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靨:紅樓夢未完 · 三 線上閱讀

第一百十四回寫甄寶玉「比這裡的哥兒略小一歲」。前八十回內,甄家四個女僕說甄寶玉「今年十三歲」(第五十五回)。那時候剛過年,上年叔嫂逢五鬼,和尚持玉在手,曾說:「青埂峰下別來十三載矣。」不難推出賈寶玉今年十四歲,所以比甄寶玉大一歲。但是晚清以來諸評家大都把寶玉的年齡估計得太大,這位潦草的續書者倒居然算得這樣清楚。

自「青埂峰下」一語後,不再提寶玉的歲數,而第四十五回黛玉已經十五歲,反而比他大,分明矛盾,所以續作者也始終不提歲數,是他的聰明處。只在第九十回賈母說:「林丫頭年紀到底比寶玉小兩歲。」那是他沒細看原著,漏掉了第三回黛玉的一句話:「這位哥哥比我大一歲」,所以根據第二回黛玉六歲,寶玉「七八歲」,多算了一歲。

寶玉出家後遙拜賈政,旋即失蹤,甲本添出賈政向家人們發了段議論,大意是銜玉而生本來不是凡人,「哄了老太太十九年」。這句名句,舊本沒有,沒提幾歲出家。

在年齡方面,原續書相當留神。元妃的歲數大概是他存心要露一手,也就跟他處處強調滿人氣氛一樣,表示他熟悉書中背景。

鴛鴦自縊一場,補出秦氏當初也是上吊死的。直到發現甲戌本脂批,雲刪去「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一節,大家只曉得死得蹊蹺,獨有續作者知道是自縊。當然,他如果知道曹家出過王妃,王妃享年若干,就可以知道他們的家醜。但是我們先把每件事單獨看,免得下結論過早。

十二釵冊子上畫着高樓上一美人懸樑自縊,題詩指寧府罪惡。曲文《好事終》說得更明,首句「畫梁春盡落香塵」又點懸樑。再三重複「情」字,而我們知道秦鍾是「情種」,書中「情」「秦」諧音。

護花主人評:「詞是秦氏,畫是鴛鴦,此幅不解其命意之所在。」這許多年來,直到顧頡剛俞平伯才研究出來秦氏是自縊死的。續作者除非知道當時事實,怎麼猜得出來?但是他看《紅樓夢》的時候,還沒有鴛鴦自縊一事。一看「詞是秦氏,」畫是自縊,不難推出秦氏自縊。

他寫秦氏向鴛鴦解釋,她是警幻之妹,主管痴情司,降世是為了「引這些痴情怨女早早歸入情司,所以我該懸樑自盡的」。下凡只為上吊,做了吊死鬼,好引誘別人上吊,實在是奇談。這樣牽強,似乎續作者確是曹氏親族,既要炫示他知道內幕,又要代為遮蓋。

秦氏又對鴛鴦說:「你我這個情,正是未發之情……若待發泄出來,這個情就不為真情了。」太平閒人批:「說得鴛鴦心頭事隱隱躍躍,將鴛鴦一生透底揭明,殊耐人咀味,不然可卿之性情行事大反於鴛鴦,何竟冒昧以你我二字聯絡之耶?」是說鴛鴦私戀寶玉,也是假道學。續作者卻不是這樣的佛洛依德派心理分析家。

光緒年間的《金玉緣》寫秦氏在警幻宮中「原是個鐘情的首座,管的是風清月白」。甲本原刻本想必也是這樣。後四十回舊本缺鴛鴦殉主一回,同乙本,作「管的是風情月債」。看來舊本一定也是「風情月債」,甲本特別道學,覺得不妥,改寫「風清月白」,表示她管的風月是清白的。「風清月白」四字用在這裡不大通,所以乙本又照着舊本改回來,這種例子很多。

