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簡史:從動物到上帝 - 第1章

尤瓦爾·赫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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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簡史:從動物到上帝

作者:[以]尤瓦爾·赫拉利【完結】

譯者:林俊宏

內容簡介

《人類簡史:從動物到上帝》是以色列新銳歷史學家的一部重磅作品。從十萬年前有生命跡象開始到21世紀資本、科技交織的人類發展史。十萬年前,地球上至少有六個人種,為何今天卻只剩下了我們自己?我們曾經只是非洲角落一個毫不起眼的族群,對地球上生態的影響力和螢火蟲、猩猩或者水母相差無幾。為何我們能登上生物鏈的頂端,最終成為地球的主宰?

從認知革命、農業革命到科學革命,我們真的了解自己嗎?我們過得更加快樂嗎?我們知道金錢和宗教從何而來,為何產生嗎?人類創建的帝國為何一個個衰亡又興起?為什麼地球上幾乎每一個社會都有男尊女卑的觀念?為何一神教成為最為廣泛接受的宗教?科學和資本主義如何成為現代社會最重要的信條?理清影響人類發展的重大脈絡,挖掘人類文化、宗教、法律、國家、信貸等產生的根源。這是一部宏大的人類簡史,更見微知著、以小寫大,讓人類重新審視自己。

推薦序

前不久聽說,業內最近出了《人類簡史》這麼一本「奇書」,作者是個名叫尤瓦爾·赫拉利的以色列年輕人。此書在2012年以希伯來文出版,很快就被翻譯成近30種文字,不僅為全球學術界所矚目,而且引起了公眾的廣泛興趣。一部世界史新著竟能「火」成這樣,實在是前所未聞。所以,當中信出版社請我為本書的中文版作序時,我也就出於好奇而暫時應承了下來:「先看看吧。」

而這一看,我就立刻「着道」了——拿起了就放不下,幾乎是一口氣讀完。吸引力主要來自作者才思的曠達敏捷,還有譯者文筆的生動曉暢。而書中屢屢提及中國的相關史實,也能讓人感到一種說不出的親切,好像自己也融入其中,讀來欲罷不能。後來看了策劃編輯舒婷的特別說明,才知道該書中文版所參照的英文版,原來是作者特地為中國讀者「量身定做」的。他給各國的版本也都下過同樣的功夫——作者的功力之深,由此可見一斑。

事實上,赫拉利也的確是一位了不起的青年才俊。他1976年出生,2002年在牛津大學耶穌學院獲得博士學位,曾專攻中世紀史和軍事史,發表過《騎士時代的特殊戰役(1100~1550)》(2007)、《最後經歷:戰場啟示和現代戰爭文化的創生(1450~2000)》(2008)等專著,以及若干有關戰爭史的論文。在經歷了這些微、中觀的歷史學專門訓練之後,赫拉利便轉向了一種極宏觀的世界歷史研究,而且還特別熱衷於從物理學、化學、生物學、人類學、生態學、政治學、文化學和心理學等學科的角度,對作為一個物種的智人乃至整個人類社會的來龍去脈,做出全方位的考察和預測。老實說,如此大規模跨學科的史學研究計劃是令人瞠目的,那似乎不是一個「專業歷史學家」憑一己之力就能夠成就的事情。然而,赫拉利還真的就單槍匹馬地做了這麼一件不可能的事。而且,事實證明,他做得不賴——我們面前的這部《人類簡史》,作為他這一工作的初步成果,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成功。而赫拉利本人自然也能因此而暴得大名:畢竟,能夠像他這樣從容遊走於這麼多學科之間的歷史學家,是曠世罕見的。

當然,這件事還是有些令人生疑。且不論赫拉利在書中對人類學、生態學和生物工程學等「硬科學」的運用是否無可爭議(那不是很多不明就裡的外行讀者一下子就能明判的),這位「曠世罕見的天才歷史學家」一下子結合那麼多「硬科學」,用不到500頁的篇幅寫出的從石器時代智人演化直到21世紀政治和技術革命的一整部「人類史」,在「專業歷史學家」看來,恐怕已經很難說還是通常意義上的「歷史」了。而且,由於缺乏對構成世界歷史進程的許多重大事件或現象的系統敘述和解說,這本書恐怕連「宏觀世界史」都算不上。可是,如果不是歷史,它又能是什麼呢?

