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十四 · 盡心下 · 三十一 線上閱讀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義也。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窬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1),無所往而不為義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0dca6388-0a00-48c5-8187-9db5a6a98bb2之也(2);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之也。是皆穿窬之類也。」

【注釋】

(1) 無受爾汝之實:指不願受別人的輕賤,就要先有不受輕賤的言語行為。「爾」、「汝」是古代漢語中表示輕蔑感情色彩的人稱代詞。

(2) 0dca6388-0a00-48c5-8187-9db5a6a98bb2(tiǎn):取。

【譯文】

孟子說:「人人都有不忍心做的事,把這種心推及到他所忍心做的事上,就是仁。人人都有不願做的事,推及到他想做的事上,就是義。人如果能夠把不想害人的心擴展開,那麼仁就會用之不竭了;人如果能夠把不挖洞、跳牆的心擴展開,那麼,義就會用之不竭了;人如果能夠把不受人輕蔑的心理擴展開,就能無論到哪裡,行為都符合義。士人,不可以和他交談,卻去交談,這是用言語試探對方來取利;可以和他交談卻不談,這是用沉默試探對方來取利,這些都是挖洞、跳牆之類的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