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靨:五詳紅樓夢 · 五 線上閱讀

惜春的丫頭都是從東府帶來的,丫頭的母親也是寧府奴僕,不會在大觀園內當差。即使有例外,探春也應當問一聲,是東府的人,就該像第七十四回的入畫一樣,要等尤氏來處理,李紈鳳姐探春都不會擅自發放。顯然第六十二回的惜春還是探春的異母妹,當時還沒有寧府。此回與下一回都是寫寶玉的生日。此回湘雲醉眠芍藥茵,下一回占花名就抽到海棠春睡。第六十三回也寫得極早,回內元春還是個王妃;大概與此回本是一回,後來擴充成兩回。

迎春是否早先也是賈政的女兒?

前面提起過,寶玉起初與元春只相差一歲。如果迎春也是賈政的女兒,只能是庶出。惜春本來是賈政幼女,不是孤兒,但是至少是早年喪母,才養成她孤僻的性格。《四詳》推測她也許是周姨娘的女兒,是錯誤的。迎春也死了母親,而與惜春不應同母。如果迎春惜春都是賈政亡妾所生,加上趙姨娘以及與趙姨娘作對照的周姨娘,賈政姬妾太多——今本將他與姬妾眾多的賈赦對照,正如迎春反襯出探春的才幹。——因此迎春不會是賈政的女兒。她是與賈赦邢夫人同時添寫的人物。第二十二回賞燈家宴有迎春而沒有賈赦夫婦,想必是因為回內迎春制的燈謎是後添的,所以沒忘了在席上也連帶添上迎春。

第一個早本就我們所知,已經有了第二十二回、第六十二回——缺下半回「呆香菱情解石榴裙」,因為這時候還沒有甄士隱賈雨村與英蓮——與第六十三回。寫第二十八回時,仍舊只有賈政一房,沒有賈赦夫婦與迎春,但是元春已經改為皇妃,賞賜的節禮暗示後文元妃主張金玉聯姻。

一七五四本前,書名「紅樓夢」時,黛玉死後寶玉才定親。明義《題紅樓夢》詩有:「安得返魂香一縷,起卿沉痼續紅絲?」第一個早本內大概也是這樣,此後改為奉妃命定親後黛玉才死。至書名「紅樓夢」時已經又改了回來。為什麼要改回來?

一七五四本前,第五十八回元妃已死。這一點一直就是這樣——第一個早本已有第二十二回,回內燈謎預言元春就快死了。奉妃命聯姻的本子裡,遺命沒有宣布,因為賈家給賈妃戴孝是國孝兼家孝,不能婚娶,早說穿了需要迴避,種種不便。近八十回方才行聘,大概不久黛玉就死了,否則婚後與黛玉相處,實在無法下筆。寶玉婚後不會像賈璉那樣與別房婦女隔離——賈母離不了他,與黛玉不免天天在賈母處見面。他們倆的關係有一種出塵之感,相形之下,有一方面已婚,就有泥土氣了。僅只定了親,寶釵不過來了,寶黛仍舊在賈母處吃飯,直到黛玉病倒,已經十分難堪——為了寶玉定親而病劇,照當時的人看來,就有不貞的嫌疑,害得程本的黛玉臨終向紫鵑自剖,斯文掃地。

要替黛玉留身分,唯有讓她先死,也免得妨礙釵黛的友誼,儘管寶釵對婚事也未見得願意。她對寶玉雖然未免有情,太志趣不合。

這早本怎麼也只有八十回?一七六○中葉以後,八十回抄本《石頭記》是有市價的,所以這早本的前八十回也充今本銷售。等到書主發現上了當,此本倒比今本有結尾,使讀者比較滿足,也許因此不忍抽換成為今本。

最後還有最怪的一個「舊本」之六:

相傳舊本紅樓末卷作襲人嫁琪官後,家道隆隆日起,襲人既享溫飽,不復更憶故主。一日大雪,扶小婢出庭中賞雪,忽聞門外有誦經化齋之聲,聲音甚熟習,而一時不能記憶為誰。遂偕小婢自戶審視,化齋者恰至門前——則門內為襲人,門外為寶玉。彼此相視,皆不能出一語,默對許時,二人因仆地而歿。