在我看來,寫歷史寫到這個份兒上,一般都只有一個結果,那就是離開了「歷史」而走向了「哲學」——而且這個「哲學」還不只是「歷史哲學」,它同時也包含了很多人生的哲理。系統的史事在這裡隱而不見,流出筆端的都是一些被用來說明某種歷史法則、人生道理的史事片段或現象。如果作者能真心關切人類的命運,並且有充足的知識準備和理論修煉,這種寫作就能達到一種勝境,它的產物也就不再是那種我們所習見的歷史作品,而有可能是一種對歷史和人生的徹悟。應該說,赫拉利就是懷揣這一「野心」來寫他的《人類簡史》的,而他的努力看來也沒有白費。

讀《人類簡史》,我們每每會為作者非同尋常的想象力而讚嘆。比如,他竟能從用生物學製造的那隻背上長耳朵的老鼠聯想到3.2萬年前的施泰德「獅人」(讀來有些瘮人),並能匪夷所思地產生「弗蘭肯斯坦如今正坐在吉爾伽美什肩上企圖滅絕智人」這樣的奇想。這讓他的書多了不少一般史學作品所缺乏的文學感染力。但更值得我們欣賞的,也許還是洋溢於全書的一種對天下眾生的「無邊大愛」。赫拉利無疑是痛恨「人類中心主義」的。在他看來,正是這種罪惡的人類中心主義,把具有神一般的能力、本來應該成為宇宙間「正能量」的智人,變成了一種不負責任、貪得無厭又極具破壞力的怪獸,結果給地球生態帶來了一場「毀天滅地的人類洪水」。他對人類完全無視家禽家畜的感受、用種種變態的養殖方法獲取美味的行為提出的幾乎聲淚俱下的控訴,顯然也不是故作矯情,而純粹是出於一種大慈大悲。正由於有這樣一副關愛弱者的菩薩心腸,赫拉利在說起歷史上和現實中只對強者有利的自由市場資本主義、殖民主義、帝國主義、消費主義、男性霸權,以及總是在為帝國主義和資本主義服務的科學時,自然也沒有好氣,基本上都是揶揄和批判。總之,他認為迄今為止的智人歷史,大行其道的都是這些亂七八糟、一無是處的東西,因而「歷史從無公正」,而所謂的「智人」呢,其實一點也不明智,相反是一個非常糟糕、令人失望的物種。

不過,如果把智人歷史整個地斥為成事不足、敗事有餘,顯然也有失偏頗。實際上,赫拉利也沒有這樣做。譬如對於今天的人類社會正在向「全球帝國」演進這一發展趨勢,他還是相當肯定的,因為他覺得非此不能消弭戰爭、實現環保和保障人權。當然他也沒忘記特別強調了一下,說這種「全球帝國」是一種「不受任何特定國家或族群管轄的」世界政治秩序——這種強調,在「新帝國論」甚囂塵上的當下,自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讀者也會看到,儘管對智人的行為有許多不滿,赫拉利內心裡還是「愛人」的。他對智人的所有批評,說到底只是一種「恨鐵不成鋼」的埋怨,而深藏於其中的,其實還是一種對人類命運的深深憂慮,以及對智人幡然悔悟、痛改前非的殷切期待。赫拉利對當下基因工程學「改良」人類的種種做法的尖刻抨擊,便充分顯示了他的這種「愛人」情懷。他把打着「治病救人、延長生命」的旗號改造人類基因的科學活動,恰切地比作追求長生不老的「吉爾伽美什計劃」和創造科學怪人的「弗蘭肯斯坦博士」這兩種傳說的結合。而這種結合,在他看來是極其危險的,因為首先,在當今貧富差距已經極為懸殊的情況下,這種只有一小撮富人能夠消費得起的永生大法必然嚴重加劇社會不公;其次,如果人類真的被升級為另一個物種,實際上是升級為一種「永遠年輕的生化人」,那麼隨之發生的就只能是人類的本質乃至「人」的定義的根本改變,就只能是智人歷史的終幕。

