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演義/三國志通俗演義 - 第1章

羅貫中

書名:三國演義:校注本(四大名著權威校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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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注前言

《三國演義》既是中國四大古典小說名著之一,又在我國小說史上起過開創性作用:它不僅是我國第一部歷史演義小說,而且是由文言小說過渡到白話小說、短篇平話小說過渡到長篇章回小說的橋樑。可以設想,如果沒有《三國演義》,我國長篇小說和歷史演義小說的產生可能要推遲若干年。僅憑這一點,它在我國小說史上的地位就是不可動搖的。不僅如此,它更避免了一般開創者所難免的幼稚與粗糙,竟以精品的面貌展現於世人,達到了我國小說的最高水平,與後來產生的《水滸傳》、《西遊記》、《紅樓夢》並駕齊驅,成為我國古代小說的典範。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蹟。還應該指出的是,《三國演義》還開闢了一條熔歷史與民間傳說於一爐、集民間藝人與文人智慧於一體、內容則亦實亦虛的創作道路,成為後來的歷史演義小說、英雄傳奇小說、俠義公案小說乃至神魔小說效法的楷模。無怪乎它不僅是我國的文學名著,而且突破國界,成為世界文學名著。

限於篇幅,這裡對《三國演義》的價值不再贅述。下面僅對校注中的幾個問題略作說明。

一、作者問題

《三國演義》的作者本來不成問題,學界一致認定羅貫中就是它的作者。其根據除了明、清文人筆記記載之外,更有直接證據:現存《三國演義》較早的明代刊本均題「晉平陽侯陳壽史傳」,「後學羅本貫中編次」。前一句標明了小說《三國演義》的創作根據,即取材於陳壽的史書《三國志》。陳壽是晉代人,爵封平陽侯,故稱「晉平陽侯陳壽」;「史傳」即指陳壽所著史書《三國志》。後一句標明了《三國演義》的作者為「羅本貫中」,即姓羅名本,字貫中。「編次」相當於今之「著」或「撰」,只是古人謙虛,以為其小說並非完全創作,而是取材於前人的著作,因而謙稱「編次」。考慮到封建統治者和封建文人對小說極為蔑視乃至仇視,以至於小說作者不敢或不屑在作品上署其真名或僅署化名的情況,而羅貫中卻敢於直署其真名實姓,足見其蔑視正統的文學觀念,並對其所著《三國演義》的文學價值充滿自信,這更增加了《三國演義》是羅貫中所著的可信度。

然而近年來有人對羅貫中《三國演義》的著作權提出了質疑。認為羅貫中是元末明初人,而《三國演義》成書於明代中葉,因而羅貫中不可能是它的作者;有些刊本題「羅本貫中編次」云云,全是書商所為。它應該是從宋代至明中葉這五百年間民間藝人們的集體創作,總其成者則是明中葉的一位無名文人。這個觀點不可謂不新穎,可惜論者未舉出直接證據,只是根據《三國演義》的個別版本加以推斷,故學界無人響應。因此,在這一觀點進一步證實之前,我們仍將羅貫中作為《三國演義》的作者。

現存羅貫中的生平資料很少,最為可靠而又珍貴的資料,只有元末明初人賈仲明(一作仲名)《錄鬼簿續編》中的羅貫中小傳:

羅貫中,太原人,號湖海散人,與人寡合。樂府、隱語,極為清新。與余為忘年交,遭時多故,各天一方。至正甲辰復會,別來又六十餘年,竟不知其所終。

「至正甲辰」即元惠宗至正二十四年(公元1364年),再過五年就進入明代了,可見羅貫中為元末明初人。由於《錄鬼簿續編》依據鍾嗣成《錄鬼簿》的體例,僅記載元代戲曲家的生平事跡和戲曲作品,因而不著錄羅貫中的小說《三國演義》,僅著錄其三部雜劇作品:《趙太祖龍虎風雲會》(今存)、《忠正孝子連環諫》(已佚)、《三平章死哭蜚虎子》(已佚)。據明代人的記載,羅貫中的小說作品還有很多,王圻的《續文獻通考》甚至說他「編撰小說數十種」,這顯然是誇大之詞。就連署名羅貫中的《隋唐兩朝志傳》、《殘唐五代史演義傳》、《三遂平妖傳》,究竟是否羅貫中所著,也難確定。還有說《水滸傳》為施耐庵和羅貫中合著,或說是施作羅續,均無確證。

