉村舞會上邂逅了一位魅力非凡的女孩。他愛上了她,卻發現她早已訂婚,但他卻越陷越深,最終強迫自己離開。過了一段時間,對她的深愛又引他回來,卻發現她已經幸福地嫁作他人婦。可是他卻激情絲毫不減,哦,不是,是越來越熾烈,讓他渾然忘我,這世界除了她全都索然無味;最終,愛已絕望,而他又無法忍受沒有她的生活,最終飲彈自盡。這部小說儘管篇幅短小(幾小時便可讀完)卻分作上下兩卷。第一卷寫到維特離開;第二卷從他回來講到他自殺。

在上篇中,讀者們會看到我剛才所述歌德在韋茨拉爾逗留期間的種種事實。歌德將自己的魅力、歡樂、幽默、柔情款款,在社交中遊刃有餘以及對大自然的熱愛全都安放在主人公維特的身上。其實他描繪的是一幅相當迷人的自畫像。全篇就是一首優美的田園詩,詠唱着漫長的夏日,月光皎潔的夜晚和美麗的鄉村風光。小說中那些單純友善的人們正直而又正派,那個年代德國人活得竟然如此寧靜從容,讀之令人愉悅。女主人公綠蒂(歌德給她起的名字正是夏洛特·布芙的教名)是那麼善良、那麼溫柔、那麼美麗還是個那麼賢惠的主婦,讓你為之動心;她的父親和那位沉穩的未婚夫也讓你感動,歌德稱他為阿爾貝特;當然,維特那希望渺茫的一片深情也令你同情不已。上卷讀起來讓人愉悅,是典型的自傳體。如今的自傳體小說,不論是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全都虛假做作,無藥可救。其實並不是說那些作家把自己誇得多麼足智多謀、勇氣非凡、魅力無窮、能幹無比、美貌迷人:

他們這麼寫是他們的權利;畢竟這是寫小說,不是寫歷史。主要原因在於那些作家們忽略了自己性格中的決定性因素,那就是創作天分。的確,大衛·科波菲爾是位作家,還是位名作家;可是這一點在他所敘述的故事中並不太重要;這只是他所處的境遇使然罷了。如果不考慮創作天賦對他的生活產生的影響,也不考慮狄更斯講的這麼一個故事的話,大衛·科波菲爾其實還是做公務員或者老師的料。眾所周知,一旦歌德陷入煩惱之中,情緒低落且飽受良心折磨,他會去詩歌中尋找安慰。他其實只要碰到迷人的女子便會瘋狂地墜入愛河;不過在他頭腦里永遠翻騰的還是那些構思中的戲劇和詩歌。竊以為,這些文學創作對他來說比他那些驚天動地但是卻曇花一現的浪漫激情要更加重要。甚至可以說,他都有點怨恨這些羅曼史干擾他真正想進行的文學創作。在《少年維特的煩惱》上卷中我們看不出這種創作衝動。維特友善合群、令人愉悅不過藝術修養平平。當他最終決定離開韋茨拉爾和綠蒂的時候,他其實應該去呼朋喚友,寫詩療傷,邂逅另一位佳人,再度墜入愛河。如讀者們所見,歌德自己正是這麼做的。

小說下卷則純屬虛構。維特不再是我們在上卷中所認識的那個人了。他變得面目全非。我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覺得自己發掘出了有趣的東西還頗為開心。可是後來我偶然讀到克萊布·羅賓遜拜訪歌德母親阿婭女士的記錄中,她就說過小說上卷中的維特就是歌德,而下卷中的維特不是。自那時起,有關這部著名小說的評論數不勝數,這個明擺着的事實肯定也反覆被人提及,簡直就是擺在眼皮底下。當然,在小說的最開始,歌德就有意讓維特自殺。為了做好鋪墊,他早早就安插了一個場景,讓維特、綠蒂和阿爾貝特探討自殺合理與否。綠蒂和阿爾貝特都覺得自殺非常可怕,而維特反駁說當生命已經無可忍受,自殺是唯一的出路。他認為在某些情況下,自殺乃必要且英勇之舉,世人不應鄙夷,而應喝彩。歌德應該本能地知道,他在上卷中創造這個人物的時候,是將自己對生活的熱愛注入他的身上,不論他有怎樣的苦惱,也應該和自己一樣不至於自殺吧;可是他在下卷里卻又不得不創造出一個無法抑制住內心自殺念頭的人物。歌德就是這麼做的。於是,下卷中的維特也就無可避免地和上卷中的他大相徑庭了。