人類有可能以這樣的方式自我毀滅,想來令人毛骨悚然。赫拉利自然也無法接受這樣的結局。他試圖做點兒什麼來阻止這種看來已「沒有不可逾越的障礙」的演進,而他所能做的,也不過就是弱弱地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我們人類究竟想要什麼?」實際上,關於這個問題,他已經在本書的倒數第二章中,通過對「快樂」問題的某種歷史哲學式的探究,做出了自己的回答。他發現,「快樂」這種情緒的歷史,是歷史學家從來不感興趣的問題,而那絕對是一個極大的失誤:因為一旦人們發現歷史能證明樂無常態而知足常樂,發現我們過去對快樂的歷史認知可能都是錯的,發現對快感的執着追求可能只會適得其反地導致痛苦,那麼我們就有可能走向對自己的真正理解,也就可能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麼了。

當然,對於這種高深莫測的人生哲學問題,赫拉利的回答離真正的答案可能還很遙遠。然而,他的努力是可貴的。我相信,讀了他的這本書之後,一定會有更多的人來參與對這一問題的思考,而一旦傳說中的「人生真諦」開始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感悟,智人的歷史或許就不僅能長久地繼續下去,而且還能呈現出更健康的樣貌。

是為序。

高毅[1]

2014年10月27日

北京海淀藍旗營

[1]高毅,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

第一部分

認知革命

圖1

南法的雪維洞穴(Chauvet-Pont-d』Arc

Cave)大約3萬年前至兩萬年前的人類手印。這些藝術作品的創作者,無論從外觀、思維還是感覺來看,都與我們很相像。

第一章

人類:一種也沒什麼特別的動物

大約在135億年前,經過所謂的「大爆炸」(Big

Bang)之後,宇宙的物質、能量、時間和空間才成了現在的樣子。宇宙的這些基本特徵,就成了「物理學」。

在這之後過了大約30萬年,物質和能量開始形成複雜的結構,稱為「原子」,再進一步構成「分子」。至於這些原子和分子的故事以及它們如何互動,就成了「化學」。

大約38億年前,在這個叫作地球的行星上,有些分子結合起來,形成一種特別龐大而又精細的結構,稱為「有機體」。有機體的故事,就成了「生物學」。

到了大約7萬年前,一些屬於「智人」(Homo

sapiens)這一物種的生物,開始創造出更複雜的架構,稱為「文化」。而這些人類文化繼續發展,就成了「歷史學」。

在歷史的路上,有三大重要革命:大約7萬年前,「認知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讓歷史正式啟動。大約12000年前,「農業革命」(Agricultural

Revolution)讓歷史加速發展。而到了大約不過是500年前,「科學革命」(Scientific

Revolution)可以說是讓歷史畫下句點而另創新局。這本書的內容,講述的就是這三大革命如何改變了人類和其他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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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類早在有歷史記錄之前就已存在。早在250萬年前,就已經出現了非常類似現代人類的動物。然而,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他們與一同共享棲地的其他生物相比,並沒什麼特別突出之處。

如果到200萬年前的東非逛一逛,你很可能會看到一群很像人類的生物:有些媽媽一邊哄着小嬰兒,一邊還得把玩瘋的小孩抓回來,忙得團團轉;有些年輕人對社會上種種規範氣憤不滿,也有些垂垂老矣的老人家只想圖個清靜;有肌肉猛男捶着自己的胸膛,只希望旁邊的美女能夠垂青;也有年長的充滿智慧的大家長,對這一切早就習以為常。這些遠古時期的人類已懂得愛和玩樂,能夠產生親密的友誼,也會爭地位、奪權力,不過,這些人和黑猩猩、狒狒、大象也沒什麼不同。這些遠古人類,和一般動物比起來就是沒什麼特別。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的後代某一天竟能在月球上漫步、分裂原子、了解基因碼,還能寫寫歷史書。說到史前人類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他們在當時根本無足掛齒,對環境的影響也不見得比大猩猩、螢火蟲或是水母來得多。

