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 - 第1章

priest

-------------------------------------------------------------

☆本文由早安電子書網友分享,版權歸原作者或出版社所有☆

☆僅供預覽,如果喜歡請購買正版☆

☆請勿用於商業行為,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早安電子書☆

☆http://www.zadzs.com☆

-------------------------------------------------------------

《狗》作者:priest

文案

短篇.無三觀

慎入

  

  第一章

  

  接近晚上十點,街上的車流逐漸稀疏。

  陸翊拎着洗漱用品、乾淨衣服和一袋疊得整整齊齊的外賣盒飯,打車到了警察局門口。

  他身上穿着一件十分不合身的風衣,深色,肥了兩圈,袖子耷拉下來蓋住了半個手背,整個人清瘦得像根木棍,鼻樑上架着一副無框的眼鏡,臉色蒼白,走路也輕飄飄的,像個鬼。

  陸翊一路飄到傳達室,停住了腳步,掏出手機來撥了個電話,對電話那頭的人說:「我到了,你跟門衛說一聲,放我進去。」

  說完,他客氣又冷淡地和門衛打招呼:「您好,我是……」

  門衛的笑容變得十分無奈:「您是陸老師,我知道,上禮拜不是還跟您聊過幾句嗎?」

  陸翊面色如鬼,眼神迷茫。

  電話那頭的人「哇啦哇啦」地說:「人家上禮拜還托你給他那住校的妹妹送東西來着,你行不行啊!我簡直懷疑你腦子有問題,立馬滾進來,滿屋子的饑民正在嗷嗷待哺啊同志哥!」

  陸老師尷尬地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鏡,模式化地沖小張笑了一下,腳不沾地地飄進去了。

  陸翊外號「龍蝦」,來自他合租的室友,意思是「又聾又瞎」,剛說完話的人轉臉就不認識,不感興趣的話衝着他耳朵嚷嚷,他也能充耳不聞。

  黎永皓就是陸翊那位室友,平時很照顧這個生活九級殘廢,難得他有事求陸翊幫忙——整個重案組都在加班,據說是一起惡性兒童綁架案,失蹤的男孩七歲,眾所周知「黃金二十四小時」定律,就是說兒童綁架案中,被綁架的小孩24小時之後的存活率不到5%,如果遇上兒童拐賣案件,就算小孩還活着,也早被人販子轉手賣了,找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碰到這種人命關天的情況,重案組通常是要通宵加班的,陸翊被一個電話叫過來,給黎隊送東西,順便買了宵夜,代表人民過來送溫暖。

  眾多警方人員還在外面尋找,重案組辦公室裡面正在開一個簡短的案情研討會,黎永皓出來接了陸翊一趟,招呼都沒打一個,先拿了一盒炒河粉,邊走邊埋頭瘋狂地往嘴裡扒拉:「正好是快下班準備回家吃飯的時候接到的這個報案,這麼長時間我連口水都沒顧上喝,可把我餓瘋了。」

  三五步的功夫,黎永皓已經吃完了半碗,他仿佛省略了咀嚼這一步,大猩猩一樣地用力敲打了一陣自己的胸口,緩過口氣來,罵罵咧咧地抱怨說:「我看那孩子他媽就是個二百五,就家門口、她自己眼皮底下,孩子什麼時候沒的都不知道,一問三不知,就他娘的知道哭,看見她我就來火。」

  陸翊沉默着沒吱聲,不知道聽進去沒有。

  黎永皓斜眼看他:「哎我說小龍蝦——不,陸老師,麻煩你有點好奇心和同情心好嗎?我在跟你聊一個惡性事件,能給我吱一聲嗎?」

  陸翊:「哦好,吱。」

  他敷衍,黎永皓也毫不在意,只顧着自己「哇啦哇啦」地說:「到現在家裡都沒收到綁匪勒索電話,應該不是綁架勒索,依照常理上判斷,好像是被人拐賣的可能性比較大。不過也不好說……小龍蝦,這事我老覺得特別詭異,說不出哪裡詭異,就是有那種感覺。」