維特在離開韋茨拉爾不久便在朋友的勸說下接受了某德國宮廷的外交代表秘書一職。這時,小說里的維特易怒、狹隘、倨傲且好鬥。他的上司自然是希望維特能以上司本人的寫作風格來草擬信件,可是維特我行我素,上司於是將信件打回要求重寫,秘書維特當然火冒三丈。在那個年代,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人似乎都瘋狂地愛上倒裝句,他們認為倒裝能增添文采。不過像維特的外交官上司那樣一位通達世故的人,認為在官方文件中濫用倒裝句不合適,更欣賞他所習慣的「官樣文章」,而不是那種「文采斐然」的東西,這也不無道理。於是,上司和下屬很快就爭執起來。

接着,發生了一件事情,為日後的不幸埋下了伏筆。維特和該宮廷某高官是朋友,他的上司對此人也非常信任,有一天維特去此人家中吃飯。那天晚飯後主人要舉辦一場盛會,城中貴族名流盡邀到場。飯後,主人由維特陪同,在客廳接見客人。維特乃無名小卒,並不在受邀出席之列。客人紛紛登場,王公貴族們攜眷出席。很快維特便發現他們看見自己都覺得很吃驚。他意識到在這種名流聚會中他的出現會遭人詬病;不過,他不知如何應對,只好硬着頭皮撐下來。不久,一位地位格外尊榮的貴婦便徑直走向主人抗議起來;主人叫維特過來,很有禮貌地請他離開。在我們現在看來,這簡直就是蠻橫粗魯。不過要記住在那個年代,德國的貴族階層和中產階級之間仍然有着不可逾越的鴻溝。此事很快在小城裡傳開了,謠傳成維特在聚會上粗俗無禮,被趕了出去。維特十分苦惱,一周後便遞交了辭呈。

某位對維特頗有好感的王公,大概是憐憫這個年輕人所受的侮辱,邀請他去府上小住賞春。維特欣然前往,可只過了幾個星期他就得出結論:

王公和他完全沒有共同點。「他是個善解人意的人,」他寫道,「只可惜也是凡人一個;有他相伴也只不過和讀一本精彩的小說感覺差不多。」目空一切的年輕人啊!維特於是決定離開,回到原來的地方,綠蒂和阿爾貝特已經結婚安頓下來的地方。阿爾貝特看見維特回來似乎一點也不高興,他因為工作原因得不時出差。儘管他沒有公開表示反對,他也不喜歡看到維特總是纏着自己的太太。歌德對綠蒂的心態描述得非常微妙。她知道阿爾貝特討厭維特來訪,她希望維特走開讓她和丈夫的二人世界清清靜靜,可是又不忍心下逐客令。她愛她的丈夫,也尊重他,不過她對維特也是有愛的,還不止一點點。聖誕節前,阿爾貝特又出差了。綠蒂讓維特保證在她丈夫出差之際不過來看她,可是這時維特還是來了。她狠狠地指責他違背諾言,當時已是夜晚,照規矩綠蒂不能單獨和維特待在一起。她便請人叫幾個朋友過來,可是朋友們都正忙,脫不開身。維特隨身帶了幾本書,綠蒂讓他念給她聽。他翻譯過一些奧西恩的詩,於是就念了幾首。詩歌深深地打動了他們倆,她哭了起來。她的眼淚徹底摧垮了他,他也嗚咽起來,伸開雙臂擁她入懷,發狂地吻她。她又愛又怒,不知如何是好,一把推開他,大叫:「這是最後一次!你絕不能再來。」接下來,書中原話是「接着,她滿懷深情地看了一眼這位不幸的男人,便飛奔入隔壁房間將自己反鎖起來。」第二天,維特給綠蒂寫了一封心痛欲絕的信,告訴她自己準備告別人世。他告訴他自己終於知道她是愛他的。「你是我的,綠蒂,永永遠遠都是我的。」維特從僕人口中得知阿爾貝特回來了,便遣他去找阿爾貝特藉手槍,說是自己要去旅行。可以想見阿爾貝特聽說這個消息,如釋重負,爽快地借給了他,第二天清晨維特便飲彈自盡了,人們在他的遺物中發現了那封寫給綠蒂的信。