生物學家把所有生物劃分成不同的「物種」。而所謂屬於同一物種,就是它們會彼此交配,能夠產出下一代。例如馬和驢,雖然有共同的祖先,也有許多類似的身體特徵,也能夠交配,但它們彼此卻是缺少性趣,就算刻意讓它們交配,產出的下一代會是騾,而不具有生育能力。因此,驢的DNA突變就不可能會傳給馬這個物種,馬也不會傳給驢。於是,我們認定馬和驢屬於兩個不同的物種,各有各自的演化路徑。相較之下,雖然鬥牛犬和西班牙獵犬看來天差地別,卻屬於同一物種,有一樣的DNA庫。它們很願意交配,而且它們的小狗長大後也能再和其他狗交配、子孫滿堂。

從同一個祖先演化而來的不同物種,會屬於同一個「屬」(genus)。例如獅子、老虎、豹和美洲豹,雖然是不同物種,但都是「豹屬」(Panthera)。生物學家用拉丁文為生物命名,每個名字由兩個詞組成,第一個詞是屬名,第二個詞則是種名。例如獅子就稱為「Panthera

leo」,指的是豹屬(Panthera)的獅種(leo)。而只要沒有意外,每一位在讀這本書的應該都是一個「Homo

sapiens」:人屬(Homo,指「人」)的人種(sapiens,指「明智」)。

許多屬還能再歸類為同一科(family),例如貓科(獅子、獵豹、家貓)、犬科(狼、狐狸、豺)、象科(大象、長毛象、乳齒象)。同一科的所有成員,都能追溯到某個最早的雄性或雌性祖先。例如所有的貓科動物,不管是家裡喵喵叫的小貓或是草原上吼聲震天的獅子,都是來自大約2500萬年前的某頭祖先。

至於智人,也是屬於某個科。雖然這件事看來再平凡不過,卻曾經是整個歷史上最大的秘密。智人一直希望自己和其他動物有所不同,仿佛整個科就只有自己的存在,沒有兄弟姐妹,沒有遠近親戚,而且最重要的是:沒有父母。但可惜這絕非事實。不論你是否接受,我們所屬的人科不僅成員眾多,而且還特別吵鬧,那就是一堆巨猿。與我們最相近的親戚,就是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其中,黑猩猩與我們最為接近。不過就在6萬年前,有一頭母猿產下兩個女兒,一頭成了所有黑猩猩的祖先,另一頭則成了所有人類的祖奶奶。

家族秘史

智人還有另一個更見不得光的秘密。我們有許多堂、表兄弟姐妹,而且沒什麼文明,但這還小事一樁;我們其實還曾經有很多更相近的兄弟姐妹。人類(human)已經習慣以為自己是唯一的「人」,是因為在過去1萬年間,「人種」確實只剩下智人一種。然而,「human」一詞真正的意思是「屬於人屬的動物」,而在過去,這可不只「智人」而已。此外,我們在最後一章也會提到,不久之後,很可能我們又得再和一些不屬「智人」的人類開始競爭。為避免混淆,以下講到「智人」,講的就是「Homo

sapiens」這個物種的成員,而講到「人類」,講的則是「Homo」(人屬)的所有現存成員。

最早的人類是從大約250萬年前的東非開始演化,祖先是一種更早的猿屬「Australopithecus」(南方古猿)。大約200萬年前,這些遠古人類有一部分離開了家園而踏上旅程,足跡遍及北非、歐洲和亞洲的廣大地帶。北歐的森林白雪皚皚,印度尼西亞的熱帶叢林濕氣蒸騰,想活命顯然需要不同的特徵,因此人類也開始朝着不同方向進化。於是人類發展出幾個不同的物種,而科學家也為每一種都取了華麗的拉丁名稱。

在歐洲和西亞的人類成了「Homo

neanderthalensis」,意為「來自尼安德谷(Neander

Valley)的人」,一般簡稱為「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比起我們這種「智人」,尼安德特人更為魁梧,肌肉也更發達,非常適應西方的歐亞大陸在冰河時期的寒冷氣候。至於在東方的亞洲,住的則是「Homo

erectus」(直立人),一共存續了將近200萬年,是目前所知存續最久的人類物種,而我們智人看來也很難打破這項紀錄。光是1000年後還會不會有智人存在,現在看來都令人十分懷疑,所以和200萬年比起來,我們真的是小巫見大巫。

