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茗荷之說:八月十一日夜 · 二 線上閱讀

第二場

幕布打開。庭丁起立,打開左側的入場門,傳喚證人野間百合子女士。百合子上場後,在證人席着座。

審判長:證人的姓名是野間百合子嗎?

百合子:是的。

審判長:家庭住址?

百合子:神戶市原井町一千三百號。

審判長:年齡?

百合子:二十一。

審判長:從事何種職業?

百合子:咖啡廳的服務生。

審判長:作為本案的證人,我將對你進行問話。在此之前必須宣誓。我現在開始宣讀起誓書。

審判長手捧起誓書起立,眾人一併起立。

「現在宣誓,在庭的所有人都要不違背良心地闡述事實,不隱瞞任何事,不捏造事實。」

審判長宣讀完畢後,庭丁將起誓書遞給證人,證人簽字蓋章後又遞還給審判長。

審判長:證人宣誓後必須如實作答。如果有說謊、隱瞞等行為的話,則須接受處分。

百合子:本人……本人不會說謊的。

稍頓。

審判長:證人認識花岡蘭子嗎?

百合子:是的。非常熟悉。

審判長:出於何種原因而結識的?

百合子:我們曾經在咖啡廳共事過很長一段時間。

審判長:證人你也認識阿部熊雄和鈴木實嗎?

百合子:是的。我認識。

審判長:那麼,你同他們又是什麼關係?

百合子:阿部和鈴木實經常光臨我們工作的咖啡廳,因此我們變得很熟識。

裁判長:阿部熊雄的人品是怎樣的?

百合子:這個問題嘛……說是什麼樣的人,也不好一下子說清。總之是個活潑開朗的人。

審判長:鈴木實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百合子:鈴木實那個人很老實,愛害羞,為人正直又很有學識,是個好男人,給人感覺很好的。

審判長:(稍稍微笑)據說你曾愛上鈴木實,是嗎?

百合子:(像大閨女般扭捏答道)嗯,那個事兒……

審判長:(稍稍正色)證人於去年八月十一日夜晚,曾經前往位於柳川町的阿部熊雄的家過嗎?

百合子:嗯,是的。我去過。

審判長:當時那是幾點鐘?

百合子:我記得是馬上要到十二點鐘的時候。

審判長:是因為何事前往?

百合子:什麼事兒?也沒有什麼事情。

審判長:但是,如果沒有什麼事情的話,那不是沒有理由而深夜前往?

百合子:事情啊……要說有,也是有的。

審判長:什麼事情?

百合子:因為店內沒客人所以我正好閒着,就想去他家問問他關於鈴木實的一些事情。

審判長:如果有關於鈴木實的事情,你直接和鈴木實見面談不是更好嗎?

百合子:雖說是這樣……(瞥了一眼蘭子的方向)因為有蘭子在的緣故。

審判長:原來如此,那麼熊雄也是知道證人你愛着鈴木實的事情嘍。

百合子:嗯,嗯。

審判長:好的,是因為這件事去拜訪的鈴木實啊,那麼證人你見到了熊雄嗎?

百合子:不,沒有見到。我去阿部家的路上,看見蘭子正從他家門口出來,於是……

審判長:請稍停一下,你是打開門口的大門進到院子,打完招呼後蘭子出來的嗎?

百合子:不是,並不是那樣的。是我到他家門口時,蘭子正打開大門走出來。

審判長:於是在阿部家的門口也就是路上,證人你見到了蘭子,是嗎?

百合子:是的,是在大門口。

稍頓。

審判長:當時,蘭子對你說過什麼?

百合子:蘭子當時說有事來找阿部,但阿部不在家,等了三十分鐘還沒回來,今晚多半不回來了,我們一起走吧……

這時,坐在被告席的蘭子猛地站了起來。

蘭 子:(瞪着百合子)你撒謊!你因為實的緣故,對我懷恨在心,胡說那種不着邊際的話……

審判長:肅靜!

蘭 子:不,我聽不下去了!謊話,你說的是謊話!一切都是謊話!你這個魔鬼、畜生!

百合子:說我是魔鬼、畜生?你才是魔鬼,才是畜生!和熊雄分居什麼的全都是你的計劃,都是你的偽裝!是誰把實的眼睛害成那個樣子的?難道不是你?我知道得一清二楚!我……

審判長:肅靜!

蘭 子:啊,我冤死了。你這個惡魔,就想冤枉給我沒影的罪名。你這個畜生,我冤死了,我冤死了啊。

審判長:(提高聲調)肅靜!

蘭子在被告席號啕大哭。百合子眼中含淚,瞪着蘭子。

審判長:後來,蘭子對你說熊雄不在,邀你一起回去。然後你做什麼了?

百合子:我後來立刻向蘭子道別就回去了。

審判長:是在阿部家門口分開的嗎?

百合子:是這樣的。

審判長:證人在與蘭子分開後做什麼了?

百合子:出路口乘了輛車返回店裡。

稍頓。

審判長:現在我要問的是,被告蘭子家中有女傭嗎?

百合子:有。

審判長:在本案發生時也有嗎?