以上這些不太連貫的敘述就是《少年維特的煩惱》的故事梗概。時至今日,小說的最後幾頁仍然相當感人。此書出版後所取得的成績可能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它流傳之廣,被探討之多,模仿者之眾,幾乎無可比擬,還曾被翻譯成數十種文字。唯一對此書冷淡處置的恐怕就是科斯特納和夏洛特了吧。讀者們很快就發現他們倆是小說中的原型。科斯特納非常憤怒地發現自己被寫成一個呆頭呆腦的笨蛋,根本配不上他那迷人的太太,而且小說還暗示他太太曾經愛過歌德。很多人都在猜想這小說到底有幾分真實,幾分虛構。科斯特納還寫文章表示抗議。歌德的回應簡直不容分說,「難道你沒有意識到,一千個人的心目中有一千個維特,你想不到這一點那是你的損失。」

如今,每個人讀了《少年維特的煩惱》之後都無一例外地會問自己:

這本書到底有什麼魔力,當年引起那麼大的轟動。我想,答案就是,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它切合時宜。那個時候,浪漫主義風起雲湧,盧梭的著作已經被翻譯成德文,人們爭相傳閱,其影響十分巨大。德國的年輕人已經受夠了啟蒙時代刻板僵硬的條條框框,而正統宗教又沉悶枯燥,無法滋潤渴望無限的心靈。盧梭的作品正好迎合了年輕人的企望。他們不假思索地接受了盧梭的觀點:

情感比理智更為可貴;撲騰跳動的心兒比變化無常的頭腦更為高尚。他們珍視細膩的情感;視其為靈魂美麗的標誌。他們鄙夷常識;視其為情感匱乏的表現。他們的情感時常失控;一個小小的刺激就會讓男男女女們淚如泉湧。他們寫的信,即使是那些年長一些應該更為成熟一些的人,全都熱情過頭,情感泛濫。當年既是詩人又是教授的維蘭德在不惑之年寫信給拉瓦特的信中稱對方為「上帝之天使」,末尾是這樣寫的,「要是能和你在一起多好啊!哪怕短短三個星期也好!可是我害怕會和你太過親密,因為我們總要分離,那樣我怕是會相思成災,一病不起。」德國評論家對這種毫不掩飾的情感流露只淡淡地補充說維蘭德時常拜訪他的好友們,每次要離別的時候無不「相思成災,一病不起」。如果說當時的「時宜」就是如此的話,那麼《少年維特的煩惱》一書能夠傾倒眾生也就不奇怪了。年輕人的愛情是那麼激情澎湃又是那麼地痛苦絕望,深深地扣動了人們的心弦;維特身陷人世間的情感囹圄,不得不自盡以求得自由,也讓人們從心底里激發出敬畏和仰慕之情。維特讓歌德一舉成名,世易時移,不論歌德還寫過什麼,這本書仍然是他最著名的作品。歌德最終得享高壽,不過在他後面的歲月里再也沒有哪部作品取得過這樣令人震驚的成功。