秦氏罵別人誤解「情」字,「做出傷風敗化之事」,也就是間接的否認扒灰的事。衛道的甲本仍嫌不夠清楚,要她自己聲明只管清白的風月。

第九十二回馮紫英與賈赦賈政談,說賈珍告訴他說續娶的媳婦遠不及秦氏。秦氏死後多年,賈珍還對人誇獎她,可見並不心虛,扒灰並無其事。趙岡讚美這一段補述賈蓉後妻姓氏,「其技巧不遜於雪芹。我們現在不知道雪芹在他原著後三十回是否就是如此寫的。如果這不是出於雪芹自己筆下,則這位續書人也算是十分細心了。」

第五十八回回首,老太妃薨,「賈母邢王尤許婆媳祖孫等皆每日入朝隨祭」。尤氏底下的許氏想是賈蓉妻。想必因為許氏在書中不夠重要,毫無事故,誰也不會記得她是誰,所以他處仍舊稱為「賈蓉之妻」。至甲本「邢王尤許」四字已刪。是誰刪的?

續作者將原書看得很馬虎——太虛幻境的預言除外,當然要續書不能不下番工夫研究書中預言——總是一不留神,沒看見許字,所以後面補敘是胡氏。既沒看見,那就是甲本刪的。但是看乙本程高序,對後四十回缺少信心,遇有細微的前後矛盾,決不會改前八十回遷就後四十回。而且沒有刪去這四個字的必要,只要把許字改胡字,或是後文胡字改許字就是——一共只提過這兩次。

如果不是甲本刪的,那就還是續書人刪的,因為他要寫馮紫英與賈政這段對白。馮紫英轉述賈珍的話,既然作者不是為了補敘賈蓉續弦妻姓氏,那麼是什麼目的?無非是表白賈珍以前確是賞識秦氏賢能,所以對這兒媳特別寵愛,並無別情。

舊本第一百十六回重遊太虛幻境,寶玉遠遠看見鳳姐,近看原來是秦氏,「寶玉只得立住腳,要問鳳姐在那裡。」哪像是為秦氏吐過血的?從以上兩節看來,舊本的鴛鴦之死,想與程乙本相同,都是一貫的代秦氏闢謠。

百廿回抄本寶蟾送酒一回是舊本,「候芳魂五兒承錯愛」一回不是。但是第一百十六回是舊本,回末寫柳五兒抱怨寶玉冷淡。「承錯愛」一定也是原有的。寶蟾送酒,五兒承錯愛,這兩段公認為寫得較好的文字,都出於原續書者之手。所以前八十回刪去柳五兒之死,又加上探晴雯遇五兒母女,也是他的手筆。祭晴雯「我二人」一節,一定也是他刪的,照顧後文對晴雯的貶詞。

尤三姐改為完人,也是他改的,因為重遊太虛幻境遇尤三姐,如照脂本與賈珍有染,怎麼有資格入太虛幻境?此外二尤的故事中,還有一句傳神之筆被刪,想必也是他幹的事。珍蓉父子回家奔喪,聽見二位姨娘來了,賈蓉「便向賈珍一笑」,改為「喜得笑容滿面」。乍看似乎改得沒有道理,下一回既然明言父子聚,相視一笑又何妨?

第六十四回寫賈璉:「每日與二姐三姐相認已熟,不禁動了垂涎之意,況知與賈珍賈蓉等素有聚之誚,因而乘機百般撩撥……」曰「賈珍賈蓉等」,還不止父子二人,此外就我們所知,可能包括賈薔。第九回寫賈薔「從小兒跟着賈珍過活,如今長了十六歲,比賈蓉還風流俊俏,他兄弟二人最相親厚,常相共處。寧府中人多口雜,那些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因此不知又有了什么小人詬誶謠諑之詞,賈珍向亦風聞得些,口聲不大好,自己也要避些嫌疑,如今竟分與房舍,命賈薔搬出寧府,自去立門戶過活去了。」本已謠傳父子同與賈薔同性戀愛。至於二尤,賈珍固然不會願意分潤,但如遇到抵抗,不是不可能讓年輕貌美的子侄去做敲門磚。

但是「素有聚之誚」,賈璉不過是聽見人家這麼說。而且二尤並提,續書者既已將尤三姐改為貞女,尤二姐方面也可能是謠言。即在原書中,尤三姐也是尤二姐嫁後才失身賈珍。那麼尤二婚前的穢聞只涉尤二,尤三是被姐姐的名聲帶累的。

同回又云:「賈蓉……素日同他兩個姨娘有情,只因賈珍在內,不能暢意,如今若是賈璉娶了,少不得在外居住,趁賈璉不在時,好去鬼混……」又是二尤並提。是否賈蓉與尤二也未上手?