二、書名問題

《三國演義》在明、清兩代的版本,至少有三十餘種。書商為了謀利,給它起了五花八門的書名:除了在書名之前冠以「新刻」、「新刊」、「新鐫」、「新鍥」、「新鋟」、「第一才子書」、「四大奇書第一種」等等以招徠之外,其書名本身也花樣百出:或稱《三國演義》,或稱《三國志演義》,或稱《三國志傳》,或稱《三國志史傳》,或稱《三國全傳》,或稱《三國志》,或稱《三國英雄志傳》,等等,令人眼花繚亂。1953年作家出版社出版標點本,取名《三國演義》。由於這一書名簡捷明了,不僅各個出版社競相採用,而且有些文學史和文學工具書也予以承認,以致成為家喻戶曉的通行書名。

然而有些學者不以為然,他們認為只有《三國志演義》才是該書書名的最佳選擇,其他書名都要不得。其理由主要有兩條:其一,認為明代嘉靖壬午(公元1522年)刊本(通稱「嘉靖本」)的書名是《三國志通俗演義》,而此本為現存最早的版本,可見這是羅貫中自己起的書名。「通俗」二字可有可無,完全可以省略。其二,認為《三國志演義》文從字順,其意思就是「演」《三國志》之「義」。而《三國演義》卻講不通,因為「演」三國之「義」不成話。

我以為取名《三國志演義》固然可以,而取名《三國演義》也未嘗不可,甚至更好。

首先,有人已經指出,該書現存最早的版本並非「嘉靖本」,而是黃正甫刊本,它的刊行時間要比「嘉靖本」大約早二十年(為免繁瑣,這裡不介紹論據),而此本的封面書名就是《三國演義》。如果這一結論可靠的話,便推翻了《三國志演義》為羅貫中所起書名的論斷。退一步說,即使「嘉靖本」為該書現存最早的版本,也不等於它就是真正最早的版本,因為嘉靖壬午距離羅貫中在世的年代已經一個多世紀,誰都不能保證在此一百多年間沒有刊行過此書,因此認為《三國志演義》就是羅貫中所起書名的論斷也難以成立。何況書商對於小說書名的態度向來是不嚴肅的,往往以是否能夠招徠讀者為取捨標準,亂改書名本是其慣技,上面所說此書書名的花樣百出就是明證,因此根本就無法判斷某個版本的書名就是作者所起的書名。

其次,「演義」一詞何時、何書用於書名,其當初用意是什麼,本人未加考證,不敢妄下斷語。然而事實上它已經約定俗成,變成了「歷史小說」、「歷史故事」的同義詞。如《西漢通俗演義》、《東漢演義》、《東西晉演義》、《兩晉演義》、《南北史演義》、《隋唐演義》、《大宋中興通俗演義》等等,不勝枚舉。如果說《三國演義》不能作為書名,那麼中國一大批以「演義」取名的小說豈不是全得作廢,需要重新為它們起名嗎?然而有誰能為它們起名?又有誰有這種權利?「演義」不僅用於歷史小說的書名,而且這種約定俗成的概念也早已為文人學者所認可。如清代鈕琇《觚賸續編·文章有本》說:「傳奇、演義,即詩歌、紀傳之變而為通俗者。」魯迅也把他的《故事新編》說成「是神話、傳說及史實的演義」(《南腔北調集·〈自選集〉自序》)。可見「演義」就是將史實敷衍為長篇章回小說或故事。既然如此,那麼以《三國演義》為書名有何不通?又有何不可?