至於在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島,則住着「Homo

soloensis」(梭羅人,拉丁文意為「來自梭羅谷的人」),這種人很能適應熱帶的生活環境。同樣在印度尼西亞,還有另一個小島弗洛里斯(Flores),這裡住的遠古人類則是經歷了一場侏儒化的過程。曾有一段時間,因為海水水位格外低,於是人類初次抵達了弗洛里斯,而且當時和大陸的交通往來十分便利。但後來海水再次上漲,於是有些人就被困在島上,物資十分缺乏。那些長得高頭大馬的人,需要的食物也多,於是最早在島上餓死淘汰。長得矮反而成了生存優勢。經過幾代之後,在弗洛里斯的人都成了小矮人。科學家把這種獨特的人種稱為「Homo

floresiensis」(弗洛里斯人),身高最高不過1米,體重最重也不過25公斤。然而,他們仍然懂得如何製造石器,甚至偶爾還能在島上獵象。不過倒也公平,在這島上的象也是一種矮生種。

2010年,科學家在西伯利亞的丹尼索瓦(Denisova)洞穴中發現了一塊已經變成化石的手指骨,為人類的大家族又添一種成員。手指骨的基因分析證實這個人種過去並不為人知,現在則命名為「Homo

denisova」(丹尼索瓦人)。全球還有太多洞穴、島嶼、氣候,誰曉得還有多少我們失落的親戚,正等着我們去發現。

這幾個人種在歐洲和亞洲不斷演化的同時,其他在東非的人種演化也沒有停止,人類的搖籃繼續養育着許多新品種,例如「Homo

rudolfensis」(魯道夫人,「來自魯道夫湖的人」)、「Homo

ergaster」(匠人,「工作的人」),最後還有我們自己的這種人種,而我們也頗為厚顏地把自己命名為「Homo

sapiens」(智人,「明智的人」)。

在這些人種當中,有些高大,有些矮小,有些會兇殘地獵捕,有些只是溫和地採集着食物,有些只住在某個小島上,而大多是在整個大陸上遷徙移動;但不論如何,他們都是「人屬」,也都是人類。

圖2

這些都可說是我們的兄弟姐妹,據推測重建樣貌(從左至右):魯道夫人(東非,距今大約200萬年);直立人(東亞,距今約200萬~5萬年);尼安德特人(歐洲和西亞,距今約40萬~3萬年)。他們都是「人類」。

有一種常見的錯誤,是認為這些人種是呈線性發展,從「匠人」變成「直立人」,「直立人」再變成「尼安德特人」,而尼安德特人再變成我們。這種線性模型誤以為地球在某個時間點上只會有單一人種,而其他更早的人種不過就是我們的祖先。但事實是,從大約200萬年前到大約1萬年前為止,整個世界其實同時存在多種不同人種。這其實也十分合理。就像今天,地球上還是有許多種的狐狸、熊或是豬,而在幾十萬年前的地球上,至少就有6種不同的人。從整個歷史來看,過去多種人種共存其實是常態,現在地球上只有「一種人」,這才是異常。而下面很快就會提到,對於我們智人來說,我們不願想起這些過去的手足親情,背後其來有自。

「思考」的代價

雖然人種之間有諸多不同,但還是有幾項共同的人類特徵。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人類的大腦明顯大於其他動物。對於60公斤的哺乳類來說,平均腦容量是200立方厘米,但早在250萬年前最早的男男女女,腦容量就已有600立方厘米,至於現代的智人,平均腦容量更高達1200~1400立方厘米。至於尼安德特人,其實腦容量更大。

這樣看來似乎再清楚不過,物競天擇就該讓腦越來越大才是。人類深深迷戀着我們自己的高智能,於是一心認為智力當然是越高越好。但如果真是如此,貓科動物也經過演化,為什麼沒有會微積分的貓?究竟為什麼,在整個動物界,只有人屬演化出了比例如此龐大的思考器官?

