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 - 第1章

斯蒂芬·金

書名:重生(全球銷量超3.5億冊!繼《肖申克的救贖》、《閃靈》之後,斯蒂芬·金備受歡迎的超自然驚悚代表作!

屢獲布萊姆·斯托克獎、國際恐怖文學協會獎等國際大獎!)(不可不讀的經典著作!)

作者:【美】斯蒂芬·金(Stephen

King);朱力安譯


目錄

I

第五先生/骷髏山/太平湖

II

三年/康拉德的嗓子/一個奇蹟

III

那次事故/母親的故事/駭人的布道/告別

IV

兩把吉他/鍍玫瑰/天蓋閃電

V

似水流年/閃電畫像/毒癮問題

VI

電療法/夜間出遊/氣急敗壞的俄克拉何馬老農/山地快車的車票

VII

歸來/狼頜牧場/上帝醫治疾同閃電/在底特律失聰/稜鏡虹光

VIII

帳篷秀

IX

枕畔讀訃告/又見凱茜·莫爾斯/鐵扉公寓

X

婚禮鐘聲/如何煮青蛙/回鄉聚會/「這封信你要讀一讀。」

XI

山羊山/她在等待/密蘇里傳來的噩耗

XII

禁書/我的緬因假期/瑪麗·費伊的悲劇/暴風雨來臨時

XIII

瑪麗·費伊的復活

XIV

後遺症

I 第五先生/骷髏山/太平湖

我們的生活至少有一個方面像極了電影。主演陣容由家人和朋友構成。配角由鄰居、同事、老師和日常見面的熟人來充當。還有其他客串演員:超市里笑容甜美的收銀員,當地酒館裡友善的酒保,還有你在健身房裡一周三天一起健身的夥伴。然後就是成千上萬的臨時演員——那些人就像水流過篩子一樣從我們的生命里經過,只打過一次照面,然後再不相見。在巴諾書店裡看漫畫小說的少年,你必須側身擠着過去(小聲說句「借過一下」)才能到雜誌專區;旁邊車道上,那個趁着紅燈停車趕緊補一下唇彩的女人;你在路邊餐廳吃個快餐,旁邊那個為小寶寶擦掉臉上雪糕的母親;棒球賽上賣了包花生米給你的小販。

但有時候,有這麼個人,他歸不進上面任何類別,卻走進了你的生命。這就是打牌時偶爾抽到的大小王,往往在危急關頭才出現。在電影裡,這類角色被稱為「第五先生」或「促變者」。他在電影裡出場的時候,你知道他絕對是編劇有意安排的。但誰是我們生活的編劇?是命運還是巧合?我多麼情願相信是後者。我發自內心出自靈魂都希望是這樣。當我想到查爾斯·雅各布斯——我的「第五先生」、我的「促變者」、我命中的劫,我不願相信他在我生命中的出現跟命運有任何關係。因為這就表示所有這一切——這些恐怖事件——都是命中注定的。如果真是這樣,那就根本不存在光明,我們對光明的信仰只是一種愚蠢的妄念。如果真是這樣,那我們就是活在黑暗之中,像活在地穴里的動物,或是藏在小丘之中的螞蟻。

而且我們身邊還有別的存在。

在我六歲生日時,克萊爾送了我一套玩具士兵。1962年10月的一個星期天,我正排兵布陣謀劃一場重大戰役。

我來自一個大家庭——四個男孩兒、一個女孩兒——我是家裡最小的一個,總能收到很多禮物。克萊爾送的禮物一直是最棒的。或許因為她是老大,或許因為她是家裡唯一的女孩兒,或者兩方面原因都有。不過那些年裡所有她送我的寶貝禮物中,那支軍隊是最棒的,完勝其他禮物。有200個綠色塑料士兵,有的持步槍,有的持機槍,有12個士兵焊到了像管子一樣的東西上(她說那些是迫擊炮)。還有8輛卡車和12輛吉普。這套士兵最酷的地方就是那個包裝盒了,那是一個用硬紙殼做的軍用小型手提箱,塗着黃綠色迷彩漆,正面印着「美國軍方財產」字樣。下面是克萊爾自己印的:傑米·莫頓,指揮官。