總而言之,《三國演義》一名既然早在明代已有,如今又已通行,而且文從字順,簡捷明了,朗朗上口,因此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將它廢除。

三、校勘問題

前面已經說過,現存明、清兩代的《三國演義》版本多達三十餘種。這些版本大致可以歸納為三類,它們反映了《三國演義》不斷進行加工修訂,從而得以逐步完善的過程。

第一類為二百四十則(節、段),但無第幾則字樣;每則均有單句七字標目,如首則、次則分別為「祭天地桃園結義」、「劉玄德斬寇立功」。這一類版本即使不完全是該書的原貌,也是最接近原貌的,因為它還只是章回小說的雛型,尚不能算是標準的章回小說,顯示了由話本小說向章回小說過渡的明顯痕跡。

第二類是將原來的二百四十則合併為一百二十回(每兩則合併為一回),並加上了第幾回字樣;回目也變成了雙句,但不講究對偶。這一類版本顯然向標準的章回小說靠近了一步,但回目尚未達到章回小說的標準。

第三類即為毛綸、毛宗崗父子加工修訂的本子(以下簡稱「毛本」)。「毛本」在保留了第二類版本一百二十回及每回雙回目體制的基礎上,對《三國演義》從文字到內容進行了大刀闊斧的加工修訂,如:其一,將原來不對偶的回目,改寫為對仗工整的回目。其二,刪掉了大量詔令、奏章之類可有可無的文字,猶如去掉了許多贅瘤,使結構更加緊湊,行文更加流暢。其三,刪掉了不少「之」、「乎」、「者」、「也」等文言慣用字,使語言變得較為淺顯易懂。其四,糾正了一些不符合史實的紀事,增加了歷史的真實性。其五,增添了不少細節描寫,使故事更加生動,人物更加栩栩如生。其六,增加了一些著名文章,如孔融《薦禰衡表》、陳琳《討曹操檄》等,增強了作品的文學性。其七,刪掉了周靜軒等人的鄙俚之詩,換成了唐、宋名詩。這些修改雖然有改錯或改壞的地方,但從總體上說,卻使《三國演義》在形式上成為標準的章回小說,在語言上更加淺顯易懂、簡潔流暢,在內容上更加符合歷史,在描寫上更加細膩生動,從而提高了它的文學價值。正因為如此,「毛本」才能輕而易舉地擠掉了幾乎所有《三國演義》的其他版本,成為久傳不衰的讀本。因此我們提供給讀者的,自然也是「毛本」。

「毛本」的初刊本為清代康熙年間的醉耕堂本,今已十分罕見,而它的復刊本卻多得很。為了慎重起見,選用清代大魁堂本(醉耕堂本的復刊本)為底本,清代三槐堂本、掃葉山房本(以上兩種也是醉耕堂本的復刊本)為對校本,明代「嘉靖本」、萬曆萬卷樓本為參校本,同時參考了人民文學出版社2002年的標點本。由於《三國演義》是歷史演義小說,主要取材於《三國志》、《後漢書》、《晉史》、《資治通鑑》等史書,因而也將它們作為參校資料。

由於「毛本」是一個相當好的版本,所以校勘時儘量保持其原貌。只有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才作改動:

(一)凡遇確實不通或不合理的文字,無論是原書之誤還是排印之誤,均據別本改正,如無別本可據則徑改。例如:

第二回朱儁說:「我來日宰豬羊狗血……」顯然不通。今據「嘉靖本」改為「我來日宰豬羊取血」。與此相應的下文「盛豬羊狗血」,亦據「嘉靖本」刪除「狗」字。

第二回潘隱說:「帝已崩。今蹇碩與十常侍商議……」各本均同。蹇碩既為十常侍之一,怎麼能「與十常侍商議」?豈不是把蹇碩排除於「十常侍」之外了嗎?故徑改「與」為「等」。