回末又云:「二姐又是水性的人,在先已和姐夫不妥,況是姐夫將他聘嫁,有何不肯?」這是從尤二姐本身的觀點敘述,只說與賈珍有關係。作者常從不同的角度寫得閃閃爍爍。但是續書人本着通俗小說家的觀點,覺得尤二姐至多失身於賈珍,再有別人,以後的遭遇就太不使人同情了。好在尤三姐經他改造後,尤二姐的嫌疑減輕,只消改掉賈蓉向父親一笑的一句,就不坐實聚了。

其實「一笑」也許還是無礙。不是看了下一回「聚之誚」,「向賈珍一笑」只是知道父親的情婦來了。但是揆情度理,以前極寫賈蓉之怕賈珍,這回事如果不是他也有一手,恐怕不敢對父親笑。續書人想必就是這樣想。

他處置二尤,不過是一般通俗小說的態度,但是與秦氏合看,顯然也是代為掩飾,開脫寧府亂倫聚兩項最大的罪名。最奇怪的是抄家一回寫焦大,跑到榮府嚷鬧,賈政查問:

焦大見問,便號天跺地的哭道:「我天天勸這些不長進的東西 (二字程高本刪),爺們倒拿我當作冤家。爺還不知道焦大跟着太爺受的苦嗎?今兒弄到這個田地,珍大爺蓉哥兒都叫什麼王爺拿了去了,裡頭女主兒們都被什麼府里衙役搶得披頭散髮,圈在一處空房裡,那些不成材料的狗男女都像豬狗是的攔起來了,所有的都抄出來擱着,木器釘的破爛,磁器打得粉碎……」

程高本刪去「東西」二字,成為「我天天勸這些不長進的爺們,倒拿我當冤家」。原文「東西」指誰?程高想必以為指「爺們」,認為太失體統,故刪。——以前焦大醉罵「畜牲」倒未刪,也可見程高較尊重前八十回。——但是下文述珍蓉被捕,女主人們被搶劫,圈禁空屋內,剩下的「那些不成材的狗男女」又是誰?

倘指賈珍姬妾,賈蓉曾說賈璉私通賈赦姬妾,但是賈赦將秋桐賞賜賈璉時,補寫「素昔見賈赦姬妾丫鬟最多,賈璉每懷不軌之心,只未敢下手」,證明賈蓉的話不過是傳聞。關於賈珍的流言雖多,倒沒有說他戴綠帽子的。而且焦大「天天勸這些不長進的東西,」也絕對不能是內眷。

唯一的可能是指前文所引:「那些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誣衊賈珍私通兒媳,誘姦小姨聚,父子同以堂侄為孌童。這些造謠言的「狗男女都像豬狗是的攔起來了。」抄家時奴僕是財產的一部份,像牲口一樣圈起來,準備充公發賣,或是皇上家賞人。

這裡續書完全歪曲作者原意。焦大醉罵,明言「連賈珍都說出來,亂嚷亂叫,說『我要到祠堂里哭太爺去,那裡承望到如今生下這些畜牲來,……爬灰的爬灰……』」如果說焦大當時是酒後誤信人言,他自己也是「不得志的奴僕……誹謗主人」。他是他家老人,被派低三下四的差使,正是鬱郁不得志。但是無論誰看了醉罵那一場,也會將焦大視為正面人物。續作者只好強詞奪理,扭轉這局面,倒過來叫他罵造謠生事的僕人。

