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告白之章:野野口修的手記 · 5 線上閱讀

在講這番話的時候,日高的表情看得出有幾分認真。或許他自己就曾經歷過銷售量不如預期的痛苦時期。

「你一直以為《死火》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你的故事很精彩。這當然無可否認,不過光有這個是不夠的。講難聽一點,如果這本書不是署我的名而是用你的,你猜會怎樣?作者的名字印上野野口修,會有什麼結果?你有什麼看法?」

「這種事沒做過又怎麼知道。」

「我可以肯定,絕對不行,這本小說將會為世人忽略,你只會感到空虛,就好像往大海中投入小石子一般。」

他的論調十分偏激,我卻無從反駁。關於出版界,我還有些基本常識。

「所以你就用自己的名字發表了?你是說你這樣做是正確的,是嗎?」

「我要說的是,對那本書而言,作者不是野野口修而是日高邦彥,它應該感到幸福。如果不是這樣,它不會被這麼多人閱讀。」

「這麼說來,我還得感激你呢!」

「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只是說出真相罷了。任何作品要受到推崇,都得有一大堆麻煩的條件配合才行。」

「這不用你說我也知道。」

「如果你知道,那應該也可以理解接下來我要講的話吧?我的意思是,今後你就是作家日高邦彥。」

「你說什麼?」

「你不要這麼驚訝,這又沒什麼大不了。我自然還是日高邦彥,你只要把日高邦彥想成書籍的售賣商標而不是人名就可以了。」

我總算聽懂他想說什麼了。

「簡單地說,你要我做你的影子作家?」

「這名詞聽來好像猥瑣了點,我不是很喜歡,」日高點頭後繼續說道,「不過明白點講就是這樣。」

我惡狠狠地盯着他:「真虧你說得出口!」

「我無意冒犯,剛剛我也講了,這對你也絕對不是什麼壞事。」

「沒有比這更壞的事了。」

「你先聽我說。如果你肯提供作品給我,出單行本的時候,我可以給你四分之一的稿費,不壞吧?」

「四分之一?真正寫書的人連一半都拿不到?這真是很不錯的條件啊。」

「那我問你,如果用你的名字出書,你以為能賣掉多少?會超出以日高邦彥的名義賣出的四分之一嗎?」

被他如此質問,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假設以我的名義出書,不要說四分之一,恐怕連五分之一、六分之一都不到?

「總之,」我說,「我不打算為錢出賣自己的靈魂。」

「你的意思是不答應?」

「當然!」

「噢,」日高露出意外的神色,「我真沒想到你會拒絕我。」

他那冷冷的語氣讓我不寒而慄。他臉色一變,眼底透着陰險的光芒。

「我本不想撕破臉,不過你沒這個雅量,我也沒有辦法。我也不用一直跟你客氣了。」說完,日高從身邊的包里拿出一個方形包裹,放到桌上。「這個我放在這裡,等我回去後,你再一個人慢慢看。看得差不多了,記得打電話給我,希望那時你已改變心意。」

「這是什麼?」

「看了就知道。」日高站起身。

日高走後,我打開包裹,裡面有一卷VHS的錄像帶。這時我還不明白,只是心中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我把帶子放進錄像機。

加賀應該已經知道了。屏幕上出現的是日高家的庭院。看到畫面斜下方顯示的日期,我的心瞬間凍結。那正是我刺殺日高的日子。

終於,一個男人出現在鏡頭前。他全身黑衣,努力不引起別人的注意,但他的臉卻被拍得一清二楚。真該死!那時為何沒想到要蒙面呢?

任誰都可以一眼認出,侵入者是一個叫野野口修的男子。這個愚蠢的人完全沒有意識到攝影機正對着他。他躡手躡腳地打開面向庭院的窗戶,潛入日高的工作室。

錄像帶只拍到這裡,卻已足夠成為充分的證據。假設我否認殺人未遂,那當警察問我為何要潛入日高家的時候,我怎麼回答呢?

看完錄像帶,我精神恍惚了很久,腦海里不斷響起殺人未遂那晚,日高曾經講過的話:「別忘了,證據不止這個,還有一樣你怎麼都抵賴不了的東西。」他說的恐怕就是這卷錄像帶。

正當我一籌莫展的時候,電話鈴響了,是日高打來的。他好像一直在監視我似的,時機恰到好處。

「看了嗎?」聽他的聲音,好像覺得此事很有趣。

「看了。」我簡短地回答。

「哦,覺得怎麼樣?」

「什麼怎麼樣……」我試着詢問最在意的那件事,「你果然早就知道了。」

「什麼?」

「那晚我會……溜進你的房間,你事先就把攝像機準備好了?」

他笑了起來。「你的意思是,我早就料到你會來殺我?那種事我連做夢都想不到呢。」

「可是……」

「該不是,」他不讓我說下去,「你自己對誰講了,說你某日某時要來殺我。如果真是這樣,難保隔牆有耳,被我不小心聽到了也說不定。」

我警覺到日高想讓我說出初美是共犯的事實。不,他知道絕對無法從我口中套出初美和我的事,才用話套我。

聽我無話可答,他繼續說道:「我會裝攝像機,是因為那陣子經常有人到院子裡搞破壞,我是為了嚇阻對方才裝的。會拍到那種畫面,我真連做夢也想不到。現在,我已經把攝影機拆了。」