第八回寫劉表與孫策「相約以孫堅屍換黃祖」,下面接着寫道:「孫策換回黃祖,迎接靈柩」。各本均同。「換回黃祖」顯然不通,故徑改為「送回黃祖」。

第九回寫王允暗伏百餘武士刺董卓,「卓裏甲不入」。「裏甲」,別本或作「裏甲」,皆費解。惟掃葉山房本作「衷甲」,查《後漢書·董卓傳》亦作「衷甲」。按「衷甲」即貼身軟甲,類似於今之防彈背心。可見「裏甲」或「裏甲」皆因形似「衷甲」而致誤,故從「衷甲」。

第十一回寫呂布與曹操濮陽大戰,說呂布手下有「八員健將」,即張遼、臧霸二將,以及「兩將又各引六員健將」。如此則呂布手下健將不是八員,而是十四員了。今據「嘉靖本」改為「兩將各引三員健將」。

第三十二回寫曹操說:「我由濟河遏淇水,入白溝……」各本均同。按「濟河」非河名,乃渡過黃河之意。故刪除「由」字,加一逗號,使其成為:「我濟河,遏淇水,入白溝……」

第九十回說烏戈國主兀突骨「身長二丈」,實不可能。今據「嘉靖本」改為「身長丈二」。

(二)凡是前後矛盾之處,均酌情予以統一。例如:

第十五回寫孫策和周瑜謀定活捉太史慈之計:「三面攻縣(涇縣城),只留東門放走;離城二十五里,三路各伏一軍」。下文卻又說:「太史慈走了五十里,人困馬乏」,被孫策伏軍活捉。各本均同。前後顯然矛盾,故徑改「二十五里」為「五十里」。

第二十七回寫關羽過「沂水關」,守關將卞喜欲害關羽,被鎮國寺長老「普淨」所救。至第七十七回又寫關羽死後「一魂不散」,飄蕩到當陽縣玉泉山,又遇此僧時,卻說「法名普靜,原是汜水關鎮國寺長老」。人名、地名皆前後矛盾。人名據「嘉靖本」統一為「普淨」;地名則據第二十七回的內容,選定為「汜水關」。

第四十四回寫赤壁之戰前,諸葛亮勸孫權以劉、孫聯合抗擊曹操,孫權仍猶豫不決。周瑜對孫權說:「瑜請得精兵數千,進屯夏口,為將軍破之。」以「數千」兵對付曹操數十萬大軍,即使誇張也太過;而下文周瑜又說:「瑜得五萬兵,自足破之。」前後也不一致。故據「嘉靖本」改「數千」為「數萬」,則合情合理。

第九十八回寫魏兵統帥曹真派人打探蜀兵虛實,見蜀營「只插着數十面旌旗,兵已去了二日也。曹真懊悔無及」,卻並未派兵追趕。可下文卻又說:「且說張郃追蜀兵不上,回到寨中。」令人莫名其妙。查「嘉靖本」,在「兵已去了二日也」之後,有「真急令郃追之」,卻無「曹真懊悔無及」。可見是毛氏父子作了改動,以致出現紕漏,前後不能照應。後來的所有復刊本,包括諸多點校本,均延續了這一失誤。今據「嘉靖本」恢復原貌。

(三)《三國演義》是歷史小說,其所寫人名(包括字號)、地名、官名大多為紀實,但也有虛構者。對於後者,當然無從細究。對於前者,則最好能與史書記載相一致。因此,無論是毛氏父子改錯的,還是原書本來就錯的,一旦發現,均予改正。

人名如:「朱雋」改「朱儁」,「劉辨」改「劉辯」,「桓楷」改「桓階」,「凌公續」改「凌公績」,「愈元」改「俞元」,「張雋義」改「張雋乂」,「全綜」改「全琮」,「霍戈」改「霍弋」,「畢范」改「畢軌」,「劉纂」改「留贊」,「劉褒」改「鄭袤」,「周泰」改「州泰」,「司馬亮」改「司馬量」,「冒頓」改「蹋頓」,「劉璩」改「劉虔」,「滕循」改「滕脩」,「岑昏」改「岑昬」,「荀勗」改「荀勖」,等等。