3

《少年維特的煩惱》出版於1774年秋天,年底的一天,一位馮·克尼貝爾上校扣響了歌德家的門請求接見,稱自己是魏瑪宮廷兩位王子的馴熊師,此行特地帶來兩位主公的口信,想要與大名鼎鼎的作家結識一番。歌德欣然前往,這兩位王子,年長的一位還不到十八歲,立即為歌德的風度所迷倒。不久,歌德又由一位朋友帶領去參加富有的銀行家遺孀薛曼夫人舉辦的聚會。薛曼夫人有一位金髮碧眼的獨生女,歌德走進大廳的時候她正在演奏鋼琴。同往常一樣,歌德又一次墜入了愛河,不久,二人就如膠似漆。不過這段戀情遭到兩家人的一致反對。莉莉·薛曼屬於法蘭克福的上流社會之家,將來會繼承豐厚遺產嫁個上等人家。歌德的祖父只是個裁縫,娶了一位旅店店主的遺孀,一輩子從事祖上傳承的裁縫之職,回報頗豐。他的兒子,即歌德的父親,受過法律方面的培訓並取得受人尊敬的宮廷顧問頭銜,這讓他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但卻還沒能躍升至法蘭克福的上流社會。歌德父親嚴厲且樸素,極力反對兒子娶一個時髦富家女為妻。莉莉才十六歲,自然很是享受她那個年紀的女孩子視為樂事的東西。她喜歡跳舞、聚會和野餐。歌德其實也意識到了她所喜歡的快樂生活並不適合自己,不過他愛得太深也無暇多想。他為她寫詩,有很多是他最優美的詩歌;卻沒有他寫給弗莉德里克的詩里那種始亂終棄的意味;讀起來感覺隱隱有點不確定的感覺。他對自己不太有把握,對莉莉也不太有把握。但是,兩人還是不顧雙方家庭的反對訂婚了。剛訂婚沒多久,歌德就開始心神不定。他才二十六歲,知道自己擁有優異的文學才華以及對生活的熾熱之愛。他還不想這麼早就安定下來。

焦慮掙扎之後(我們可以猜想),如果他考慮過莉莉會傷心欲絕的話,很可能還經受了良心的煎熬,他終於決定要掐滅對她的愛意。馬上他就有了一個絕好的機會來結束這段戀情。兩位年輕貴族,施托貝格伯爵,狂熱地仰慕歌德,專程來到法蘭克福來結識他。他們要去瑞士遊歷,邀請歌德同往,他同意了。他們出發時身穿小說中維特時常穿着的行頭,還有一套藍色外套,黃色長筒襪以及馬甲,配長筒靴及灰色圓帽,這套行頭就是小說中維特囑咐他下葬時一定要穿的。歌德走的時候沒有告訴莉莉,沒有留下一句道別的話,這當然讓她和她家人非常憎惡。這種不辭而別說得好聽一點叫不懂禮貌;不過歌德有時候待人接物的確有點冷酷無情。奇怪的是他居然對於自己的行為所導致的別人的痛苦渾然不察。這幾個年輕人在瑞士遊玩了一番,飽賞美景,可是歌德卻沒法忘記莉莉。從他所寫下的動情文字中我們得知當時他是多麼渴求她的愛。如此一來,瑞士之旅完全是個失敗。

歌德回到了法蘭克福,從我們現有的材料來看,不清楚這小兩口是否還認為自己有婚約在身。他們仍然見面,還算頻繁,仍然還愛着對方。很明顯必須得有所行動才是,於是歌德的父親提議他兒子去意大利遠遊一趟,一心想斬斷這小兩口的關係。這個提議正中歌德下懷,他滿心歡喜地應允了。正當他準備行李的時候,年輕的魏瑪公爵剛娶了黑森-達姆施塔特的公主為妻,迎娶返回途中經過法蘭克福。他極其熱忱地邀請歌德前來魏瑪小住幾周。盛情難卻,歌德接受了邀請,不顧他父親極力反對他與這位王子結交,日程很快就確定了。這個時候歌德到底有沒有鼓起勇氣告訴莉莉他要遠行,我們不得而知。我們只能憑藉他在自傳里透露的一件小事來猜測:

