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掌之花:被下令封鎖的鬼屋 · 二 線上閱讀

二  信

有一句話叫禍不單行。從去年秋天到今年,我的事務所的成績就慘不忍睹。

我也曾對你說過的,「東海火柴」事件,東海火柴可是我的搖錢樹。我能夠在本地混跡於上流社會,說實話也都是拜東海火柴所賜。那起東海火柴損害賠償事件,讓我敗得很慘,差一點就一切從零開始了,幸虧由於常年的關係得以倖免。然後還沒來得及喘息就是這次的事件。

這次也是我擔當顧問的一家新建不久的某某百貨商場作為被告的事件,讀了一遍送來的訴狀,我覺得這真是件麻煩的案子,很棘手。

訴狀的內容,大致意思如下。

原告於某月某日下午三點左右和丈夫一起去買東西,在城市電車某某站下車,沿着某某大街某某百貨商場的建築物並肩行走,然而卻意外地從某某商場的樓頂上落下一個人,砸在了丈夫頭上,身受重傷,雖立即送往縣立醫院,終不治身亡。這是因為被告(某某百貨商場)以招攬顧客為目的經營生意,卻並未在樓頂上採取完備的防護措施所導致的損害,因此被告有義務賠償損失並且慰藉原告。

大致就是以上內容。

當然,我應訴了。並且已經進行了十二次「口頭辯論」,原告方提出了五件證物,進行過一次查證,那五件證物對我來說十分不利,其中最讓我束手無策的是,對方先於我們向本庭提出了「證據保全」的結果。

根據證據保全的記錄,某某百貨商場因急於開業,樓頂周圍的混凝土牆壁里鑲嵌的鐵欄杆之間只安裝了一部分鐵絲網,恰好原告所走的附近的上方時尚未安裝鐵絲網的部分,欄杆之間只是繫着兩根細麻繩。對被告方最為不利的是,因為是要在上補安裝鐵絲網,混凝土牆壁就設計的很矮,還有一點,繫着的兩根麻繩其中一根,剛好哪個部分有明顯切斷然後又系在一起的痕跡。

單是這個證據保全的結果,對我已經十分不利,然而還有一個自稱墜落的女人(墜落的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女人)墜落時也在樓頂的目擊證人,做了如下證言。

一個女人站在牆邊,右手扶着鐵欄杆,像是在眺望周圍的樣子,證人第二次看她的時候,她右手緊緊地握着鐵欄杆,但是上半身已經探了出去,細麻繩也因此繃得很緊。正想說太危險了,來不及鬆開鐵欄杆,只聽見麻繩啪的斷開的聲音,女人已經不見了。

證據保全的結果和證人的證言,怎麼看都對被告方不利。如果就這樣結審的話我肯定輸了。

要從根本上推翻如此有力的證據,唯一的辦法就是證明女人是帶着自殺的目的跳樓的。如果這個事實明確的話,那麼責任就在於自殺者,而不應歸因於某某百貨商場設施不完全,證據保全的結果和證人的證言也就都沒有任何說服力了。

於是我集中全力想要究明女人的墜落是自殺還是失足。

因此,首先必須查明墜落的女人的身份。想盡辦法進行了調查,但是當時的報紙只是報道「因身份不明引渡到市政府」,完全不知道女人的身份。

去年夏天,得知在一家新開的叫做某某座的曲藝場有一位叫做蝶吉的藝人失蹤了之後,立即趕去對那裡的老闆進行了詢問,他說了以下情況。

去年夏天,這個叫蝶吉的女人從東京來找我,我們這種行業,完全不知道是什麼身份、背景。只是她臉蛋也可以化得很漂亮,才能方面,會拉三弦,會敲鼓,還能唱歌,舞蹈也比較有天賦,在曲藝各方面都比較有靈氣,恰好當時有一些藝人被「納博」吸引去做兼職,我感到人手有些不足就想留下她吧,還給了她不錯的待遇,但不知為什麼她只工作了半個月,就消失不見了。

只得到這些信息,此外一無所知。

因此我想拜託你一件事,我也知道你有兩份工作很忙,拜託你這麼麻煩的事有點過分,幸好你是寫偵探小說的,這件事也未必和你的工作沒有關係,能不能拜託你幫我調查這個蝶吉在東京(應該是淺草人)的身份。如果能知道她在東京的情況和在關西的下落,大概就能知道她的墜落是自殺還是失足了。如果是自殺的話,那麼原因應該也很容易查明吧。這件事就拜託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