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之門:第二十四章 · 2 線上閱讀

刑警用指尖輕輕地敲着桌面。「我們最近才知道,你的辭呈好像沒有被受理。」

「咦?」

「換句話說,當公司破產的時候,你還隸屬於公司。」

「不可能。我確實把辭呈交給一個叫做山下的人了。」

「山下……業務部長吧?」

我點頭。被刑警這麼一說,我才想起了山下的頭銜。

「不過,事實就是如此。所以說,公司一直以來都有支付薪水給你。至少帳面上是如此。」

「我沒有拿過那種錢。你們調查就會知道。」我從椅子上起身強調這點。刑警笑着安撫我。「這我們知道。所以我才說是賬面上嘛。再說,還有其他和你一樣的幽靈員工。幹部恐怕是用了你的名字來分配公司的錢,因為他們知道公司遲早會面臨破產。」

「真是卑鄙……」我低聲咒罵道。

「我們還有一件事情要向你確認。」刑警豎起食指。「據你所說,簽約的程序是這樣的。一是先讓客戶將錢匯進公司的賬戶,當公司確認錢匯進來之後,再將購買純金的收據——應該叫做家庭證券,以郵寄的方式,或由推銷員直接送到簽約者手上。另一個方法則是當推銷員從簽約者那裡收到現金之後,將錢帶回公司,再請公司發行證券,直接交給簽約者。對嗎?」

「對,就是那樣。」

「問題是第二種簽約程序。」刑警說。「如果是那種做法,推銷員只要想辦法弄到家庭證券,就可以將現金據為己有。」

「咦……?」我霎時感到困惑,但隨即理解了他的意思。「話是沒錯,可是客人只要打電話到公司確認,推銷員的詭計馬上就會被拆穿了。」

「一般是這樣沒錯。不過,在你辭職之後那家公司的內部怎麼也稱不上是一般正常狀態。原本證券的發行或管理都應該嚴格執行,如今卻是任意偽造,簡直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簡單來說,只要稍微知道公司內情的人都能輕易製作證券,至於為什麼要偽造證券,應該不用我多做說明了吧?東西商事的幹部們很清楚,那種證券再過不久就只是廢紙一張了。他們打着純金收據的名目,但打從頭就沒有純金這種東西,所以不管是誰用那種廢紙胡作非為,對幹部們而言都無關緊要。」

「實際上有人那麼做……有人把錢據為己有嗎?」

「好像有。正確來說,有跡象顯示有人那麼做。」

刑警將一張影本放在桌上。那是一份文件。我看過無數次的表格。

「你知道這是什麼吧?」

「現金的收據。」

「沒錯。當簽約者支付現金時,在還沒收到證券之前,推銷員會將這張紙交給簽約者,作為對方支付現金的證據。看到這個,你有沒有察覺什麼?」

我凝視着那張紙,隨即瞪大了眼,發出「啊」的一聲。

「上頭蓋着我的印章……」

「沒錯。上頭蓋着的印章是田島的字樣,對吧?根據我們警方的調查,東西商事裡只有一個姓田島的員工。」

「可是,這不是我的印章。我不記得我有蓋過章。再說,我平常負責的都是輔助性的業務,這種重責大任的工作公司從來沒有交給我。」

「除了印章之外,你還有沒有察覺到什麼?」

「還有什麼嗎?」我邊想邊將目光落在影本上。這次我花了一點時間才察覺到邊緣處有幾個小字。

「日期是……我離職之後的一個月。」

「對吧?也就是說,有人利用你的名義推銷,並且完成了現金交易。那個人先將蓋有田島印章的現金收據交給客人,過幾天再將私自偽造的證券帶給客人。」

「可是那樣的話,」我盯着影本直瞧。「應該就會在將證券交給客人的時候把現金收據要回來,像這樣留下收據反而奇怪。會做那種事的人,應該會馬上把要回來的收據處理掉吧。」

「可是他卻不能那麼做。因為他還得瞞過公司那邊才行。你或許不知道,東西商事為了管理髮行的證券,會將現金收據、證券收據或掛號的收據建檔。犯人必須偷偷地將收據混入檔案中。」

「那麼,這是從那些檔案中……」

「我很想說『完全正確』,但差了一點。」刑警搔搔鼻翼。「事實上,好像真有那種檔案,但在強制調查的時候就已經不見了。大概是幹部不想讓警方知道受害者的身份,所以處理掉的吧。這張是偶然從尚未歸檔的文件中找到的。」