  陸翊:「……」

  黎永皓:「該你了,再給我一次反應。」

  陸翊推了推眼鏡,仿佛是為了照顧室友的感受,他還特意變換了一下語氣:「哦?」

  「你想,那孩子已經七八歲了,肯定上小學了,多少會懂點事,我七八歲的時候女朋友都仨了,絕對不是一塊糖就能糊弄走的。況且當時他沒有走遠,就在自己家附近玩,他媽在二樓看着他,你說這時候如果有人突然衝出來,要強行帶走他話,那小孩就算掙扎不過大人,難道叫一嗓子引起她媽的注意也不會?好,再假設,這是熟人犯案——這種可能性比陌生人的大得多,但是也不合常理,你想,在外面也就算了,如果你在家裡玩,有一個叔叔走過來要帶你出去,你媽就在樓上,你起碼會喊一嗓子,跟她說一聲吧?」

  黎永皓單手托着飯盒,用拿筷子的手掐了掐眉心:「況且受害者家住北城別墅區那邊,門衛很嚴,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進去。」

  陸翊一言不發,黑沉沉的眼珠卻轉了一下。

  「至於我們現在,其實已經在考慮第三種可能性——如果真是男孩父母的私人恩怨帶來的綁架,可能我們繼續找下去,也找不出好結果。」黎永皓邊說邊嘆了口氣,推開辦公室的門,裡面一片煙霧繚繞如南天門,老煙槍們把空氣弄得惡劣程度簡直堪比火車站吸煙間,一開門嗆人一跟頭。

  辦公室里橫七豎八地坐了一屋子人,七嘴八舌,有喊「黎隊」的,也有深情呼喚宵夜的。

  陸翊略微有點潔癖,不着痕跡地往後退了一步,把東西放下,終於說了一句長一點的話:「啊,你們忙,我不打擾了。」

  「慢着。」黎永皓一把拉住他,「我剛才跟你說那麼多,弄了半天你又都給我當耳旁風了?我大半夜幹嘛叫你,為幾盒河粉我不會自己出去買嗎?」

  

  第二章

  

  保安陪着黎隊長走在前面,陸翊慢吞吞地飄在後面,不遠不近地跟着,作為一個死宅男,他是萬萬不情願大半夜出來找人的,可惜微弱地抗議幾次,都被黎永皓殘酷無情地鎮壓了。

  陸翊霜打的茄子似的,成了一隻沒精打采的鬼,有一句沒一句地聽着前面兩個人聊天,無意中抬起頭,卻剛好和路燈上的一個攝像頭看了個對眼。

  別墅小區里除了保安之外,為了便於管理,很多地方都裝了監控鏡頭——當然,為了保護業主隱私,業主家附近還是留有一定死角的,畢竟,誰也不喜歡自家的院子整天被監視器對着。

  黎永皓正好回頭,順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沒用,錄像我們第一時間查了,這小區里很多攝像頭其實都是樣子貨,壞的比能用的多,一直也沒人修,出事那家的房子只能拍到兩面,孩子是在後院沒的。」

  物業的保安汗流浹背,訥訥地說:「是……是我們工作沒到位,可誰能想到會發生這種事呢?不是我說,趙總他們家那孩子可淘氣了,正是七八歲的孩子狗都嫌的年紀,幹壞事的時候大人抓都抓不着,他們鄰居家養的鳥都被他打死了十多隻,一開始弄得鄰居整天往我們這投訴要求調查,查出來又找家長,可除了他媽,誰也管不了他——您說,這麼個小男孩,怎麼就能被人拐走呢?」

