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靨:紅樓夢未完 · 四 線上閱讀

但是第一百十六回賈政談運柩回南,向賈璉說:「我想好幾口材都要帶回去,我一個人怎麼能夠照應?想着把蓉哥兒帶了去,況且有他媳婦的棺材也在裡頭,還有你林妹妹的,那是老太太的遺言,說跟着老太太一塊兒回去的。」「好幾口材」,此外還有趙姨娘,賈政口中當然不提。怎麼不提「你媳婦」,第一百十四回剛死了的鳳姐?續書人也不至於這樣健忘。

也許鳳姐之死裡面還有文章。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第一百十四回不是。或者舊本缺鳳姐之死,至甲本已予補寫,安在第一百十四回。

太虛幻境曲文預言妙玉「風塵骯髒違心愿,好一似無瑕白玉遭泥陷」。落風塵向指為娼。妙玉被強盜搶去,在第一百十二回,不是舊本,但是整個的看來,這件事大概與舊本無甚出入。被劫應賣入妓院,方應預言,但是只說賊眾「分頭奔南海而去,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還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難妄擬」。於含蓄中微帶諷刺,因為剛寫妙玉懷春「走火」。

第一百十七回是舊本,寫賈環賈薔邢大舅等聚飲,談起海疆賊寇被捕新聞。既然預備不了了之,為什麼又提?因為寫盜賊橫行,犯了案投奔海盜,逍遙法外,又犯忌,必須寫群盜落網。正說到「『解到法司衙門審問去了,』邢大舅道:『咱們別管這些,快吃飯罷,今夜做個大輸贏,』」打斷。下一回有大段缺文,想必就是在這裡重提這案件。劫妙玉的賊應當正法,妙玉本人卻應當「不知下落」才對。

至甲本業經另人補寫——百廿回抄本上是另紙繕寫附黏——改為即席發落。「解到法司衙門」句下加上一段歌功頌德:「如今……朝里那些老爺們都是能文能武,出力報效,所到之處,早就消滅了。」至於妙玉:「恍惚有人說是有個內地里的人,城裡犯了事,搶了一個女人下海去了。那女人不依,被那賊寇殺了。」這大概是衛道的甲本的手筆,一定要妙玉不屈而死才放心,寧可不符墮落的預言。

續書人把秦氏與二尤都改了,只剩下一個襲人,成了甲本唯一的攻擊目標。脂本第六回寶玉「遂強襲人同領警幻所訓雲雨之事」,至甲本已改為「遂與襲人同領警幻所訓之事」,入襲人於罪。全抄本前八十回是照程本改脂本,所以我們無法知道原續書者是否已經改「強」為「與」。但是因為甲本對襲人始終異常注目,幾乎可以斷定是甲本改的。

乙本大概覺得「強」比「與」較有刺激性,又改回來,加上個「拉」字,「強拉」比較輕鬆,也反映對方是半推半就。又怕人不懂,另加上兩句「扭捏了半日」等等。一定嫌甲本的「誅心之筆」太晦。

第一百十八回甲本加上一段,寫寶釵想管束寶玉,襲人乘機排擠柳五兒麝月秋紋。此後陸續增加襲人對白、思想、回憶,又添了個夢,導向最後琵琶別抱。嫁時更予刻劃。

舊本雖也諷刺襲人嫁蔣玉菡,寫得簡短。他的簡略也是藏拙,但是因為過簡,甲本添改大都在後四十回。有一兩段還好,如黛玉嗓子裡甜腥,才疑心是吐血。其餘都是疊床架屋,反高潮。第一百十九回喜事重重,都是他添的,薛蟠賈珍獲赦,賈珍仍襲職。賈政第一○七回已襲賈赦職,隔了十二回後下旨,又着仍由賈政襲。舊本雖有「蘭桂齊芳」的話,是將來的事,中興沒這麼快,形同兒戲。