百合子:我想是有的。

審判長:這女傭是工作了很久的嗎?

百合子:她家裡女傭總是待不久,不出三日就會換女傭。所以我想那個女傭也應該不是侍應了很長時間。還有我也不清楚當天她家裡的那名女傭我是否認識。

審判長:你認為他們家為什么女傭更換得如此頻繁呢?

百合子:我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很難待下去吧。

審判長:證人難道不感到很驚訝嗎?

百合子:我不覺得有什麼可驚訝的。

審判長:現在還有一個問題要問,蘭子現在的住所和阿部的住所相隔大概有多遠?

百合子:僅僅相距五六町[1]吧。

[1] 一町大約長為109.09米。

審判長:五六町。乘車前往的話,只需兩三分鐘吧?

百合子:大概就是那個距離吧。

審判長:阿部和蘭子分居後,一直住在那兒?

百合子:不,剛開始時住在較遠的海灘那一面。直到案發的兩個月前,他才搬到柳川町。

審判長:證人是否知道阿部為何要搬到蘭子的住所附近?

百合子:確實的情況我不知道,但可能是因為在遠處的話,蘭子不方便吧。

審判長:(轉向檢察官)還有什麼問題要訊問嗎?

檢察官:(起立)證人剛才證言被告與熊雄離婚分居是其偽裝,這一段證言有何依據?

百合子:雖然並不是我親眼所見,也不是不親耳所聞。但是阿部這個人並不是能夠設計出那麼陰險計劃的人。要是蘭子的話,倒很有可能設計出那樣的計劃。

檢察官:接下來是關於鈴木實眼睛受傷的問題,證人出於何種原因作證說那就是被告的行為呢?

百合子:實的眼睛受傷是發生在熊雄被殺大約二十天前,鈴木實和蘭子二人結伴去看電影,回去途經川下町的一條黑暗的小路時,忽然從暗處有人朝鈴木實潑來硫酸。硫酸濺進了實的眼睛裡。潑實硫酸的人一定是與蘭有着某種關係的男子。

百合子朝檢察官、審判長行完注目禮後坐下了。

這時,蘭子站了起來。

蘭 子:你……你有什麼證據說那種話?你被實討厭,為了發泄怨氣,就想把罪名冤枉給清白的我。(逐漸變得歇斯底里)謊話!你這個畜生!

審判長:請控制你的情緒,保持肅靜!

蘭 子:不,我不能再沉默了。這個女的……這個女的……

審判長:(轉向法警)將其暫時押至庭外。

法警、警察等強行將蘭子押至庭外,從舞台上消失。

審判長:(轉向辯護人)有什麼要訊問的嗎?

辯護人:(起立)剛剛證人回答審判長的兩份證言,都是證人的想象,對吧?

百合子:並不是想象的啊。

辯護人:但是,你不是沒有根據嗎?

百合子:說是沒有根據,可蘭子就是這樣的人啊。

辯護人:所以這兩份證明都只是證人單方面的想象。

說完,辯護人直接坐下。

檢察官:接下來,還有一個問題請證人回答。就是證人在熊雄家門口見到蘭子時,她穿着什麼樣的和服?

百合子:她穿的是胡枝子圖案的羅紗縐綢和服。

檢察官落座。

審判長:(面向陪審員)有什麼要訊問的嗎?

陪審員之一:(起立)阿部熊雄曾經逼迫蘭子,讓蘭子儘快將鈴木實的財產轉移到蘭子名下,然後拋棄鈴木實,與自己同居。此外,蘭子並未輕易實行計劃,反而愛上了鈴木實,想要違背阿部熊雄的意思,所以阿部熊雄宣稱會殺害鈴木實,並逼迫蘭子實施其計劃。這兩項事實,證人是否知道?

百合子:他有沒有說過要殺掉實,我不清楚。但我的確知道熊雄迫使蘭子去做了什麼事情……我不知道具體是什麼事情。

陪審員之一:證人是如何知道這件事的?

百合子:……嗯,每次我和熊雄談實的事情時,從熊雄的言談中推測出來的。

陪審員落座。

審判長:證人說向鈴木實臉上潑硫酸是被告蘭子的計劃,那麼,證人為什麼這樣認為呢?

百合子:……沒有什麼為什麼,只是這樣認為而已。

稍頓。

審判長:證人確認在熊雄家門口見到了穿着胡枝子圖案的羅紗縐綢和服的蘭子,是吧?

百合子:是的。

審判長:那就可以了。(面向法警)傳被告蘭子。

蘭子在法警的陪同下入庭。

審判長:被告在阿部熊雄被殺當晚,身着什麼樣的和服?

蘭 子:好像是條紋花樣的明石和服。

審判長:你穿的不是胡枝子圖案的羅紗縐綢和服嗎?

蘭 子:我不太記得了。

審判長:阿部熊雄遇害當晚,被告在熊雄家門口見到野間百合子的事實屬實嗎?

蘭 子:謊話,全是那女的瞎編亂造的。我完全不記得有那種事。她撒謊、謊話、都是謊話。

審判長:可以了,請落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