字號如:關羽原字「長壽」,後改「雲長」,今改「長壽」為「長生」;魏元帝曹奐字「景召」,改為「景明」;夏侯惠字「雅權」,改為「稚權」;夏侯和字「意權」,改為「義權」;毌丘儉字「仲聞」,改為「仲恭」;等等。然而也有例外,如張飛表字應為「益德」,而「翼德」已為廣大讀者所熟知,故雖錯而不改。

地名如:「高堂」改「高唐」,「張陵」改「章陵」,「太谷」改「大谷」,「大城」改「犬城」,「桂車」改「掛車」,等等。又如第一百十三回說孫

廢吳王孫亮,派孫楷、董朝「往虎林迎請琅琊王孫休為君」。又說孫休「在虎林夜夢乘龍上天」。今按《三國志·吳書·三嗣主傳》,改兩處「虎林」為「會稽」。

官名如:「北都尉」改「北部尉」,「致中二千石」改「秩中二千石」,等等。

其他個別文字改動者,不勝枚舉,不再一一贅述。

四、注釋問題

由於我國歷史悠久,古今語言差別很大,這為後人閱讀前人的著作造成很大困難。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漢代學者已經創造了注釋之法。所謂注釋,就是在保持原作的基礎上,對其中疑難詞語加以解釋,從而幫助讀者閱讀。

中國的舊小說,有用白話的,也有用文言的,都與現代漢語有很大距離。因此從上世紀五十年代起,有些新版舊小說開始加以注釋,以幫助現代讀者閱讀古代小說,為普及舊小說起了很大作用。「四大古典小說」都出過注釋本,但大多蜻蜓點水,注文很少,且隨意性很大,不足以全部釋疑解惑,因此皆有重新注釋的必要。《三國演義》尤其應該詳加注釋。

《三國演義》是歷史小說,其中的人物多為帝王將相、文人才子。這些人習慣於引經據典,以史說事,賣弄才學,以致牽涉到不少歷史人物和歷史典故。比如堯、舜、禹、周文王、周武王、伊尹、周公、呂望(姜太公)、項羽、劉邦、張良、韓信等歷史人物,堯禪位於舜、舜禪位於禹、劉邦「斬白蛇起義」等歷史典故,在書中屢次出現,如果對這些歷史人物和歷史典故不講清楚,勢必影響讀者的閱讀。因此這一部分是重點注釋對象,注釋也就詳細一些,並儘量交代出處。至於成語典故,更是不勝枚舉,一般讀者很難讀懂,因此均予詳註。

《三國演義》是文言小說,尤其書中所引詔令、奏章、檄文、書信等,文字多半艱深,一般讀者更是望文興嘆。因此一一加以注釋,注文力求準確無誤,簡明扼要。

《三國演義》中的人名(三國以前的歷史人物除外)、地名、官名、官署名多不勝數,注起來十分繁瑣,也占大量篇幅,不注也不影響閱讀,因此略而不注。但也有例外。如中涓、常侍、黃門、郎、方面、執金吾、參錄尚書事、秩中二千石等官名,吳、會、西充國、長城、黑龍江等地名,或字面上難以理解,或容易引起誤會,故而也予注釋。

《三國演義》所插入的詩詞將近二百首,我請陳飛先生幫我查找,僅查到十來首引自唐、宋,其他不知所出。這些詩詞多為作者藉以評論人物或表示感嘆,並非書中故事情節的有機組成部分,但我也予以注釋,為有興趣的讀者提供方便。

最後再順便交代一下分段、斷句和標點問題。

分大段已成為新版古代小說的慣例,這是由古代小說本身決定的,事實上也只能如此。然而分段的目的在於使其眉目清楚,略有間斷,不至於使人一頭霧水。因此我認為至少應做到兩點:一是每段以短些為好,不要太長,否則便失去了分段的意義;二是分段要恰當,切不可在不該分的地方分段,否則便會使作品支離破碎,反不如不分為好。