答案在於:龐大的大腦也是個龐大的負擔。大腦結構脆弱,原本就不利於活動,更別說還得用個巨大的頭骨把它裝着。而且大腦消耗的能量驚人。對智人來說,大腦只占身體總重約2%~3%,但在身體休息而不活動時,大腦的能量消耗卻占了25%。相比之下,其他猿類的大腦在休息時的能量消耗大約只占8%。因為大腦較大,遠古人類付出的代價有兩種:首先是得花更多時間尋找食物,其次是肌肉退化萎縮。這就像是政府把國防預算轉撥給了教育,人類也把手臂二頭肌所需的能量撥給了大腦里的神經元。對於在非洲草原上這究竟是不是個好策略,事先只能說無人能知。雖然黑猩猩要講道理絕對講不贏智人,但它卻能直接把智人像個布娃娃一樣扯個稀爛。

時到今日,人類大腦帶來的好處顯而易見,我們能製造出汽車和槍炮,讓我們的移動速度遠高於黑猩猩,而且從遠方就能將黑猩猩一槍斃命,而無須和它摔跤硬拼。只不過,汽車和槍炮是最近才有的事。在超過200萬年間,雖然人類的神經網絡不斷增長,但除了能用燧石做出一些刀具,能把樹枝削尖變成武器,人類的大腦實在沒什麼特殊表現。那麼,究竟是為什麼,才驅使人類的大腦在這200萬年間不斷這樣演化?坦白說,我們也不知道。

人類另一項獨有的特點,在於我們用兩條腿直立行走。能夠站起來,就更容易掃視整片草原,看看哪裡有獵物或敵人,而且既然手不需負責移動身體,就能發揮其他用途,像是丟石塊或是做信號。手能做的事情越多,可以說人就變得越厲害;於是人的演化也就越來越着重神經發展,也不斷地對手掌和手指的肌肉做修正。於是,人類的手開始能夠處理非常精細的任務,特別是能夠生產、使用複雜的工具。最早有證據證明人類開始製作工具,大約可追溯到250萬年前,而且工具的製作和使用也正是考古學家對遠古人類的一種判斷標準。

然而,直立行走也有不利的一面。原本,人類的遠古祖先歷經數百萬年,才發展出以四肢行走、頭部相對較小的骨架,而要將這種骨架調整成直立,可說是一大挑戰,而且還得撐住一個超大的頭蓋骨,更是難上加難。於是,為了能望遠、能有靈活的雙手,現在人類只得面對背痛、頸脖僵硬的苦惱代價。

這點對婦女來說造成的負擔更大。直立的步行方式需要讓臀部變窄,於是產道寬度受限,而且別忘了嬰兒的頭還越來越大。於是,分娩死亡成了女性的一大風險。而如果早點兒生產,嬰兒的大腦和頭部都還比較小,也比較柔軟,這位母親就更有機會渡過難關,未來也可能再生下更多孩子。於是,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又譯「天擇」或「自然淘汰」)就讓生產開始提前。與其他動物相較,人類可說都是早產兒,許多重要器官的發育都還不夠完善。看看小馬,出生沒多久就能開始小跑步;小貓出生不過幾周,也能離開母親自行覓食。相較之下,人類的嬰兒只能說沒用得很,許多年都得當個啃老族來被撫養、保護和教育。