看百廿回抄本,如果略去塗改與粘簽,單看舊四十回原底,耳目一清,悲劇收場的框子較明顯。別釵趕考,辭父遙拜,這兩場還有點催淚作用,至少比一切其他的續《紅樓夢》高明。科第思想,那是那時候的人大都有的。至於特別迷信,筆下妖魔鬼怪層出不窮,占掉許多篇幅,已有人指出。尤其可笑的,寶玉寶釵的八字沒有合婚,因為後四十回算命測字卜卦扶乩無一不靈驗如神,一合婚勢必打散婚事。

寫寶黛的場面不像,那倒也不能怪他。無如大多數的時候寫什麼不像什麼,滿不是那麼回事。如第一百十八回王夫人談巧姐說給外藩作妾:「……別說自己的侄孫女,就是親戚家的也是要好才好。邢姑娘我們做媒的,配了你二大舅子,如今和和順順的過日子不好麼?那琴姑娘梅家娶了去,聽見說豐衣足食的,很好;就是史姑娘……」梅翰林家並沒出事,薛寶琴嫁過去自然衣食無憂。王夫人抄家沒抄到她頭上,賈政現是工部員外郎榮國公,一切照常,雖然入不敷出,並沒過一天苦日子,何至於像窮怕了似的,開口就是衣食問題?

晚清諸評家都捧後四十回,只有大某山民說「賣巧姐一節,似出情理之外……」是因為續書人只顧盲從太虛幻境預言,不顧環境不同,不像原著八十回後慘到那麼個地步。

趙岡指出後四十回有兩處不接筍,如果是高鶚寫的,怎麼會看不懂自己的作品,不予改正?舊本也已經是這樣,不過較簡。第八十八回賈珍代理榮府事,應是第九十五回元妃死後的事,至第一○六回始加解釋:花名冊上沒有鮑二,眾人回賈政:「他是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甲本加上兩句:「自從老爺衙門裡有事,老太太們爺們往陵上去,珍大爺替理家事,帶過來的。」這裡漏掉兩個「太」字,應作「老太太太太們爺們」。再不然,就是太熟讀《紅樓夢》,記得第五十三回除夕有「眾老祖母」、「賈母一輩的兩三位妯娌」出現,故云「老太太們」。但是不會略去二位太太,還是「老太太太太們」對。甲乙本同。今乙本改正為「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抄本改文同今乙本,但缺一「們」字,作「老太太太太和爺們」。

其實元妃喪事不僅是榮府的事,兩府有職銜的男女都要到陵上去——參看第五十八回老太妃喪。續書根本錯了。

甲本作「老太太們」,錯得很明顯,誰都知道賈府上朝沒有第二個老太太,而乙本沒有校正。如果甲乙本都是高鶚的手筆,這一段是高氏整理甲本時添寫的,自己的字句不會兩次校對都看不出排錯了。這一段似是別人補寫的,在高鶚前,可能是程偉元。

第一百十八回賴尚榮未借路費給賈政,賴家不安,托賈薔賈芸求王夫人讓賴大贖身,賈薔知道不行,假說王夫人不肯。接下文「那賈芸聽見賈薔的假話,心裡便沒想頭,連日又輸了兩場,便和賈環借貸。賈環道:『你們年紀又大,放着弄銀錢的事又不敢辦,倒和我沒有錢的人商量。』」隨即建議賣巧姐。程高本多出一段解釋——全抄本未照添——:

賈環本是一個錢沒有的,雖說趙姨娘積蓄些微,早被他弄光了,那能照應人家?便想起鳳姐待他刻薄,要趁賈璉不在家,要擺布巧姐出氣。遂把這個當叫賈芸上去,故意的埋怨賈芸道:「你們年紀又大……」

這兩個不接筍處既經加工,怎麼會沒看出不接筍?實在不可思議。唯一的解釋是加工者也沒看清楚情節,因為後四十回烏煙瘴氣,讀者看下去不過是想看諸人結局,對這些旁枝情節,既不感興趣,又毫無印象,甚至於故事未完或顛倒,驢頭不對馬嘴,都沒人注意。這是後四十回又一特徵,在我國舊小說或任何小說里都罕見。除上述兩處,我也發現了個漏洞,鮑二與何三的糾葛。