就是我啦。

「我在特里的一本漫畫書背面看到的廣告,」等我歡喜地一陣狂叫過後,她說道,「他不讓我把廣告剪下來,因為他就是坨鼻屎——」

「沒錯。」特里說道,他那時八歲。「我就是鼻屎哥。」他伸出手,將食指和中指分開,捅進自己的鼻孔。

「住手,」媽媽說道,「過生日的時候不許兄弟之間起爭執,勞駕,謝謝。特里,把手指拿出來。」

「反正,」克萊爾說道,「我把優惠券複印之後寄了回去。我還擔心不能及時寄到,結果真到了。你喜歡我就滿意了。」她親吻了我的太陽穴。她老喜歡親那裡。這麼多年過去,我還能感覺到那溫柔的親吻。

「超愛的!」我把軍用手提箱抱在懷裡說道,「我會永遠愛它!」

當時是早餐過後,那天的早餐是藍莓薄餅和培根,我的最愛。我們幾個過生日的時候都能吃到自己最愛吃的東西,禮物都是早餐之後送,就在廚房裡,一個壁爐,一張長桌子,還有那笨重的洗衣機,壞了又壞。

「傑米說的『永遠』就是……5天的樣子。」阿康(康拉德的暱稱)說道。他當時10歲,身材修長(後來發福了),那時候就熱衷於理科了。

「說得妙,康拉德。」老爸說。他穿着乾淨的工作服,他的名字——理查德——用金線繡在左胸的口袋上,右胸寫着莫頓燃油。「很了不起。」

「謝謝,老爸。」

「鑑於你這麼能說會道,幫媽媽清理早餐碗碟的重任就交給你了。」

「明明輪到安迪了!」

「現在不是了。」老爸邊說邊給最後一塊薄餅澆上糖漿,「拿塊抹布去,口才大師。別打碎東西。」

「你把他都寵壞了。」阿康回嘴說,不過還是拿了塊抹布。

康拉德對我「永遠」的說法倒也不完全錯。五天之後,安迪送我的「小小手術台」遊戲就在床底下積灰了(反正身體器官本來就不齊,安迪是在尤里卡田莊雜物甩賣上花15美分買回來的)。特里給我買的拼圖也是。阿康送了我一套插膠片看的立體眼鏡,持續的時間稍微長了些,但最終還是進了我的儲物櫃,從此無影無蹤。

爸爸媽媽送了我衣服,因為我的生日在8月末尾,而那一年我該上一年級了。我覺得新衣服新褲子就跟電視信號測試圖一樣無趣,但我還是儘量滿懷熱情地謝了他們。我料想他們肯定一下子就看穿了,對於一個六歲小孩兒來說,熱情不是這麼好裝的……不過說來可悲,這項技能我們大多數人都學得太快。不管怎樣,衣服就在洗衣機里洗了幾回,掛在院子側面的晾衣繩上,最後折好放進我的衣櫃裡了。不用說,這些衣服眼不見心不煩,一直擱到9月份才拿出來穿。我記得有件毛衣挺酷的——棕色帶黃條。穿上去的時候我假裝自己是個名叫人肉大黃蜂的超級英雄:壞蛋們,當心我的刺!

不過關於那個裝着士兵的軍用手提箱,阿康倒是說錯了。我一天到晚都在玩那些士兵,通常在前院的邊上,在我們家的草坪和衛理公會路之間的那條狹長的泥沙帶上。衛理公會路那時候其實也就是一條泥土路。除了9號公路和通往山羊山(那裡有個富人的度假村)的雙車道之外,哈洛鎮上那時候所有的路都是泥土路。我記得有好幾次媽媽因為夏天乾燥塵土吹進家門而苦惱。