人類之所以會有突出的社交技巧(以及同樣人類獨有的社會問題),有一大原因也正出自於此。獨自一人的母親,如果還得拖着孩子,就很難為自己和小孩取得足夠的食物。所以,想養孩子,就需要其他家族成員和鄰居持續提供協助。要養活一個小孩,得靠全部落共同的努力。於是,演化也就偏好能夠形成強大社會關係的種族。此外,由於人類出生的時候尚未發育完全,比起其他動物,也就更能夠用教育和社會化的方式加以改變。大多數哺乳動物脫離子宮的時候,就像是已經上釉的陶器出了窯,如果還想再做什麼調整,不是刮傷,就是碎裂。然而,人類脫離子宮的時候,卻像是從爐里拿出了一團剛熔化的玻璃,可以旋轉、拉長,可塑性高到令人嘆為觀止。正因如此,才會有人是基督徒或佛教徒,有人是資本主義者或社會主義者,又或有人好戰,有人愛好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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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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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為,有比較大的大腦、會使用工具、有超凡的學習能力還有複雜的社會結構,都可說是人類巨大的優勢。而且似乎不證自明,正是這些優勢使人類成為地球上最強大的動物。然而,其實人類早就具有這些優勢,但在整整200萬年期間,人類一直就只是一種弱小、邊緣的生物。大約在100萬年前,雖然人類已經有了容量較大的大腦和鋒利的石器,卻還是得一直擔心害怕食肉動物的威脅,他們很少獵殺大型獵物,維生主要靠的就是採集植物、挖找昆蟲、追殺小動物,還有跟在更強大的食肉動物後面吃些剩下的腐肉。

早期石器最常見的一種用途,就是把骨頭敲開,人類才能吃到裡面的骨髓。有些研究人員認為,這正是人類最原始的專長。就像是啄木鳥的專長是從樹幹里啄出昆蟲,最早的人類專長就是從骨頭裡取出骨髓。骨髓有什麼特別的?假設我們現在看着一群獅子大口吃着一隻長頸鹿。我們只能耐心等着,等它們吃飽再說。但還別急,就算獅子吃完了,旁邊還有鬣狗和豺在等着,而且它們也不是好惹的;於是它們又把剩下的肉再吃干抹淨。最後才輪到我們這群原始人,我們走近長頸鹿的屍體,左看看右瞧瞧,最後只能想辦法去挖出唯一還能吃的組織。

這一點對於了解人類歷史和心理學至關緊要。長久以來,智人一直只是穩定位於食物鏈的中間位置,直到最近才有改變。在先前長達數百萬年的時間裡,人類會獵殺小動物、採集種種能得到的食物,但同時也會遭到較大型食肉動物獵殺。一直要到40萬年前,有幾種人種才開始固定追捕大型獵物,而要到10萬年前智人崛起,人類才一躍而居於食物鏈頂端。

這場從中段到頂端的大跳躍,造成的影響翻天覆地。其他在金字塔頂端的動物(例如獅子、鯊魚)得要花上好幾百萬年的時間,才終於通過演化站上頂峰。因此生態系統有時間發展出種種制衡,避免獅子和鯊魚造成太大的破壞。隨着獅子越來越強壯,演化也讓瞪羚越跑越快,鬣狗越來越懂合作,犀牛脾氣越來越差。相較之下,人類轉眼就登上頂端,不僅讓生態系統猝不及防,就連人類自己也不知所措。在過去,居於食物鏈頂端的食肉動物總是威風凜凜、霸氣十足,數百萬年的統治,讓它們充滿自信。但相比之下,智人就像是個香蕉共和國的獨裁者。我們在不久之前,還是大草原上的小可憐,整天充滿恐懼和焦慮,但這也讓人類更加殘酷和危險。人類歷史上眾多的災難,不論是生靈塗炭的戰亂還是生態遭逢的浩劫,其實都是源自這場過於倉促的地位跳躍。

廚師的種族

在踏上食物鏈頂端的路上,使用火可說是邁出了一大步。早在大約80萬年前,就已經有部分人種偶爾會使用火,而到了大約30萬年前,對直立人、尼安德特人以及智人的祖先來說,用火已是家常便飯。到了這個時候,人類不僅用火當作可靠的光源和熱源,還可以用這項致命的武器和不懷好意的獅子一較高低。不久之後,人類甚至還刻意引火焚燒周遭的環境。只要悉心控制火勢,就能讓原本難以通行、不具利益的叢林轉變成大片美好的原野,而且滿是獵物。此外,等到火勢停歇,這些石器時代的創業者走到還在冒煙的餘燼當中,就能得到烤得香酥美味的動物、堅果和塊莖。