來旺本有一個壞蛋兒子,「在外吃酒賭錢,無所不至」(第七十二回)。續書不予利用,另外創造了一個周瑞的乾兒子何三,與鮑二打架,「被攆在外頭,終日在賭場過日」。也許續書人沒注意來旺的兒子,也許因為來旺強娶彩霞為媳,涉及賈環彩霞一段公案,不如不提。其實這都是我過慮,他哪管到這許多?用周瑞的乾兒子,是因為周瑞有個兒子,在鳳姐生日酗酒謾罵,失手把壽禮的饅頭撒了一院子,經賴嬤嬤求情,才沒被逐,只打了四十棍(第四十五回)。那麼為什麼不就用周瑞之子,正好懷恨在心,串通外賊來偷竊,報那四十棍之仇?為什麼倒又造出個乾兒子?因為續書人一貫的模糊影響,仿佛記得有這麼回事,也懶得查。萬一周瑞沒兒子呢?說是乾兒子總沒錯。

竊案發生之夜,何三當場被包勇打死,竊去賈母財寶,向系鴛鴦經管,賈母死後殉主,只得由琥珀等「胡亂猜想,虛擬了一張失單」(第一百十二回)。回末忽云:

衙門拿住了鮑二,身邊出了失單上的東西,現在夾訊,要在他身上要這一夥賊呢。

虛擬的失單上的東西,竟找到了,已屬奇聞。鮑二與何三不打不成相識,竟成為同黨。兩次實寫眾賊,都沒有鮑二,想有佚文。

趙岡與王璋發現高鶚補過兩次漏洞。第九十二回回目「評女傳巧姐慕賢良,玩母珠賈政參聚散」,文不對題,只有講列女傳,玩母珠,沒有慕賢良,參聚散。乙本補上巧姐的反應,及賈政談母珠與聚散之理。

第九十三回水月庵鬧出風月案,賴大點醒賈芹必是有人和他不對。「賈芹想了一想,忽然想起一個人來,未知是誰,下回分解。」下回不提了,沒有交代。乙本改為「賈芹想了一會子,並無不對的人」。

乾隆壬子木活字本,即原刻乙本,這兩處都沒改。高鶚並沒有補漏洞,是今乙本補的。

此外如「五兒承錯愛,」以為寶玉調戲她,「因微微的笑着道」,原刻乙本同甲本。今乙本改為「因拿眼一溜,抿着嘴兒笑道」,變成五兒向寶玉挑逗。

第一○一回鳳姐園中遇鬼,回家賈璉「見他臉上顏色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問。」甲乙本同。今乙本始誤作「鳳姐見他臉上顏色更變,不似往常,待要問他,又知他素日性格,不敢相問」。

乾隆百廿回抄本第七十八回硃批「蘭墅閱過」四字。楊繼振相信是高鶚的稿本,題為「蘭墅太史紅樓夢稿」。俞平伯吳世昌都認為不是。自己的稿子上怎麼會批「閱過」?俞平伯傾向於乙本出版後,據以抄配校改舊抄本。吳世昌的分析,大意如下:

前八十回——底本:早期脂本。

      改文:高氏修改過的另一脂本抄本。

後四十回——底本:高氏續書舊本。

      改文:高氏續書改本之一——先後改過不止一次。

「可以定為乾隆辛亥(一七九一)以前的本子,亦即程偉元在這一年付排的百二十回《紅樓夢》全書以前的鈔本。」(《紅樓夢稿的成分及其時代》)

這就是說,是甲本出版前的一個抄本。既非高氏稿本,當然也不是他叫人代抄的,而是拿來給他鑑定或作參考的。想必他這個較早的後四十回改本也與後四十回舊本一樣流傳。

我看了這百廿回抄本的影印本,發現第九十二、九十三回的漏洞已經補上——「慕賢良」、「參聚散」、賈芹「並無不對的人」。第一○九回柳五兒也「拿眼一溜,抿着嘴笑」,第一○一回鳳姐遇鬼,賈璉變色,鳳姐不敢相問,俱同今乙本。

