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靨:四詳紅樓夢 · 一 線上閱讀

——改寫與遺稿

《紅樓夢》里的林紅玉,大家叫她小紅的,她的故事看似簡單,有好幾個疑問。

她是管家林之孝的女兒。到了晚清,男僕通稱管家,那是客氣的稱呼。管家原是總管,不過像榮國府這樣大的場面,上面另有「大總管」賴大。賴大家裡「一般也是樓房廈廳」,兒子也是「丫頭老婆奶子捧鳳凰似的」(第四十五回)。大了捐官,實授知縣,正是「宰相家人七品官」。林之孝雖然比賴大低一級,與賈璉談話,也「坐在下面椅子上」(第七十二回)——坐在下首。

寶玉初見紅玉時,她「穿着幾件半新不舊的衣裳」,替寶玉倒了杯茶,被秋紋碧痕發現了,秋紋「兜臉便啐了一口,罵道:『沒臉的下流東西,正經叫你催(炊)水〔南京話〕去,你說有事故,倒叫我們去,你可等着做這個巧宗兒。一里一里的這不上來了!難道我們倒跟不上你了?你也拿鏡子照照,配遞茶遞水不配?』」(第二十四回)

回末介紹紅玉的出身:「原是榮府的舊仆,他父母現在收管各處房田事務。」當然這不一定與管家的職務衝突。據周瑞家的告訴劉姥姥,周瑞「只管春秋兩季的地租子,閒時只帶着小爺們出門就完了。」可見收租也可能仍舊在府中兼職。但是管家的職位重要得多,怎麼會不提?

第二十六回小丫頭佳蕙向紅玉說:「可也怨不得,這個地方難站。就像昨兒老太太因寶玉病了這些日子,說跟着伏侍的這些人都辛苦了,如今身上好了,各處還完了願,叫把跟着的人都按着等兒賞他們。我們算年紀小,上不去,不得我也不抱怨,像你怎麼也不算在裡頭,我心裡就不服。襲人那怕他得十分兒,也不惱他,原該的。說良心話,誰還敢比他呢。別說他素日殷勤小心,便是不殷勤小心,也拚不得。可氣晴雯綺霞他們這幾個,都算在上等里去,仗着老子娘的臉 ,眾人倒捧着他去,你說可氣不可氣?」

晴雯是孤兒,小時候賣到賴大家,倒反而是「仗着老子娘的臉」,紅玉是總管的女兒,反而不歸入上等婢女之列,領不到賞錢。——當然,在早本里晴雯還是金釧兒的前身的時候,晴雯也有母親。

第二十七回紅玉在園子裡遇見晴雯綺霞等,「晴雯一見了紅玉,便說道:『你只是瘋罷!院子裡花兒也不澆,雀兒也不喂,茶爐子也不,就在外頭。』」同回稍後,鳳姐賞識紅玉,李紈告訴鳳姐「他就是林之孝之女」,甲戌本夾批:「管家之女,而晴卿輩擠之,招禍之媒也。」但是後來晴雯被逐,是邢夫人的陪房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進讒,與林之孝夫婦無關。

第六十三回寶玉生日那天,林之孝家的到怡紅院來查夜,勸寶玉早點睡。

寶玉忙笑道:「媽媽說的是,我每日都睡的早,媽媽每日進來,多是我不知道,已經睡了。今兒因吃了面怕停住食,所以多頑一回。」林之孝家的又向襲人等笑說:「該漬些普洱茶吃。」襲人晴雯二人忙笑說:「漬了一杯子女兒茶,已經吃過兩碗了。大娘也嘗一嘗,都是現成的。」說着晴雯倒了一碗來。林之孝家的又笑道:「這些時我聽見二爺嘴裡都換了字眼,趕着這幾位大姑娘們竟叫起名字來。雖然在這裡,到底是老太太太太的人,還該嘴裡尊重些才是。……」 (中略)襲人晴雯都笑說:「這可別委曲了他,直到如今,他還姐姐不離口,不過頑的時候叫一聲半聲名字,…… (中略)」林之孝家的笑道:「這才好呢,…… (中略)別說是三五代的陳人 ,現從老太太太太屋裡撥過來的,便是老太太太太屋裡貓兒狗兒,…… (中略)我們走了。」寶玉還說再歇歇,那林之孝家的已帶了眾人,又查別處去了。這裡晴雯等忙命關了門,進來笑說:「這位奶奶那裡吃了一杯來了,嘮三叨四的,又排場了我們去了。」麝月笑道:「他也不是好意 (南京話:故意)的,少不得也要常提着些兒,也提防着怕走了大褶兒的意思。」