然而,火帶來的最大好處在於開始能夠烹飪。有些食物,處於自然形態的時候無法為人類所消化吸收,像小麥、水稻、馬鈴薯,但正因有了烹飪技術,就成為我們的主食。火不只會讓食物起化學變化,還會起生物上的變化:經過烹調,食物中的病菌和寄生蟲就會被殺死。此外,對人類來說,就算吃的還是以往的食物(例如水果、堅果、昆蟲和動物屍體),所需要的咀嚼和消化時間也能大幅縮減。例如,黑猩猩要咀嚼生肉,每天得花上五個小時,但人類吃的是熟食,每天花上一小時就夠。

烹調讓人類能吃的食物種類更多,減少所需的進食時間,還能縮小牙齒、減少腸的長度。有學者認為,烹調技術的發明,與人體腸道縮短、大腦開始發育有直接關係。不論是較長的腸道或是較大的大腦,都必須消耗大量的能量,因此很難兼而有之。而既然有了烹調,人就能縮短腸道、降低能量消耗,可以說是在不經意之間,烹調讓尼安德特人與智人走上了讓大腦更大的道路。1

此外,「用火」也讓人與其他動物之間首次有了明顯的不同。對幾乎所有動物來說,它們的力量靠的都是自己的身體:像是肌肉的力量、牙齒的大小和翅膀的寬度。雖然動物能利用風和海流,卻無法控制這些自然的力量,而且也無法突破先天的身體限制。舉例來說,老鷹能夠找出由地面上升的熱氣流,只要展開巨大的翅膀,熱空氣就會帶着它們自然上升。然而,老鷹無法控制熱氣流的位置,而且荷重能力幾乎完全得由翼寬來決定。

但人類用火的時候,可以說是控制了一項既聽話而又有無窮力量的工具。不像老鷹只能被動使用氣流,人類可以選擇在什麼地點、什麼時間放出一把火來,而且火的用途各式各樣、不一而足。最重要的是,火的能量並不會受人類身體的形式、結構或力量所限。就算是個柔弱的女子,只要有一塊燧石能敲出火花,或是有根火棍能夠摩擦起火,就能在幾個小時內毀掉整片森林。能夠用火之後,有許多發展即將水到渠成。

兄弟的守護者

雖然用火已經帶來許多優勢,在15萬年前,人類仍然不過是種邊緣生物。這時的人類能夠把獅子嚇走,能在寒冷的夜晚生火取暖,偶爾還能把森林給燒了。但就算把所有人種全部加在一起,從印度尼西亞群島到伊比利亞半島,所有的人數加起來仍然不足百萬,這對整體生態來說根本微不足道。

這個時候,我們這個物種(智人)已經出現在世界舞台上,但不過就是自顧自地待在非洲的一個小角落。我們還無法得知智人是在何時、由何種早期人類演化而來,但科學家多半都同意,大約到了15萬年前,東非就已經有了智人,外貌和我們幾乎一模一樣。如果現代的停屍間裡突然出現一具智人的屍體,驗屍官根本不會發現有什麼不同。在有了火之後,他們的牙齒和頜骨比祖先小,而大腦的容量又較大,與我們現在相當。

科學家也同意,大約7萬年前,智人從東非擴張到阿拉伯半島,並且很快席捲整個歐亞大陸。

地圖1

智人征服全球。

智人來到阿拉伯半島的時候,歐亞大陸多半都已經住着其他的人種。那麼,這些其他人種後來怎麼了?關於這點有兩種完全不同的理論。第一種是「混種繁衍理論」,講的是不同人種一見鍾情、兩情相悅、互相交融;認為智人從非洲遷移到世界各地,與其他人種混種繁衍,而形成今天的人類。

例如,智人抵達中東和歐洲的時候,就會遇上尼安德特人。這些人的肌肉更發達,腦容量更大,也更能適應寒冷的氣候。他們會用工具,會用火,打獵技巧高明,而且還有鐵證證明他們會照顧病人和弱者。(考古學家從尼安德特人的遺骸發現,有些人有嚴重的身體殘疾,但活了相當大的歲數,可見有親屬提供照料。)許多漫畫都把尼安德特人描繪成愚笨又粗魯的「穴居人」,但近來的證據證明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