斷句和標點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相輔相成:斷句是標點的前提,標點是斷句的符號。相者兩比,斷句更為重要,一旦錯斷,不僅標點失去了作用,而且勢必歪曲原意,甚至大鬧笑話。譬如某新版《武林舊事》對《賞花》篇中牡丹花品種的一小段作如下斷句和標點:「如姚魏御衣、黃照殿紅之類幾千朵。」即使是花卉專家,看了這一段也會莫名其妙,因為世上根本不存在「姚魏御衣」和「黃照殿紅」這兩種牡丹花。其實這裡說的是四種名貴牡丹花:「姚」是「姚黃」的簡稱,「魏」是「魏紫」的簡稱,「御衣黃」和「照殿紅」又各為一種牡丹花名。因此正確的斷句與標點應該是:「如姚、魏、御衣黃、照殿紅之類幾千朵。」又如某新版《三國演義》第三十三回中對袁紹的一段話作如下斷句與標點:「吾南據河北,阻燕、代,兼沙漠之眾。」正確的斷句與標點應該是:「吾南據河,北阻燕、代,兼沙漠之眾。」斷錯的關鍵在於未將「河」理解為黃河,而誤將「河北」當作了地名。這一錯誤在再版時雖然作了修正,但仍有其他斷句的錯誤。有鑑於此,我對斷句特別小心謹慎,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此外,有些人在標點古代小說時,特別好用驚嘆號和分號,大大超出了這兩種標點符號使用的範圍。其危害性雖然不及斷句的錯誤,但也對讀者理解文本的原意不無影響,因而本人也力求避免。

以上只是我對古代小說校勘、注釋、斷句、標點的看法和願望,至於這些看法是否正確,這些願望在《三國演義》中是否得以兌現,則不敢自信,謹請專家和讀者賜教。

裴效維

二O一三年六月

目錄

校注前言

第一回 宴桃園豪傑三結義

斬黃巾英雄首立功

第二回 張翼德怒鞭督郵

何國舅謀誅宦豎

第三回 議溫明董卓叱丁原

饋金珠李肅說呂布

第四回 廢漢帝陳留踐位

謀董賊孟德獻刀

第五回 發矯詔諸鎮應曹公

破關兵三英戰呂布

第六回 焚金闕董卓行兇

匿玉璽孫堅背約

第七回 袁紹磐河戰公孫

孫堅跨江擊劉表

第八回 王司徒巧使連環計

董太師大鬧鳳儀亭

第九回 除暴凶呂布助司徒

犯長安李傕聽賈詡

第十回 勤王室馬騰舉義

報父仇曹操興師

第十一回 劉皇叔北海救孔融

呂溫侯濮陽破曹操

第十二回 陶恭祖三讓徐州

曹孟德大戰呂布

第十三回 李傕郭汜大交兵

楊奉董承雙救駕

第十四回 曹孟德移駕幸許都

呂奉先乘夜襲徐郡

第十五回 太史慈酣斗小霸王

孫伯符大戰嚴白虎

第十六回 呂奉先射戟轅門

曹孟德敗師淯水

第十七回 袁公路大起七軍

曹孟德會合三將

第十八回 賈文和料敵決勝

夏侯惇拔矢啖睛

第十九回 下邳城曹操鏖兵

白門樓呂布殞命

第二十回 曹阿瞞許田打圍

董國舅內閣受詔

第二十一回 曹操煮酒論英雄

關公賺城斬車胄

第二十二回 袁曹各起馬步三軍

關張共擒王劉二將

第二十三回 禰正平裸衣罵賊

吉太醫下毒遭刑

第二十四回 國賊行兇殺貴妃

皇叔敗走投袁紹

第二十五回 屯土山關公約三事

救白馬曹操解重圍

第二十六回 袁本初敗兵折將

關雲長掛印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