大家一團和氣,毫無芥蒂。林之孝家的所說的「老太太太太的人」指襲人晴雯,本來都是賈母的丫頭,襲人「步入金屋」後在王夫人那裡領月費,算王夫人的人了。至於「三五代的陳人」,她們倆都不是。花家根本不是榮府奴僕。不過晴雯是金釧兒的前身,金釧兒死後,賈環告訴賈政他剛才從井邊過,井裡淹死了一個丫頭,「我看見人頭這樣大,身子這樣粗,泡的實在可怕,所以才趕着跑了過來。」金釧兒被逐回家,跳的井顯然在榮府,因此她家裡住在宅內,是僕人。

第六十三回寫得極早,回內元妃還是「王妃」——行酒令,探春抽的簽主得貴婿,大家說「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不成?」早本似乎據實寫曹寅之女嫁給平郡王。在這本子裡晴雯的故事還是金釧兒的,所以她是「家生子兒」、「兩三代的陳人」。又是賈母給寶玉的,又有寵,林之孝家的是否因此不敢惹她?但是晴雯這樣乖覺的人,紅玉在怡紅院的時候受過她的氣,紅玉的母親來了,她理應躲過一邊,還有說有笑的上前答話,又代倒茶,不怕自討沒趣?

紅玉是林之孝的女兒,顯然是後改的。第六十三回是從極早的早本里保留下來的,所以與此點衝突。

第二十四回寶玉初見紅玉一段,晴雯還有母親,因她母親生日接出去了(全抄本),可見這一節來自早本。所以此段秋紋碧痕辱罵紅玉,也與紅玉是林之孝之女這一點衝突。

紅玉自從那天在儀門外書房裡遇見賈芸,次日為了倒茶挨了秋紋她們一頓臭罵,對寶玉灰了心,又聽見說明天賈芸要帶人進來種樹,「心裡一動」,當夜就夢見她遺失的手帕是賈芸拾了去,藉此與她親近。次日她在園子裡看見賈芸監工種樹,「紅玉待要過去,又不敢過去」,悶悶的回到怡紅院,就躺下了,大家以為她不舒服。此後寶玉中邪,賈芸帶着小廝們坐更看守,與紅玉「相見多日,都漸漸混熟了。」寶玉病後「養了三十三天」,紅玉這些時一直「懶吃懶嗑的」,佳蕙勸她「家去住兩日,請一個大夫來瞧瞧,吃兩劑藥就好了。」紅玉不承認有病:「那裡的話?好好的家去做什麼?」(第二十六回)這一段對話庚本有眉批:「紅玉一腔委曲怨憤,系身在怡紅不能遂志,看官勿錯認為芸兒害相思也。己卯冬。」己卯——一七五九年——冬天是脂硯批書最後的日期。脂硯這條批使人看了詫異。這還不是相思病,還要怎樣?當然這是因為對寶玉失意而起的一種反激作用,但是也仍舊是單戀。

第二十四回回目「痴女兒遺帕惹相思」,脂硯想必認為是指惹起賈芸的單相思,但是「痴女兒」顯然含有「情痴」的意義。

賈芸在此回初出場,向母舅卜世仁賒冰片麝香不遂,倒是街鄰潑皮倪二借了錢給他,回去「賈芸恐他母親生氣,便不說起卜世仁的事來。」庚本夾批:「孝子可敬。此人將來榮府事敗,必有一番作為。」倪二稱他「賈二爺」,此本又批:「如此稱呼,可見芸哥素日行止是『金盆雖破分兩在』也。」倪二喝醉了與賈芸互撞,脂硯也讚賞:「這一節對水滸楊志賣刀遇沒毛大蟲一回看,覺好看多矣!己卯冬夜,脂硯。」將賈芸比楊志,一個落魄的英雄。賈芸次日買了冰片麝香去見鳳姐,說是朋友遠行,關店賤賣送人,他轉送鳳姐。庚本又有脂硯一條嘉許的眉批:「自往卜世仁處已安排下的。芸哥可用。己卯冬夜。」