——境遍佛聲著《讀紅樓夢記》

(載一九一七年三月《說叢》第一期)

在這本子裡,寶玉出家為僧,但是並沒有到青埂峰下「證前緣」,回到神話的框子裡,而是極平凡的乞討齋飯。

程本寫寶玉走失後,賈政看見他一次,已經做了和尚,與二仙偕行,神出鬼沒。於是襲人別嫁。當時家境也還過得去,抄家榮府只抄了賈赦一房,一切照舊,因此襲人嫁人並不是為了生活。此本寫襲人嫁後「溫飽,不復更憶故主」,是說在賈家十分窮苦,與程本的情況不合。寶玉成了仙再來化齋,除非是試她的心——還有什麼可試的?而且也不會死了。此本顯然不是改寫程本的結局,年代早於程本,因為程本一出,很少能不受影響的。

程本後四十回的作者寫襲人嫁蔣玉菡,是看了第二十八回茜香羅的暗示與第六十三回襲人的籤詩「桃紅又是一年春」。看過刪批前各本都有的第二十八回總批的人,知道襲人後來與蔣玉菡一同供養寶玉寶釵,也未必一定照這條線索續書,因為也許覺得這樣寶玉太沒志氣了。但是此本寶玉與已作他人婦的襲人同死,豈不更沒出息?程本的襲人在寶玉失蹤,證實做了和尚之後嫁人,已經挨罵。原著內寶玉沒出家她倒已經出嫁了,太與當時一般的觀點不合,所以幾乎可以斷言沒一個續書人會寫寶玉與背棄他的失節婦同死——太不值得。而且為了黛玉出家,倒又與襲人作同命鴛鴦,豈不矛盾?

但是書中兩次預言寶玉為僧(第三十、三十一回),有一次是為襲人而發。襲人死了他也要做和尚。襲人雖然沒死,他也失去了她。

寶玉四周這許多女性內,只有黛玉與襲人是他視為己有的,預期「同死同歸」(第七十八回)。四兒說同一日生日就是夫妻(第七十七回)。黛玉襲人同一日生日(第六十二回)。當然她們倆的關係是通過寶玉。

那樣愛晴雯,寶玉有一次說她「明兒你自己當家立事,難道也是這麼顧前不顧後的?」分明預備過兩年就放她出去擇配。一語刺心,難怪晴雯立刻還嘴,襲人口中的「我們」又更火上澆油。

提起晴雯來,附帶討論明義《題紅樓夢》詩有一首:

錦衣公子茁蘭芽,紅粉佳人未破瓜。少小不妨同室榻,夢魂多個帳兒紗。

這是倒數第四首。上一首詠晴雯:

生小金閨性自嬌,可堪磨折幾多宵?芙蓉吹斷秋風狠,新誄空成何處招?

下一首粗看是詠黛玉初來時睡碧紗櫥。周汝昌舉出下列疑點:

「一、明義詩二十篇,固然不是按回目次序而題的,但大致還是有個首尾結構。前邊寫黛玉已有多處 ,若要寫碧紗櫥,最早該寫,為什麼已寫完了晴雯屈死,忽又『退回』到那麼遠去?

二、『紅粉佳人』一詞,不是寫幼女少女所用。

三、寶黛幼時同室而未同榻。『夢魂多個 帳兒紗』,這是說雖然同室,而夢魂未通的話。」

周汝昌因此認為這首詩是寫八十回後的寶釵,指寶玉婚後沒與她發生肉體關係(《紅樓夢新證》第九一五至九一六頁)。

第七十七回逐晴雯後,

一時鋪床,襲人不得不問「今日怎麼睡?」寶玉道:「不管怎麼睡罷了。」原來這一二年間,襲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他越發自尊自重,凡背人之處,或夜晚之間,總不與寶玉狎昵,較先幼時反倒疏遠了。……且有吐血舊症,雖愈,然每因勞碌風寒所感,即中帶血,故邇來夜間總不與寶玉同房。寶玉夜間常醒,又極膽小,每醒必喚人。因晴雯睡臥警醒,且舉動輕便,故夜晚一應茶水起坐呼喚責任,皆悉委他一人。所以寶玉外床只是他睡。