在他臨行前兩天的某個晚上,他在法蘭克福的街道上漫步,突然發現自己站在莉莉的窗下。她正在彈鋼琴,他聽見她一邊歌唱,唱的正是那首一年前他寫給她的歌。「我抑制不住地覺得她唱得格外動聽,」他寫道。「聽她唱完,我看見她起身,來回踱步,影子投射在百葉窗上;我嘗試來去都無法透過厚厚的窗簾一睹她的芳容。我只得暗下決心要離開,不去打擾她,斬斷對她的情絲……讓我決定要離開我至親的人兒。」十八個月後,莉莉嫁給了一位富有的銀行家,找到了門當戶對的歸宿。

歌德到達魏瑪的時候,本來準備只待上一兩個月就走:

誰知造化弄人,他幾乎在這裡待了一輩子,只偶爾離開過幾次。年輕的公爵非常喜歡他,很快兩個人就形影不離。他們一同喝酒,一同狩獵,一同和路上邂逅的鄉下女孩調情。魏瑪公國那些穩重的官員都認為這個放浪形骸的詩人把他們的主公給帶壞了,非常希望他早點走;可是公爵自己捨不得歌德,為了挽留他還給他在內閣中安排了個職位,發給他薪水,還配給他一幢河畔小屋。公爵要說服歌德在魏瑪安頓下來是經過周密考慮的,因為歌德活力無窮、能力超群且足智多謀。接下來委派給他的任務越來越多,他都完成得極其出色。我知道,大家都認為當年歌德服從魏瑪公爵的意志留在那裡,實屬他人生中一大錯誤決定。他是位詩人,了不起的詩人,可他卻去做普通公務員就能勝任的工作。這麼說有道理,不過別忘了當時他的處境:

他才二十六歲,有無限精力去享受人生,讓人生充實。他明白自己的社會地位並不高。一旦被王公貴族這樣的人所器重,他便唯其馬首是瞻,也不能說他就錯了。很自然他會抓住這個機會進入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這裡可比法蘭克福的中產階級圈子要豐富多彩得多。他父親一怒之下斷絕了給他的經濟資助。那個年代和現在一樣,一位詩人絕不可能光靠寫詩就能維生。文人墨客們得去給王公貴胄的子弟當家庭教師或者在大學裡任職,拿點微薄的薪水才行。席勒當年是全德國最受歡迎的戲劇作家,都得靠翻譯法文書籍才能勉為生計。

有些人很嚴厲地批評歌德去侍奉一個小小的德國親王完全是自暴自棄,我不知道這些人認為歌德應該去做什麼事情才叫做好。我一再強調過但卻沒人相信:

作家們並不喜歡縮在蝸居中挨餓受凍。歌德很快就步步高升,三十歲剛過已官至魏瑪公國的首相要職。應公爵要求,神聖羅馬皇帝授予了他貴族頭銜,此後,他的正式頭銜就成了:

樞機大臣馮·歌德閣下。他在魏瑪安頓下來後沒幾個月就又一次墜入情網。這一次他的戀愛對象是騎兵統帥馮·施泰恩男爵夫人夏洛特·馮·施泰恩。她比歌德年長七歲,生過七個孩子,僅有三個活下來。她並不算美貌,但是身材非常輕盈修長,而且冰雪聰明。找到這樣一位興趣相投、無所不談的對象同時又能專注聆聽的聽眾,歌德自然心生歡喜。同往常一樣,他又開始激情洋溢,發動攻勢了,可是馮·施泰恩夫人只想和他做朋友,無意發展為情人,於是接下來的四年裡她都一直在抵禦他的攻勢。後來歌德說服公爵邀請一位名叫科羅娜·施洛特的女演員來魏瑪公國劇院裡演出歌德寫的劇本《伊菲革涅亞》。上演宮廷專場的時候,科羅娜·施洛特扮演女主角,歌德扮演俄瑞斯忒斯。觀眾從來沒有看到舞台上出現過如此般配的一對璧人。也許,馮·施泰恩夫人就在這時感覺到歌德會離她而去,轉投聰明迷人的女演員懷抱。她害怕失去歌德,這才應允了他的追求。後來的四五年裡這對情人一直相處得十分融洽。

4

自年少時起,歌德就對戲劇充滿了興趣。他的祖母曾送給他一套木偶劇班子;他還特意為這個班子寫了好多劇本,表演給熱心觀眾——一幫大大小小的孩子們看。他來到魏瑪的時候發現這裡的業餘劇團表演極其風行,他們都很歡迎歌德加入。這些成員里有公國官員,比如說一些有利用價值的朝臣,偶爾還會有一兩位專業女演員加入。劇團表演並不僅限於魏瑪,也會去鄰近的大公國巡演。布景和道具都由騾子馱運,人員則騎馬而行。他們既在露天搭台,也在宮廷大劇院中表演;晚飯過後再騎馬回家。也許是四處表演讓人興奮,這種生活也十分有趣,歌德便想起早在法蘭克福時就開始構思的一部小說。歌德最早提到這部小說是在他1779年的某則日記里,他初擬這部小說的名字為《威廉·邁斯特的劇團表演生涯》。可是,兩年之後他才開始着手撰寫。他採用的是一個古老的文學形式,我想大概和佩特羅尼烏斯的《薩蒂利孔》一樣歷史悠久且大受歡迎吧。西班牙的流浪漢體裁小說將此類文體在歐洲發揚光大,後來,勒薩日的《吉爾·布拉斯》、亨利·菲爾丁的《湯姆·瓊斯》和斯摩萊特的《亨弗萊·克林克》都憑藉這種體裁而大獲成功。簡單地說,這種體裁就是將故事主人公引出家門,讓他東轉轉西轉轉,經歷各式各樣的事情,最終以迎娶美貌迷人且嫁妝豐厚的女子美滿收場。這樣安排的好處在於作者能夠引入多個性格迥異的人物,講述一系列多少有點危險的事件,以變幻莫測的風格來吸引讀者的注意力。歌德的這部小說本來要寫十二卷,寫完第一卷後他停了幾年,然後寫了第二、三卷,最後以每年一卷的速度寫到第六卷為止。

這種寫小說的方式似乎比較奇特。大多數作家寫小說的時候會全情投入,腦子裡別的什麼都不想,一天下來不得不停筆之時,身心俱疲,想着沒有完成的部分,心裡卻極不耐煩,似乎等到第二天才能再度開始會損失不少時間一樣。很明顯,歌德居然可以過了一年才繼續寫,好像他數小時前才停筆一樣。這部小說極為流暢,章節之間的過渡自然,你只能說他早已將整個故事從頭至尾打好腹稿,而且記憶力驚人,能將其完整再現。那個時候德國大多數劇院都由親王資助;劇院經理得組織上演歌劇、輕喜劇和通俗情節劇來迎合純粹找樂子的觀眾的口味。歌德動手寫這部小說的時候,宗旨很明確,那就是劇院應該具備教育公眾的功能,還要對德國文化產生重要且有價值的影響。這一觀點在當時很是風行。我們可以猜到歌德的構思就是故事主人公威廉·邁斯特在體驗了人生百味,滄海桑田之後終於成為一家劇院的經理,身兼演員與作家二職,將劇院推至全國一流水平,他所撰寫的劇本也將本國水平提升至與英、法相媲美的程度。