但是第二十六回賈芸再度出現後,批者對他的評論不一致了。寶玉邀他到怡紅院來,襲人送茶來,「那賈芸自從寶玉病了,他在裡頭混了兩天,他卻把那有名人口都記了一半,」便站起來謙讓。各本都批註:「一路總是賈芸是個有心人,一絲不亂。」接寫「那寶玉便和他說些沒要緊的散話。」各本又都批註:「妙極是極。況寶玉又有何正緊可說的。」庚本在這雙行小字注下又雙行小字硃批:「此批被作者偏(騙)過了。」寶玉跟他談「誰家的戲子好,誰家的花園好,又告訴他誰家的丫頭標緻,誰家的酒席豐盛,又是誰家有奇貨,又是誰家有異物。」句下各本批註:「幾個誰家,自北靜王公侯駙馬諸大家包括盡矣,寫盡紈口角。」庚本此處多一則批註:「脂硯齋再筆:對芸兄原無可說之話。」顯然庚本獨有的這兩條批註都是脂硯的,論調相同:硃筆的一條代寶玉辯護,表示這不是寶玉的本來面目,是故意這樣;墨筆的一條說對賈芸根本沒別的可談。賈芸從這一回起才跟紅玉眉目傳情起來,脂硯對他的評價也一落千丈。

一七五九年冬脂硯批上兩回,還在稱讚賈芸,此後似乎沒再批過;這兩則貶詞想必也是這一年冬天的。因為是批正文中的批註,所以也雙行小字抄入正文。賈芸紅玉的戀愛對於他是個意外的發展,顯然是一七五九冬——也就是一七六○本——新添的情節。

墜兒帶賈芸入園的時候,紅玉故意當着他問墜兒有沒看見她丟了的手帕。賈芸這才知道他拾的手帕是她的,出園的時候就把自己的手帕交給墜兒「還」她。墜兒「送出賈芸,回來找紅玉,不在話下。」句下各本批註:「至此一頓,狡猾之甚。」庚本在這一則下又有雙行小字硃批:「原非書中正文之人,寫來間色耳!」庚本獨有的這條硃筆批註顯然也是己卯冬脂硯的。至此脂硯不得不承認紅玉是愛上了賈芸,隨又撇過一邊,視為無足重輕,不過是陪襯。

下一回寶釵撲蝶,聽見滴翠亭中紅玉墜兒密談,一面說着又怕外面有人,要推開窗子。

寶釵在外面聽見這話,心中吃驚,想道:「怪道從古至今那些姦淫狗盜的人,心機都不錯。這一開了,見我在這裡,他們豈不燥了?況才說話的語音大似寶玉房裡紅兒的言語,他素昔眼空心大,是個頭等刁鑽古怪東西。今兒我聽了他的短兒,一時人急造反,狗急跳牆,不但生事,而且我還沒趣。 〔下略〕」

寶釵不及走避,假裝追黛玉,說黛玉剛才蹲在這裡弄水。二人以為黛玉一定都聽見了,十分恐慌。

庚本眉批:「此節實借紅玉反寫寶釵也,勿得錯認作者章法。」又有批語盛讚寶釵機變貞潔,但是此處她實在有嫁禍黛玉的嫌疑,為黛玉結怨。

明義《題紅樓夢》詩詠撲蝶的一首如下:

追隨小蝶過牆來,忽見叢花無數開。盡力一頭還兩把,扇紈遺卻在蒼苔。

今本的蝴蝶「大如團扇」,也不是「過牆來」,而是過橋來到池心亭邊。也沒有「忽見叢花無數開」。詩中手倦拋扇,落在青苔上,也顯然不是橋上。百回《紅樓夢》中,此回不過用寶釵撲蝶這美妙的畫面來對抗黛玉葬花,保持釵黛間的均衡,似乎原有較繁複的身段與風景的描寫。一七六○本利用撲蝶作過渡,回到賈芸紅玉的故事上,當然也帶寫寶釵的性格,但是並沒有深意。

滴翠亭私語一段,脂硯批:「這樁風流案,又一體寫法,甚當。己卯冬夜。」但是下面接寫鳳姐賞識紅玉,她也表示願意去伏侍鳳姐,脂硯終於按捺不住了,批道:「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兒,後篆兒,便是卻(確)證。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

