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 - 第1章

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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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篇小說]

人民警察

作者:程琳

程琳,男,人民警察。畢業於黑龍江省人民警察學校。曾在公安局技術科、刑警大隊、嚴打辦等部門工作。業餘時間搞文學創作。在《當代》、《收穫》、《十月》等雜誌發表《警察與流氓》、《香水》、《拘留》、《犯罪嫌疑人》等五部長篇小說。連續兩屆獲公安部金盾文學一等獎。另有電視劇《一針見血》等多部。

解決刑事犯罪問題,是長期的鬥爭,需要從各方面做工作。現在是非常狀態,必須依法從重從快集中打擊,嚴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癢,不得人心。我們說加強人民民主專政,這就是人民民主專政。要講人道主義,我們保護最大多數人的安全,這就是最大的人道主義!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摘自《鄧小平文選》

第一章

1

陳文領到槍的這天,很興奮。當警察沒槍像男人沒老二一樣,總感覺少點什麼。有了槍完全不一樣了,渾身上下都有了力量。陳文領到的是一支五四式手槍,樣子很憨厚,握在手裡沉甸甸的。

陳文想找個地方放幾槍試試,但他捨不得。他只有六發子彈,打一發少一發。陳文決定就打一槍聽聽響吧。試槍應該到郊外找個沒人的地方,但陳文等不及。他來到了公安局的後院。後院有一個很大的倉庫。平時倉庫的門只用一個鐵鈎牽着。陳文拿開鐵鈎推門走了進來。這個倉庫屬於總務科,裡面堆放着掃帚、鐵鍬之類的工具。靠近窗戶的下面,有一條破舊的警用棉被。陳文接了幾盆水潑在了棉被上。陳文把槍裹在了棉被裡。對於槍,陳文不陌生。在警校時,他就是校里射擊隊的骨幹。他知道被水浸濕的棉被不僅能阻擋聲音傳播還能阻擋子彈前進的速度。所以,他覺得這麼試槍是很保險的,不會出什麼問題。但陳文太興奮了,沒注意開槍時距離窗戶太近了,結果沉悶的槍聲竟然把玻璃震碎了一塊。

嘩啦一聲。

陳文的頭髮立了起來。在公安局的院子裡開槍,這可不是鬧着玩的。

玻璃碎裂時,技術科科長劉長水正好路過。他好奇地站住向倉庫里張望着。陳文嚇得大氣都不敢出。

劉長水向裡面喊了一聲:「誰在裡面呢?」

怕劉長水進來,陳文只好硬着頭皮走了出來。

劉長水問他:「你在裡面干雞巴毛呢?」

陳文說:「我找把鐵鍬,不小心把玻璃弄碎了。」

劉長水向倉庫走來,「我怎麼好像聽到了一聲槍響!你聽到了嗎?」

陳文說:「沒有啊!」

劉長水來到了門前。

陳文急忙站在劉長水的面前,「劉科長,今天沒出現場啊?」

劉長水說:「沒案子出什麼現場!」

陳文說:「我聽說西區不是殺人了嗎?」

劉長水沒接茬,狐疑地瞅着陳文。陳文心裡很緊張,隨便放槍是嚴重違紀行為,搞不好得沒收槍支。

劉長水指着陳文的腦袋,「小兔崽子,淘氣了吧!」

陳文小聲地說:「沒有。」

劉長水扇了一下陳文的腦袋,罵了句:「完蛋操!」

2

單位只配給陳文槍,不配給他槍套。要的話得花錢買,陳文沒買。單位里的五四式手槍的槍套是那種全包的,樣子很蠢。陳文喜歡裸露式的,槍管和槍柄都露出的那種。沒有槍套,陳文直接把槍別在了腰上。

腰裡別着槍,走路的姿勢都和往常不太一樣了。陳文見到馬剛時,故意抬起胳膊假裝撓頭髮。衣服的下擺被牽了起來,手槍的槍把露了出來。

馬剛看到了陳文腰裡的槍,沒什麼反應。警察有槍天經地義。他以為陳文早就有呢!這些天,馬剛一直想請陳文,陳文始終委婉地拒絕,現在見到陳文雄赳赳的樣子,就說:「老弟,中午一塊吃頓飯吧!」

陳文爽快地說:「好吧。」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林河市飯店的規模從門外的裝飾能看出來。門上掛着串鮮艷的燈籠,稱作幌。幌越多飯店規模越大。最多的是四個幌。馬剛請陳文下的飯店只有兩個幌。

馬剛說:「飯店太小了,要不咱們換一個吧!」

陳文說:「不用了。」

兩個幌對陳文來說也不錯了。平時陳文請父母吃飯,只去一個幌的飯店。

兩個幌的飯店裡沒有雅間,只有六七張小桌。馬剛認識很多人,其他桌吃飯的不少人都和馬剛打招呼。一個長得肥頭大耳的傢伙特地走了過來。

馬剛為陳文介紹說:「這片的老六。」

老六眯縫着眼睛看了陳文一眼。

馬剛又為老六介紹:「這是市局大隊的小陳!」

老六立刻睜圓了眼睛,「你好你好你好!」他熱情地伸過手來,但陳文只是輕輕碰了一下,就把手收了回去。老六想要坐下來。陳文說:「你先過去吧,我和馬剛說幾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