可是有段時間,歌德卻變得越來越焦躁不安。魏瑪宮廷的繁文縟節,陪同公爵出訪各國這些事情並不如他最開始所想象的那樣極富吸引力。整個魏瑪社會,早幾年是那麼光彩絕倫,充滿了知識的魅力,如今卻那麼狹隘小氣,他的官職也頗為累贅。歌德剛剛愛上夏洛特·馮·施泰恩夫人的時候,她才三十二歲;如今已步入不惑之年,確切地說,已經四十三歲了。他們的戀情已不復當年才子佳人的浪漫,漸漸變成了一種習慣,為眾人所認可並接受,可是當年的佳人已經變成了乏味的黃臉婆。馮·施泰恩夫人有點家庭教師的味道:

她教會歌德舉止更加優雅有禮,還引領他進入了一個全新的世界,她將詩人打造成了一位重臣,一位紳士。詩人寫給她的詩也溫柔體貼,不過卻帶點尊敬、敬重和仰慕的味道,而不是激情洋溢。如今他終於覺得現在應該不惜一切代價放手了。有一天凌晨三點,歌德化名萊比錫商人約翰·菲利普·默勒,隨身帶了一個僕人,一個背包,一隻皮箱悄悄離開魏瑪前往意大利。他就這麼離開了夏洛特,連一句告別的話都沒有,就這麼在外面遊蕩了兩年。

也有人說夏洛特從來就沒有成為過歌德的情婦。現在看來,這一點已經不太重要。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證據就是當年歌德已決心出走卻一直對她隱瞞這一事實。如果她真的只是他的好友,這麼多年來歌德只是給她寫了無數詩歌信件,陷入困境時找她傾訴,珍視她的建議的話,他肯定會將自己的出行計劃提出來與她探討。她也許很遺憾他選擇出走,不過她應該能理解他那豐富的精神世界,也明白他要寫出那部頭腦里構思的小說必定要遠行。但是,如果夏洛特是他的情婦,那麼情人要響應心靈追求而出走數月,她是很難接受的。歌德很有可能就是害怕她苦苦相逼的一幕,於是決定還不如生米煮成熟飯,更簡單一點。我前面也提到過,歌德總是對別人的感覺漠不關心。此外,如果他們之間真的只是柏拉圖式的戀愛,她也就沒理由在他返回之後以冷淡待之,沒理由不聽他按捺不住地講述意大利之旅。她嚴厲地責備了他,因為他一去就是這麼久,儘管他說就是因為他忘不了她才選擇回來,都沒有用。他感覺她就是認定了他早就打算一去不復返。這種待遇歌德無法適應,他寫信給夏洛特,「我冒昧承認無法忍受您如今對待我的態度,我談興正濃時你以沉默相對;我閉口不言你又責怪我待你冷淡;我與友人言歡,你又怪我鐵石心腸,將你冷落。我的一舉一動都被你盯在眼裡,我的舉止、儀態無一不遭你數落,還時常見我輕鬆自在就故意找碴兒。你故意為難我的時候,我怎麼可能信心十足,開誠布公呢?」