  陸翊瞥了保安一眼,又看了看一戶人家小院裡茂盛的植物,最後低下頭認真地打量着花園邊緣處主人踩的泥腳印。

  黎永皓極善於研究人的肢體動作,一眼掃過去,仿佛陸翊肚子裡的蛔蟲,會意了他的想法,立刻問:「花園裡沒有留下足跡嗎?」

  「如果是這種院裡有小花園的,說不定還能有幾個泥腳印,可惜趙總他們家就只有前院擺了幾個大花盆,後院都用石板給封死了。」一個從現場下來的警察小跑着迎了過來,一邊插話回答,一邊用手指遠遠地點了一下,「看,受害人家就在那。」

  陸翊眯起眼睛,仔細望過去,只見那是一個典型的雙拼小別墅,所謂「雙拼」,指的是一種比較高檔的聯排別墅,即兩戶人連在一起,組成一個獨棟,一家一個院子,院子用一米二左右的小石牆和籬笆隔開,一探頭就能看見鄰居家的院子裡種了什麼花。

  「失蹤的男孩名叫趙曉華,七歲半,小學二年級,他們家人口成員比較簡單,三口人加一個保姆,保姆有個在本市念書的兒子,所以每個月固定會請假一天,去看他兒子——沒錯,就是今天,我們已經派人確認過她的不在場證明了。男孩的父親早晨開車出去了,門衛說他沒有再回來過,一直到下午孩子媽報警,他聽說家裡出了事,這才趕回來。所以當時是孩子他媽一個人在家看着。」

  說着,他們已經走到了受害人家門口,周圍已經被拉了黃線圍住,一些現場痕跡檢驗人員可能也查不到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了,正在做最後的整理工作,別墅的院門和大門都開着,外面可以看見客廳里的擺設和人——中年男子在屋裡煩躁地走來走去,沙發上的女人哭得幾乎崩潰,一個女警陪着他們,偏頭看見黎永皓,無奈地對他們打了個眼色。

  小別墅主要有兩個門,前門是一層客廳,後院略低,連着地下室的後門,地上總共是兩層加上一個閣樓,閣樓上有一個大露台,露台似乎被改造成了陽光書房,陽傘、雜誌和半杯茶水還擺在上面,沒來得及拿走。

  「據說當時趙曉華的媽就坐在那個露台上,我們派人試了,從那個位置,基本能看見她家房子周圍發生了什麼事,」黎永皓抬頭指給陸翊看,「我說了這麼多,麻煩你問個問題可以嗎?」

  陸翊蔫搭搭地看了他一眼。

  黎永皓拎起他的領子:「快問!」

  「哦,那」陸翊迫於無奈,想了想,艱難地伸手一指鄰居家,「當時那戶家裡有人嗎?」

  「有啊,」黎永皓滿意了,放下他,對着路邊的反光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頭髮,「不單有,還是重要目擊證人,其實我找你過來,主要是想讓你幫我和那位住在隔壁的先生聊聊,我們有點沒法溝通。」

  陸翊挑了挑眉。

  「那人這裡……」黎永皓指了指自己的太陽穴,「有點不大正常,不過沒什麼攻擊性,正在接受治療,下午的時候正好在他家院子裡接待了他的心理醫生,那醫生是中午來的,兩個人在院子裡支了個小桌子聊,據他的醫生說,對面那家的男孩大概是午後才跑出來玩的,在自己家院裡玩的時候,還趴在牆頭上沖他們做過鬼臉,過了一會,男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他們當時也沒注意,以為是回家了,直到下午四點鐘左右,心理醫生正準備告辭離開,鄰居家小孩的媽才一臉焦急地過來問他們有沒有看見她家小孩。」

  陸翊仿佛終於醒了過來。

  他目光轉動了一下,驟然有了點活氣,自發地提了問:「那是說能排除鄰居作案的嫌疑?」

  「基本上是的,」黎永皓點點頭,「據說除了熊孩子見天搗亂之外,他們鄰里關係還算不錯,鄰居秦先生雖說思維很詭異,但是並沒有攻擊別人或者戀童的前科,再說心理醫生跟他倆人都可以互相證明,期間誰都沒離開過家,小孩媽雖然有點精神崩潰,但是也能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