第五十一回還是襲人睡在外床,襲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叫「『麝月你往他那外邊睡去。』……伏侍寶玉臥下,二人方睡,晴雯自在薰籠上,麝月便在暖閣外邊。」

暖閣大概就是牆壁上凹進去一塊,挖出一間缺一面牆的小室,而整個面積設炕,比普通的炕聚氣,所以此節麝月說「那屋裡炕冷」,指晴雯麝月平時的臥室。暖閣上也掛着「大紅繡幔」(同回太醫來時),夜間放下。第五十二回紫鵑「坐在暖閣里,臨窗作針黹」。瀟湘館的暖閣有窗。

《芙蓉誄》中有「紅綃帳里,公子多情」;又寫晴雯去後,「蓉帳香殘,嬌喘共細言皆息」。「嬌喘」是指病中呼吸困難。

「夢魂多個帳兒紗」,是睡夢中也都多嫌隔着層帳子。此句與上句「少小不妨同室榻」矛盾——同榻怎麼又隔着帳子?只有晴雯有時候同榻,也有時候同室不同榻。百回《紅樓夢》也許曾經實寫隔帳看她的睡態,今本刪了。

上一首詩寫晴雯屈死,此詩接着代晴雯剖白,雖「同室榻」,並無沾染。稱十六歲的少女為「紅粉佳人」並無不合,尤其是個「妖妖」的婢女(王善保家的語)。如果是寫寶釵婚後,夫婦當然「同室榻」,為什麼「不妨同室榻」?

寶玉對寶釵豐艷的胴體一向憧憬着。甲戌本第二十八回回末總批有:「寶玉忘情露於寶釵,是後回累累忘情之引。」「忘情」不會是指婚後——婚後忘情「露於寶釵」有什麼妨礙?——因此八十回內應當還有不止一次,但是並沒有,想必像「回回寫藥方」一樣,嫌重複刪掉了。總之,婚後寶玉決不會用這方式替黛玉守節。

結在寶玉襲人之死上的異本,重逢的一幕似是套崔護人面桃花故事——因為怡紅夜宴占花名,襲人是桃花?——雖然套得稚拙可笑,仍舊透露襲人的複雜性——以為忘了寶玉,一見面往事如潮,竟會心臟病發,或是腦溢血中風倒斃。寶玉也同樣的矛盾,出了家還是不能解脫。第一個早本那兩句批仍舊適用:「二次翻身不出」、「可知寶玉不能悟也。」結局改出家,是否有過這麼個「半途屋」(half-way house)——美國新出獄犯人收容所——心理上的橋樑?寶玉至死只是個「貧僧」,「緇衣乞食」,也繼承第一個早本的黯淡寫實作風。關於此本的資料實在太少,但是各方面看來,還是可能是個早本,結局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

《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書中才有太虛幻境,有寧府,有衛若蘭。從太虛幻境的冊子曲文上,我們知道衛若蘭早死,湘雲沒有再嫁。既然沒有再醮寶玉,顯然寶玉與湘雲偕老的結局已經改為出家。

太虛幻境的畫冊歌詞預言寧府是賈家獲罪的禍首。因此書中有了寧府,就有獲罪的事。出了事就窮了下來,不必一直等到寶玉晚年。所以寶玉出家的時候年紀還輕。

最初書中只有賈政一房,加賈赦在加寧府之前。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有了寧府,奉元妃命金玉聯姻的早本卻還沒有賈赦這一房。因此奉妃命聯姻的本子結局還沒改為出家。那是個八十回本,八十回後應當還是寶釵早卒,續娶湘雲,與第一個早本相同。

第一個早本已有襲人另外嫁人。庚本第二十一回回前有書名「紅樓夢」期總批,內引「後卅回」「薛寶釵借辭含諷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回目,並透露此回襲人已去。這是一七五四本前的末一個早本。第一個早本內寶釵嫁後一年就死了。如果一年內襲人已去,倒像是吃新奶奶的醋,又像是寶釵容不得人。但是襲人嫁人要趁年輕,不在寶釵生前,也在死後不久。寶釵死後多年,寶玉才窮得無法度日,所以襲人離開他的時候,生活還不成問題。