續書人這樣出力袒護賈珍,簡直使人疑心他是賈珍那邊的親戚,或是門客幕友。但是近親門客幕友應當熟悉他們家的事。

第一百十六回賈政叫賈璉設法挪借幾千兩,運賈母靈柩回南。「賈璉道:『借是借不出來,住房是官蓋的,不能動,只好拿外頭幾所的房契去押去。』」——甲本改由賈政插入一句:「住的房子是官蓋的,那裡動得?」對白較活潑。

榮寧兩府未雲是賜第。「官蓋的」似指官署。倘指曹的織造署,抄家前先免官,繼任到後主持抄家,曹家自己遷出官署。當時「恩諭少留房屋,以資養贍。今其家屬不久回京……應將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撥給。」曹寅的產業,在北京有「住房二所」,外城一所。抄家後發還的北京的房子也不是「官蓋的」。續書人大概根本模糊,不過要點明籍家是在曹任上。寫抄家完全虛構,也許不盡由於顧忌,而是知道得實在有限。即使不是親戚或門客,僅是遠房本家,對他們曹家最發達的一支也不至於這樣隔膜。

合計續書中透露的事實有(一)書中所寫系滿人;(二)元春影射某王妃;(三)王妃壽數;(四)秦氏是自縊死的;(五)任上抄家。

秦氏自縊可能從太虛幻境預言上看出來。滿人可從某些儀節上測知。續書人對滿化這樣執着,大概是滿人,這種地方一定注意的。第六十三回「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句,泄漏元妃是個王妃,但是續書人如果知道第三項,當然知道第一、第二項。

八十回抄本膾炙人口這些年,曹家親友間一定不短提起,外人很可能間接聽到作者自己抄家的事。他家最赫的一員是一位姑奶奶,訥爾蘇的福晉。續書人是滿人,他們皇族金枝玉葉的多羅郡王,他當然不會不知道。問題是:如果他與曹家並不沾親帶故,代為掩飾寧府穢行,可能有些什麼動機?

後四十回特點之一是實寫教書場面之多,賈代儒給寶玉講書,賈政教做八股,寶玉又給巧姐講列女傳,黛玉又給寶玉講解琴理。看來這位續書人也教讀為生,與多數落第秀才一樣,包括中舉前的高鶚。

抄家輕描淡寫,除了因為政治關係,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寫賈家暴落,沒有原著可模仿。而寫抄家後榮府照樣有財有勢,他口氣學得有三分像。

賈珍的行為如果傳聞屬實,似乎邪惡得太離譜,這位學究有點像上海話所謂「弄不落」。如果從輕發落,不予追究,成了誨淫。如予嚴懲,又與他的抄家計畫不合。

原著既然說過「不得志的奴僕們專能造言誹謗主人」的話,續書人是沒什麼幽默感的,雖然未必相信,也就老實不客氣接受了。本來對賈家這批管家也非常反感——如第一百十二回平白添一筆,暗示周瑞家的私通乾兒子——他是戲文說書的觀點,僕人只分忠僕刁仆。焦大經他糾正後,還不甚滿意,又捏造一個忠僕包勇,像包公一樣被呼為「黑炭頭」,飛檐走壁,是個「憨俠」,有點使人想起《兒女英雄傳》,時期也相仿,不過他沒有文康那份寫作天才。

後四十回只顧得個收拾殘局,力求不擴大事件,所以替禍首賈珍設法彌縫。就連這樣,這一二百年來還是有許多人說這部書是罵滿人的,滿人也這麼說。續書者既然強調書中人物是滿人,怎麼能不代為洗刷?——還是出於種族觀念。

鳳姐求籤得「衣錦還鄉」詩。寶釵背後說「這衣錦還鄉四字裡頭還有原故」。俞平伯指出鳳姐僅是臨死胡言亂語,說要到金陵去,寶釵的話沒有着落。

「衣錦還鄉」四字,就是從十二釵冊子上鳳姐「哭向金陵事更哀」一句脫化出來的。「哭向金陵」,本來也有人釋為歸葬。「衣錦」也就是壽衣。續書本來慣殺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