第一○六回補敘賈珍代理榮府事,作「老太太太太(們)和爺們」,也是照今乙本塗改的,前面已經提過,此外不能多引了。據此,這抄本的年代不能早於壬子(一七九二),原刻乙本出版的那年。

但是在「金玉姻緣」、「金石姻緣」的問題上,全抄本又都作「金石」(第九十五、九十八回),同原刻乙本,與今乙本異。

此外當然還有俞平伯舉出的「未改從乙(即今乙)之例二條」第一項:第六十二回「老太太和寶姐姐,他們娘兒兩個遇的巧。」同甲乙本。今乙本「老太太」作「大太太」。

這種地方是酌采,還是因為是百衲本——像俞平伯說的——須俟進一步研究。這本子本來有許多獨立之處,也有些是妄改,俞平伯分析較詳,但是聲明他沒有仔細校勘後四十回。所以他認為改文是乙(即今乙)本。吳世昌則含糊的稱為「程本」或「高氏修訂後的續書本子」,不言甲乙,一定是在後四十回發現有些地方又像甲本——因為原刻乙本未改甲本。好在他說高氏續書「正如他的前輩曹雪芹一樣,也是屢次增刪修訂而成」,這不過是改本之一。

高氏在乙本出版後還活了二十三年,但是如果又第三次修訂《紅樓夢》,不會完全沒有記載。今乙本一定與他無關。但是根據吳世昌,今乙本是高氏較早的改本,流傳在外,怎見得不是別人在乙本出版後滲合擅印的?

倘是高氏早期改本,修改時手邊顯然已無後四十回舊稿,就着個殘缺的過錄本改,竟沒看出至少有兩處被人接錯了。佚文未補,補了兩個漏洞,出甲乙本的時候又挖去,留着五個漏洞,這都在情理之外。

距今十一年前,王璋已經疑心「程乙本(即今乙本)是別人冒充程高修改牟利的,所以改得那麼壞。」但又認為可能性不大,因為:

(一)甲本與(今)乙本相隔不足三月,高鶚健在,此後還中進士,做御史,他人未便冒名。

(二)(今)乙本前的引言,確是參考各本的人才寫得出。

(三)都是蘇州萃文書屋印的。甲、(今)乙本每頁的行款、字數、版口等全同。文字儘管不同,到頁終總是取齊成一個字,故每頁起訖之字絕大多數相同。第一百十九回第五頁,兩個本子完全相同,簡直就是一個版,不可能是別人冒名頂替。

現在我們知道中間另有個乙本,也是萃文書屋印的。三個本子自甲至乙、至今乙,修改程序分明。今乙本襲用乙本引言,距甲本決不止三個月。究竟隔了多久?

今乙本與甲本每頁起訖之字幾乎全部相同,是就着甲排本或校樣改的,根本沒有原稿。楊繼振藏百廿回抄本當是今乙本出版後,據以校改抄配,酌采他本,預備付抄,注有「另一行寫」、「另抬寫」等語。不過是物主心目中最好的本子,不見得預備付印傳世。

「蘭墅閱過」批語在第七十八回回末,或者只看過前八十回脂本原底。第八十回回末殘缺,故批在較早的一回末頁。還有一個可能,是這抄本落到別人手裡,已經不知道是什麼本子,請專家鑑定。批「蘭墅閱過」,自必在今乙本出版後若干年。

封面秦次游題「佛眉尊兄藏」。影印本范寧作跋,雲不聞楊繼振有「佛眉」之號,疑楊氏前還有人收藏。道光乙丑年(一八二九),這本子到了楊氏手裡,連紙色較新的謄清各回也都有損壞殘缺。抄配今乙本各回既已都這樣破舊,今乙本應當出版很早,不在乾隆末年,也是嘉慶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