第四十九回在蘆雪亭,平兒褪下手鐲烤鹿肉吃,洗手再戴上的時候少了一隻。第五十二回她告訴麝月:「我們只疑心跟邢姑娘的人,本來又窮,只怕小孩子家沒見過,拿了起來,也是有的,」不料是寶玉房裡的墜兒偷的:「那一年有個良兒偷玉,……這會子又跑出一個偷金鐲子的來了,而且更偷到街坊上去了。」第八回寶玉臨睡,襲人把他那塊玉褪下來「用自己的手帕包好在褥下,次日帶時便冰不着脖子。」甲戌本批註:「交代清楚。玉一段,又為『誤竊』一回伏線。」良兒「誤竊玉」一回,遲至一七五九年末脂硯寫那條批的時候還沒刪去。偷平兒的蝦須鐲的卻是墜兒,不是篆兒。篆兒是邢岫煙的丫頭,(見第六十二回,「只聽外面咭咭呱呱一群丫頭笑了來,原來是小螺翠墨翠縷入畫,邢岫煙的丫頭篆兒,並奶子抱着巧姐兒,彩鸞繡鸞,八九個人。」)此處犯了偷竊的嫌疑,結果證明並不是她。但是脂硯分明說篆兒也是寶玉房裡的,與良兒紅玉一樣:「奸邪婢豈是怡紅應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兒,後篆兒,便是確證。」

唯一可能的解釋是第五十二回原是寶玉的小丫頭篆兒偷了蝦須鐲;一七六○本新添第二十四、二十六、二十七回內紅玉賈芸的戀情後,隨即利用他們的紅娘墜兒偷蝦須鐲,因為讀者對於怡紅院有這麼個小丫頭已經印象很深。篆兒改為邢岫煙的丫頭,因為邢岫煙窮,丫頭也被人疑心偷東西。「太貧常恐人疑賊」(黃仲則詩)。這一改改得非常深刻淒涼。

第五十二回平兒告訴麝月這段話,庚本批註:「妙極。紅玉既有歸結,墜兒豈可不表哉?可知奸賊二字是相連的,故情字原非正道。墜兒原不情,也不過一愚人耳。可以傳奸,即可以為盜。二次小竊皆出於寶玉房中,亦大有深意在焉。」「二次小竊」,另一次是良兒偷玉。當然這仍舊是脂硯,時間也仍舊是一七五九年冬。脂硯發現一七六○本用第二十六回新添的角色墜兒代替此回的篆兒,偷東西被逐,覺得大快人心。

明義《題紅樓夢》詩中詠小紅的一首,寫丫頭們都出去逛去了,只剩紅玉在家獨坐,寶玉回來了,替她梳頭——或是像今本第二十回替麝月篦頭一樣,不過篦頭不能入詩。此外早本已有寶玉初見紅玉一節,百回《紅樓夢》一定有。這一段保存了下來,只需添寫紅玉告訴寶玉賈芸來見的兩句對白。代梳頭那次顯然已經不是初見了。這一節一七六○本刪去,改為第二十回麝月篦頭一節。

紅玉與四兒一樣,都是偶有機緣入侍而招忌,不過紅玉年紀大些,四兒初出場的時候是兩個小丫頭裡較大的一個。在百回《紅樓夢》里,紅玉是否也被鳳姐垂青,還是這也是一七六○本的新發展?

紅玉調往鳳姐房中後,只露面過兩次:第二十九回清虛觀打醮大點名,她列在鳳姐的丫頭內。此回的花名冊上有不少的早本遺蹟,但是當然可能後添一個小紅的名字。此外還有第六十七回鶯兒送土儀給巧姐,見鳳姐有怒色,問小紅,小紅說鳳姐從賈母處回來就滿面怒容。但是戚本第六十七回沒有小紅,此處是豐兒自動告訴鶯兒的。戚本此回異文奇多。如果是可靠的早本,那就是從前沒有紅玉去伏侍鳳姐的事,一七六○本添寫紅玉外調後才把豐兒改小紅,免得冷落了紅玉。

戚本此回的異文文筆也差,例如寶釵勸黛玉不舒服也要撐着出來走走,散散心:

「……妹妹別怪我說,越怕越有鬼。」寶玉聽說,忙問道:「寶姐姐,鬼在那裡呢?我怎麼看不見一個鬼。」惹的眾人哄聲大笑。寶釵說道:「呆小爺,這是比喻的話,那裡真有鬼呢?認真的果有鬼,你又該唬哭了。」

雖然寶玉是裝傻,博取黛玉一笑,稍解愁緒,病在硬滑稽。又如襲人問知寶釵送黛玉的土產特多,贊寶釵體貼,「寶玉笑說:『你就是會評事的一個公道老兒。』」襲人隨即說要乘賈璉不在家,去探望病後的鳳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