他的話我一句也不信。不過,現在再說什麼都太晚了。

「然後呢?」我說,「你讓我看這卷錄像帶,想要我做什麼?」

「這種事還要我講明白,你這不是裝傻嗎?我提醒你一句,那捲帶子是複製的,母帶還在我手裡。」

「你這樣威脅我,就算我勉強答應為你捉刀,也寫不出像樣的作品。」

話一出口,我就後悔了。這擺明了,我已經屈服於他的脅迫,然而我無力與他對抗也是不爭的事實。

「不,你一定可以做得很好,我相信你。」日高一副勝券在握的口氣,他一定覺得總算突破了障礙。「我再跟你聯絡。」說完他就掛了電話。

之後的日子,我仿佛行屍走肉般活着。我不曉得自己今後會怎樣。我照常到學校上班,但可以想見,課上得一塌糊塗。恐怕連學生都有了怨言,我甚至被校長叫去責罵了一頓。

然後,偶然之中,我在書店看到了。某小說雜誌刊載了日高的作品,稱之為他得獎後的第一部作品。

我的雙手無法控制地顫抖着,迅速翻看了那篇小說。其間我感到一陣眩暈,幾乎就要昏倒在書店裡。不出所料,這本小說是以我交給日高的第二部作品為藍本改寫成的。

我陷入無比絕望的困境,每天都在想,那個殺人未遂的夜晚,自己是多麼愚蠢啊!我思量着,乾脆找個地方躲起來算了。不過,我連這樣的勇氣都沒有。就算我遠走他鄉讓日高遍尋不到,也別想更動戶籍,那麼就不可能找到像現在一樣的教職。我如何謀生呢?身體瘦弱的我沒有自信從事體力工作。我第一次深刻地體會到自己缺乏謀生能力這一事實。更何況,我心裡惦記着初美。她又將懷着怎樣的心情待在日高身邊?一思及此,我就痛徹心扉。

不久,日高得獎後的第一部作品出了單行本,銷售情況頗佳。每次只要看到它擠進暢銷書排行榜,我的心情就很複雜,極度悔恨之中又摻雜了那麼一點驕傲。平心而論,倘若以自己的名義出版,確實不可能賣得這麼好——這點我不是沒有冷靜分析過。

又過了幾天,某個星期日,日高再度登門造訪。他大搖大擺地走進我的屋子,像往常一樣,一屁股坐到沙發上。

「這是我答應你的。」他邊說邊將一個信封放到桌上。

我伸手取過,往裡一看,是一沓鈔票。

「兩百萬。」他說。

「什麼意思?」

「什麼意思?我沒別的意思,只是把賣書的錢拿來給你,按照我們的約定,四分之一。」

我驚訝地瞪着信封里的鈔票,搖了搖頭:「我說過不出賣靈魂。」

「你別大驚小怪,只要把它想成是我倆合作的就行了。這種合作關係如今也不少見,領取報酬是你應得的權利。」

「你現在做的,」我看着日高說道,「就像把婦女強暴後,再給人家錢一樣。」

「不一樣。」

「哪裡不一樣?」

「沒有女人被強暴了還默不作聲,而你倒是一點動靜都沒有。」

日高的話雖然無情,卻讓我毫無辯駁的餘地。

「總之,這個錢我不能拿。」我好不容易擠出這句話,把信封推了回去。

日高只是看着信封,並沒有動手收回的意思。他說:「那就先放在這裡好了。老實說,我來是想跟你商量以後的事。」

「以後的事?」

「講具體一點,就是接下來的作品。某月刊決定要連載我的小說,我想跟你談談,要寫些什麼東西。」

他講話的語氣好像已經把我定位成他的影子作家,而我只要稍有不從,他就會馬上抬出那捲錄像帶的事。

我堅決地搖頭。「你是作家,應該也明白,以我現在的精神狀況,根本構思不出任何小說。你要求我做的事,不論在身體還是精神上,都不可能辦到。」

但他毫不退讓,說出了我始料未及的話:「現在就要你馬上寫出來,是強人所難了點。不過要你把已經完成的故事奉上,應該沒那麼難吧?」

「我沒有已經完成的故事。」

「你別蒙我。你在編小報的時候,不是寫過好幾則故事嗎?」

「啊,那個……」我尋思搪塞的藉口,「那個已經沒有了。」

「胡說!」

「是真的,早就處理掉了。」

「不可能,寫書的人肯定會留着自己的作品。如果你硬要說沒有,那我只好搜上一搜。嗯,我想我沒必要翻箱倒櫃地找,只要看看書架、抽屜,應該就夠了。」他站起來,往隔壁的房間走去。

我慌了,因為正如他所料,練習用的大學筆記就擺在書架上。

「請等一下!」

「你打算老實拿出來了?」

「……那個發揮不了什麼效用。學生時代寫的東西,文筆粗糙、結構鬆散,根本沒辦法成為給成人閱讀的小說。」

「這由我來判斷,反正我又不是要成品,只要是璞玉就行,我會負責把它雕琢成可賣的商品。《死火》不就是經過我的加工,才成為留名文學史的佳作?」日高自信滿滿地說道。剽竊別人的創意,竟然還可以如此自誇,這點我怎樣都無法理解。

我請日高在沙發上稍坐,自己進入隔壁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