我和比利·帕克特和阿爾·諾爾斯——兩個我最要好的朋友——一起玩塑料士兵度過了許多個下午,但是查爾斯·雅各布斯第一次出現在我生命中的那天,我是自己一個人。不記得為什麼比利和阿爾沒跟我在一起,不過我確實記得當時自己一個人玩還挺開心的。其一,這樣就無須把士兵分成三隊了;其二——這一點尤為重要——我不用再跟他們爭這次該誰打勝仗了。其實,我覺得我根本就沒有打敗仗的道理,因為這可是我的士兵,還有我的軍用手提箱。

就在我生日剛過不久的一個夏末,我跟媽媽透露了這個想法,她握着我的肩膀,看着我的雙眼,我立刻就知道她要給我講人生大道理了。「傑米,這世上半數問題都來自這種『這是我的,我說了算』的心態。當你跟朋友們一起玩的時候,士兵是你們大家的。」

「即便我們扮演敵對方?」

「是的。當比利和阿爾回家吃晚飯,你把士兵收進玩具盒之後——」

「是軍用手提箱!」

「對,軍用手提箱。當你把它們收拾好之後,它們又是你的了。待人不善的方式有千萬種,等你長大就知道了,但我覺得所有不好的行為都源自最根本的自私。孩子,跟我保證你將來不會做個自私的人。」

我做了保證,但我還是不樂意讓比利和阿爾獲勝。

1962年10月的那天,全世界命懸一線,全看那名叫古巴的熱帶一隅,我一個人指揮兩邊打仗,也就是說無論如何我都會贏。平路機早前開過衛理公會路(「弄得石頭到處都是。」我爸老這樣抱怨),四處都是鬆土。我攏了好些土,先是堆成一個小土堆,然後是一個小丘,再後來就是一座大山,幾乎高到我的膝蓋。一開始我想稱之為山羊山,但這樣似乎太沒創意也太無趣了(畢竟真正的山羊山就在12英里之外)。深思熟慮過後,我決定將它命名為骷髏山。我還試着用手指在上面戳出幾個像眼睛一樣的山洞,不過土太干,戳出來的洞老是塌下去。

「好吧,算啦,」我對軍用手提箱裡的塑料士兵們說,「世界如此艱難,哪能全如你願。」這是我爸的口頭禪,家裡有五個孩子要養,他絕對是有理由信奉這句話的。「就假裝這些是山洞吧。」

我把一半兒的部隊部署在骷髏山頂上,勢力強大。我對迫擊炮兵在山上的樣子尤其滿意。這一支是「德國酸菜」。我把美國軍隊安排在草坪的邊緣。吉普車和卡車都歸他們,因為開着車衝上陡坡的陣勢一定很帥。有幾輛會翻車,這個可以肯定,但至少會有幾輛能衝到山頂。然後碾過迫擊炮兵,讓他們尖叫求饒,但決饒不了他們。

「受死吧,」我喊道,拿着最後幾個英勇的美國兵,「希斯莫,下一個就是你!」

我控制着它們保持隊形逐排上前,還發出漫畫書里機關槍的聲音,就在這時,一個陰影籠罩了戰場。我抬起頭,看到有個人站在那兒。他把午後的太陽擋在身後,留下一個被金色光芒描出的輪廓——一個人形日食。

家裡有事兒在忙,周六下午家裡老有事兒。安迪和阿康在我們家長長的後院裡,跟一幫朋友玩「三人投球六人接」,大叫大笑。克萊爾跟她的幾個朋友在自己房間裡,用她的公主唱片機放唱片:《火車頭》《士兵男孩》《帕利塞茲公園》。車庫裡還有敲敲打打的聲音,特里和老爸在修那輛1951年的福特老爺車,老爸管它叫「公路火箭」,或叫「那個項目」。有一次我聽他管它叫「那坨屎」,如獲至寶,這個詞我沿用至今。如果你急需改善心情,就找樣東西,罵它是「一坨屎」,通常很管用。

家裡很熱鬧,但那一刻,仿佛一切都靜了下來。我知道這只是某種記憶失實造成的幻覺(更別提一個手提箱所能承載的黑色聯想),但那段記憶非常深刻。突然後院孩子們的大呼小叫消失了,樓上的唱片停了,車庫裡也沒有敲敲打打了。連一聲鳥叫都沒有。