仍然無濟於事,夏洛特沒那麼容易安撫,自此以後他們只是在正式場合才偶然見面。

離開魏瑪之前,歌德已經開始寫這部小說的第七卷,儘管時常是在打腹稿,但不論是在意大利還是回到魏瑪後他都沒有繼續寫下去。我斗膽揣測他是不知道該怎麼寫了。這部小說他才寫了剛剛一半,可是結局就已經可以預見。威廉已經成為劇院的經理之一,歌德也不可能想不到除了流浪漢小說那種以美好姻緣而告終的俗套結尾以外,他還真沒有什麼別的可寫了。也許他那時候就想如果不能有所創新,讓小說別具深度,能達到他原來設想所不能及的高度,那還不如就此打住作罷。自從歌德不辭而別去意大利遠遊以來這八年,世事變幻莫測。法國大革命震驚世界,路易十六和他那可愛的皇后命喪斷頭台。年輕的法蘭西共和國軍隊驅散了前來干涉的奧地利軍隊,並占領了萊茵省。歌德似乎覺得未來的人和過去的人會完全不同,那麼他要做的就是適應這個變化了的世界。1794年,他又一次開始繼續寫這部小說,不過目標已經全然不同。他意圖向讀者展示小說主人公在身不由己的各種影響之下,個性心理的變化歷程,直到最後他終於能駕馭天賦之能,並將其投入到為人類同胞服務之中。歌德的主題不再是從前所構想的戲劇藝術,而是生活之藝術。我不確定是否真有這麼一樣東西,不過究其字面還是有意義的,也許就是肯定意義。其他的藝術形式,譬如舞蹈,表達方式就是自身的局限;可是生活這門藝術,只有死亡才是局限,也是身體力行的終點。其他藝術形式的熟練操作是可以習得的;可是生活這門藝術,你除了逆來順受,別無選擇。生活是否成為藝術是造化使然:

命運多半是機緣巧合,上帝永遠是在擲骰子。

歌德花了些時間對原來的手稿進行了刪減、修改,對某些段落進行了前後調整,然後改換了一個新標題,小說就出版了,這就是《威廉·邁斯特的學習時代》。

5

這個故事錯綜複雜,我只能拎出框架簡述一下。在我開講之前,我得警告大家十八世紀的讀者們喜歡小說生龍活虎一點。他們喜歡小說里有出乎意料的事件發生,讓他們驚訝,只要無法料到,他們才不管是否可能呢。但凡碰上巧合,他們便怒不可遏,刻薄挑剔起來。可能性是由十九世紀現實主義小說家們引入小說的,他們認為小說中發生的事情不僅得具備可能性,更應該是無可避免的。如今的讀者,也許我們自己並不知道,其實我們是決定論者;而十八世紀的讀者則認為各種機會發生的可能性應該完全均等。

威廉·邁斯特是商人之子,其父與一位名叫維納的人合夥做生意。他父親認為自己的兒子威廉和維納的兒子都應該子承父業。小說開始的時候,威廉正和一位名叫瑪麗安的漂亮女演員打得火熱,她是來法蘭克福巡演的某劇團成員。威廉不喜歡繼承父親的生意,他熱衷於戲劇,並且深深沉浸在愛河之中。他想娶瑪麗安然後繼續舞台事業。可是威廉沒什麼錢,瑪麗安則傍了個大款,用度不愁。威廉發現真相的時候,十分受傷,神情沮喪,身體也差點崩潰。等他養好了病,發現自己厭惡戲劇,於是矢志再也不碰它。接下來三年他都辛勤地在父親公司工作,後來被父親和合伙人派出去收賬。他在一個大一點的鎮上待了幾天,偶遇一對男女演員:

拉爾特斯和費琳娜,由於劇團經費緊張破產,滯留在這裡。這時來了一個雜技劇團為大家表演,其中就有美儂。歌德為這個人物所寫的詩歌是他的詩作中最為出名的,「你可知道那個檸檬花兒盛開的國度」。威廉目睹美儂被劇團經理毒打,解救了她,把那個禽獸經理痛打一頓後以三十元為美儂贖身。雜技劇團走了,不久威廉從前熟識的一對演員夫妻來了,特地來加入拉爾特斯和費琳娜所在的劇團,得知劇團已經解散,非常難過。這些演員聚集在威廉的身邊,讓他對舞台的熱愛再次燃燒起來,於是他們決定自己組建劇團,並說服威廉出資買下原來破產的劇團留下賤賣的道具和行頭。其實威廉出的錢是公司討賬所得,他就這麼挪用確實有點不擇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