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之狼:第一部 少年「英雄」 第9章 合理的推諉 線上閱讀

下午一點,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NASD)公布史蒂夫·馬登鞋業以4個字母的交易代碼SHOO(和鞋「shoe」發音相同)在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這個交易代碼是多麼可愛、多麼恰如其分啊!

作為他們長久做法的一部分,他們保留了為我——「華爾街之狼」——設定IPO價格的榮耀。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位於遙遠的馬里蘭州的貝塞斯達,在那裡,他們一群蠢蛋閉門造車,制定出了一連串古怪、構想拙劣的交易政策。這些政策荒謬至極,以至於納斯達克每新發行一隻股票都會遭到某種形式的操控,不管Stratton Oakmont是否涉足其間。

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為什麼創造出了這樣一個如此明顯地愚弄顧客的遊戲場所,這個問題我想了很久,最後得出了一個結論:這是因為,它是一個自行規管的機構,所有者即為經紀公司自身。(事實上,Stratton Oakmont也是會員之一。)

就本質而言,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只是在表面上站在顧客的一邊,並不真正代表顧客的利益。事實上,他們甚至根本就沒盡力去維護顧客的利益。即便是擺樣子他們也擺得極有分寸,即剛好不惹證券交易委員會上火——全美證券交易商協會需對證券交易委員會匯報。

因此,他們並不允許由買家、賣家之間的自然平衡來主宰股票的IPO價格,而是為主承銷商——在這次上市中我就是主承銷商——保留了這項極有價值的權利。我可以選擇任何一個我認為適合的價格,這就充滿了隨機性與多變性。由此,我決定這次要隨性一點,甚至讓變數更大一點,所以,我將每組股票的IPO價格定為5.5美元,這可使我大有機會以這一價格將我的100萬組股票從代理人手中重新購回。我不否認我的代理人會想着多持有一段時間,不過他們在這件事上毫無選擇可言。畢竟,回購事項事先已做過安排(這當然是證券管理人極力反對的做法),他們不用做任何事情,不用擔任何風險,不用支付一分錢,只需買入、賣出,每組股票即可獲利1.5美元。如果下一筆交易還想參加的話,那麼他們最好是遵行事先約定的協議,就此事保持沉默,只說一句「謝謝你,喬丹」,然後,如果聯邦或州證券監管人問及為何如此廉價地賣出他們所持有的股票時,他們則以謊言應答他們。

不管怎麼說,在這件事情上,我的邏輯思維不容置疑。到下午一點零三分,距我以5.5美元從代理人手中重新購回股票僅過了3分鐘,華爾街其他公司已將股價炒到了18美元/組。這就意味着我有1 250萬美元的收益入賬!1 250萬美元!僅僅3分鐘而已!此外,我還將賺到100萬左右的投資銀行業務費,幾天後等我再從代理人手中購回過橋貸款組合時,我又能賺到三四百萬美元。啊,代理人!一個多麼美妙的詞語啊!史蒂夫本人是我最大的一個代理人。他代我持有了120萬股,這正是納斯達克不許我持有的部分。以現行18美元/組的價格計算(一組股票包括一隻普通股和兩份認股權證),實際股票價格為8美元/股。這就意味着史蒂夫代我持有的股票現值差點到了1 000萬美元!「華爾街之狼」又一次大獲全勝!

現在輪到我忠誠的Stratton員工們向客戶推銷這一價格大漲的股票了。所有這些價格大漲的股票不僅僅包括為他們的客戶提供作為IPO一部分的100萬組,還包括我從代理人手中購回的、現已放入公司自有賬戶的100萬組……還有我要從所有將每組股票價格炒到18美元(幫我做苦力)的經紀公司手中購回的股票。他們會慢慢將這些股票回售給Stratton,鎖定自己的利潤。到今天收盤前,我需要Stratton員工們籌集到約3 000萬美元。這樣就能搞定一切,還可為公司自有賬戶提供一點保障,以防有人將他們根本還未持有的股票賣出(希望能讓股價下跌,這樣他們以後能夠以低價再買進來)。對我這群歡樂的經紀人而言,3 000萬美元根本就沒有問題,尤其是今天上午我做的那番激情演講,使得他們以前所未有的熱情高聲向客戶兜售着。

此時,我正站在公司的交易所里,回過頭看着我的首席交易員史蒂夫·桑德斯。我一邊瞟着史蒂夫面前那排電腦顯示器,一邊瞄着正對着交易室的平板玻璃窗。大家的工作節奏簡直太瘋狂了。經紀人們都像愛爾蘭女妖精似的對着電話大喊。每隔幾秒鐘就會有一個年輕的滿頭金髮、身穿低領制服的銷售助理跑到這扇平板玻璃窗前,通過底端一個狹窄的小孔送進一沓購買指令;接着,4位訂單處理員就會輪流拿起購買指令,將其輸入電腦網絡,使其出現在史蒂夫面前的公司自有交易終端,然後由他根據現行市場進行處理。

看着史蒂夫面前交易終端上不斷跳動着的橙色數字,我突然產生了一種怪異的自豪感:證券交易委員會那兩個傻瓜正坐在我的會議室中想從歷史記錄中找到確鑿的證據,而我就在他們的眼皮底下上演了他們苦苦尋找的精彩一幕。不過我猜他們這會兒應該凍得沒心思做事了吧,他們的一言一行可全在我們的掌控之中。

截至目前,已經有50多家不同的經紀公司參與了這場購買狂潮,不過這些公司都有着一個共同點,那就是,每一家公司都希望最終能在市場最高點時將所有股票都回售給Stratton Oakmont。由於其他經紀公司紛紛買入,現在證券交易委員會可不能說是我操縱股市,將每組價格炒到18美元了。這很簡單。如果我不是那個將股價炒高的人,那我何罪之有呢?事實上,在這整個過程中我一直都充當着賣家的身份。我向其他經紀公司售出了適當數量的股票,剛剛夠其「分一杯羹」,這樣等我以後發行新股票時他們可以繼續操控價格,但向他們售出的股票也不能太多,否則,等交易日結束我必須從他們那兒重新購回股票時,會給我造成極大的負擔。所以我得謹慎地把握一個平衡度,不過,讓其他經紀公司抬高史蒂夫·馬登鞋業的股價,倒可為我創造一個應對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合理的推諉」。即日起一個月後,如果他們要審查我的交易記錄,試着重現交易初期所發生的事情時,他們看到的就將是——全美的經紀公司使史蒂夫·馬登鞋業的價格飆升,就是這樣。

離開交易所前,我對史蒂夫下達了最後一條指令:絕對不可讓股票跌到18美元以下。畢竟,華爾街其他公司如此好心來幫我操控股價,我可不能不夠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