結局改出家後,已經改了賈家獲罪驟衰,因此襲人嫁蔣玉菡時業已家境貧寒,嫁後「溫飽,不復更憶故主。」似乎改出家後的第一個本子非常現實。

有個佚名氏《讀紅樓夢隨筆》——舊抄本——一開頭就說:「或曰:三十一回篇目曰:『因麒麟伏白首雙星』,是寶玉偕老者,史湘雲也。殆寶釵不永年,湘雲其再醮者乎?因前文寫得寶玉鍾情於黛,如許深厚,不可再有續娶之事,故刪之以避筆墨矛盾;而真事究不可抹煞,故於篇目特點之。」

末兩句是「自傳說」,認為此書全部紀實。刪去這兩句,似乎就是結局改出家的主因。但如果為了忠於黛玉,出了家化齋遇襲人,意外的情死反而更削弱了寶黛的故事。

我想這是因為襲人之去是作者身歷的事,給了他極大的打擊,極深的印象。而寶黛是根據脂硯小時候的一段戀情擬想的,可用的資料太少,因此他們倆的場面是此書最晚熟的部份。第六十七回已是《風月寶鑑》收入此書後才有的,戚本此回已經又改寫過,回內的寶黛也還不像作者的手筆。固然早本高低不勻,最初已有的怡紅夜宴就精彩萬分,第六十七回剛巧是波浪中的一個低槽。但也是寶黛的場面實在難寫。結局初改出家的時候,寶黛之戀還不是現在這樣,所以不專一,剛去掉了個湘雲,又結束在寶玉襲人身上。等到寶黛的故事有了它自己的生命,愛情不論時代,都有一種排他性。就連西門慶,也越來越跟李瓶兒一夫一妻起來,使其他的五位怨「俺們都不是他的老婆」。

第二十九至三十五這七回,添寫金釧兒這人物的時候改寫過。除了少量的原文連批註一併保留了下來,此外全無回內批。加金釧兒在書名「紅樓夢」期之前,至遲也是一七四○末葉,此後二十年來不會一直沒批過。唯一可能的解釋是後來作者再次改寫這七回,抽換的幾頁上的批語當然沒去抄錄;然後直接交抄手謄清,也沒交代抄手將保留的諸頁上哪條夾批眉批雙行小字抄入正文。因此新改的這七回仍舊只有加金釧前的四條批註。固然作者一向不管這些細節,也可見他重視脂批的限度。

這七回謄清後也沒經批者過目,就傳抄了出去,因此迄未加批。想必作者已故,才有這情況,與一七五四年脂硯「抄閱再評」,一七五六年畸笏「對清」第七十五回,大不相同。遲至一七六一至六二上半年,獄神廟回等「五六稿」交人謄清時,畸笏也還看過。

寶黛最劇烈的一次爭吵在第二十九回,此後好容易和解了又給黛玉吃閉門羹,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第三十二回寶玉激動得神志不清起來,以至於「肺腑言」被襲人聽了去,才能夠義正辭嚴向王夫人進言,防範寶黛。第三十四回寶玉打傷了之後黛玉來探視,加金釧時這一場曾經添寫夢中向金釧兒蔣玉菡說「為你們死也情願」,最後這次改寫又改為向黛玉說「為這些人死也情願」(見《三詳》),感情於分散中集中,顯示他們倆之間的一種奇異的了解。第三十五回回末又預備添寫一個寶黛場面——養傷時再度來探——所以回末「只聽黛玉在院內說話,寶玉忙叫快請」是新改的,與下一回回首不銜接。下一回還沒改寫就逝世了。寫寶黛的場面正得心應手時被斬斷了,令人痛惜。

這七回是二人情感上的高潮,此後幾乎只是原地踏步,等候悲劇發生——除了紫鵑試寶玉的一回(第五十七回),但是此回感情雖然強烈,也不是寶黛面對面,而是通過紫鵑。

仿佛記得石印《金玉緣》上的一個後世評家太平閒人代為解釋,說這是因為二人年紀漸長,自己知道約束了。這當然是曲解,但是也可見此點確實有點費解——除非我們知道後部的寶黛場面寫得較早,而第二十九至三十五回是生前最後改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