我將影本拿在手上。上頭寫的金額是二十萬,金額不大,所以應該是以現金支付的吧。

「這上頭沒有寫客人的名字耶。」

「嗯。姓名欄是空白的。」

「為什麼那個推銷員沒有寫客人的名字呢?」

「說不定是碰巧,但也可能是故意的。因為一旦知道客人是誰,就能鎖定將錢據為己有的推銷員。」

我點頭。不過只要讓客人看所有推銷員的大頭照還是抓得到。話說回來,利用離職員工的名字來騙人,這招真是高明。他應該是看準了東西商事即將倒閉,幹部們會湮滅掉交易的證據吧。此時,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並且抬起頭來。「那個推銷員盜用我的名字將錢據為己有是僅只一次嗎?」國字臉的刑警雙唇緊閉,偏着頭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應該不止。因為使用這種手段就能輕易得逞。只可惜我們沒有證據。」

我咬住嘴唇。雖然自己沒有損失,但名字被人用來做這種下三爛的事,還是覺得悔恨不已。也就是說,在我辭職之後,仍然有自稱「田島」的推銷員一次又一次地欺騙老人家。

「我們之所以搜查你家,是想要看看你的印章。如果你握有和這張收據相同的印章,就代表是你將錢據為己有。」

「我沒有。」我瞪着對方。

「我知道,只是為了慎重起見罷了。另外我們也順便調查了你的存款等。就結論而言,你沒有可疑之處。不過恕我失禮,你似乎過着相當節儉的生活哩。」

我心想:「關你屁事。」將目光從刑警身上移開。

「所以,」刑警趨身向前。「講到這裡,你心裡有沒有個底?知道有哪個無賴盜用你的名字,見機從東西商事這家騙人公司揩油的嗎?」

我的腦中馬上浮現出一個人的名字。不,應該說是聽着刑警的話時漸漸浮現腦海比較正確。

我調整呼吸,假裝在思考的樣子。我該怎麼回答才好呢?

不久,我便找到了一個合情合理的答案。我看着刑警的眼睛說:「既然是那種公司,應該全部是能夠面不改色騙人的推銷員。老實說,與其說是心裡有底,不如說是每個人都有可能。所以,真要說的話,全體員工都很可疑。」

刑警顯得有些失望。

我經常在想,如果當時說出倉持修的名字,事情會如何演變呢?他是否會遭到警方逮捕,而我在那之後的人生是否會有所不同呢?不,我想應該不會。我不認為倉持會爽快地坦誠犯案。警方手上的證據幾乎等於零。即使握有什麼證據,法院應該也不會以重大罪名起訴他。

不過我之所以沒有告訴刑警他的名字,倒不是因為考慮到這些事情的緣故,而是我認為發現他更壞的部分,並且放在自己心上,將來一定會派上用場。我決定要親手制裁他,我不希望警方介入。

幾天後,我前往倉持的公寓。目的在於確認他是否盜用我的名字推銷。

然而,倉持卻已經搬家了。一問隔壁的鄰居才知道他一個月前已經不住在那裡了。對方似乎也不知道他的下落。我順道去了負責公寓管理的不動產公司一趟。一臉橫肉的店長嫌麻煩似地翻閱文件,他告訴我倉持的聯絡地址是老家的地址。

「老家?是那間豆腐店嗎?」

「我不知道,他只有留地址。」

一看聯絡地址欄,上頭寫的果然就是那間舊豆腐店的地址。我決定打一通電話到倉持的老家。接電話的是他的母親。我說,我是倉持的國中同學。「因為最近要做同學通訊錄,請您告訴我倉持現在的住址。」

倉持的母親對我的話不疑有他,但卻在電話的那一頭困惑地說:「他的住址啊,我也不清楚耶。」

「咦?怎麼說?」

「他最近一次跟家裡聯絡是去年的這個時候,之後就音訊全無了。他那時候是住在練馬,但現在那裡電話也打不通……」他母親反問我:「倒是你知不知道我兒子的近況如何?」我答不上兩句話,只好掛上電話。

我到之前一起去過的澡堂、餐廳、咖啡店等地方轉轉,但每個地方給的回答都是一樣:「聽你這麼一說,他最近都沒來。」

我也去過東西商事所在的那棟大樓附近。然而,這麼做也只是白費工夫。倉持根本不可能毫無警戒地出現在那裡。

隨着時間的流逝,我逐漸淡忘他的事。畢竟為了溫飽度日,根本無暇找人。

我想,要是我就此忘記他的話,對我而言是再好不過的。事實上,往後的幾年我的確過着較為安穩且愉快的生活。

然而,牽繫着我和他的黑色命運之線卻沒有斷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