那個人彎下腰來,西斜的太陽從他肩上刺入我的眼睛,我一時間什麼都看不見,於是舉起手來遮住眼睛。

「對不起,對不起。」他邊說邊挪步一旁,好讓我看他的時候不用正對太陽。他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教會用夾克和一件黑色缺口領襯衫,下身穿着一條藍色牛仔褲,還有一雙磨舊的休閒皮鞋,看上去就像他同時想做兩個截然不同的人。六歲的時候,我把成年人歸入三類:年輕人、大人和老人。這個傢伙歸入年輕人。他手撐着膝蓋,以便端詳對戰中的部隊。

「你是誰?」我問道。

「查爾斯·雅各布斯。」這名字似曾相識。他伸出了手。我立刻跟他握了握手,雖然才六歲,我還是有教養的。我們全家的孩子都這樣。爸媽在這方面是不遺餘力的。

「你的領子上為什麼有個孔?」

「因為我是個牧師。等你以後星期日做禮拜的時候就能看到我了。如果你周四晚上去衛理公會青少年團契的話,也會看到我。」

「我們以前的牧師是拉圖雷先生,」我說道,「不過他死了。」

「我知道。很抱歉。」

「不過沒關係,媽媽說他死前沒受折磨,直接上了天堂。不過他不穿你這種領子。」

「那是因為比爾·拉圖雷是個非神職布道者。也就是說,類似於志願者。沒有其他人去打理,但他卻一直保持教堂開放。真是個好人。」

「我猜我爸認識你,」我說,「他是教堂的幾個執事之一。他得收集募款,不過是跟其他執事輪流來。」

「分享是好事。」雅各布斯邊說邊在我身旁跪下來。

「你是要禱告嗎?」這讓我有點兒警惕。禱告是在教堂和衛理公會青少年團契里做的,我的哥哥和姐姐管團契叫周四補習班。雅各布斯先生重新恢復團契的時候,是我參加團契的第一年,也是我讀正規學校第一年。「如果你想找我爸,他正跟特里在車庫裡。他們正在給『公路火箭』裝新的離合器。至少我爸是在裝離合器。特里主要是負責給他遞工具和在一旁看。他八歲,我六歲。我媽可能在房子後廊,看別人在玩『三人投球六人接』。」

「我們小時候管這叫『滾拍球』。」他說着露出微笑,笑得很燦爛。我立刻就喜歡上他了。

「真的?」

「嗯,因為接球後得用球拍來擊球。孩子,你叫什麼名字?」

「傑米·莫頓。我六歲。」

「你剛才說過。」

「我從沒見人在我們家院子前面禱告過。」

「我也沒打算禱告,我只是想湊近看看你的軍隊。哪邊是俄國人,哪邊是美國人?」

「地面上的是美國人,沒錯,不過骷髏山上的是『德國酸菜』。美國人必須搶占山頭。」

「因為山擋住了去路,」雅各布斯說,「骷髏山後面是通往德國的路。」

「說對了!還有『德國酸菜』的首領!希斯莫!」

「諸般罪惡的創造者。」他說。

「嗯?」

「沒什麼。介不介意我改口把壞人叫德國人?『德國酸菜』好像有點兒刻薄。」

「沒關係,隨你叫,『德國酸菜』就是德國人,德國人就是『德國酸菜』。我爸也參戰了,不過是最後一年。他在得州修卡車。雅各布斯先生,你參戰了嗎?」

「沒有,我那時太年輕。朝鮮戰爭也沒去。莫頓將軍,美國人準備怎麼拿下山頭?」

「衝鋒啊!」我喊道,「機關槍掃射!砰!吧嗒吧嗒吧嗒!」然後我壓低喉嚨:「嗒咔嗒咔嗒咔!」

「將軍,直接攻擊高地聽上去有點兒危險。要是我的話,就會兵分兩路……就像這樣……」他把一半兒美國人分到了左邊,一半兒分到了右邊。「這就造成了鉗子攻勢,看到沒?」他把拇指和食指捏到一起,「兩面夾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