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十四 · 盡心下 · 二十七 線上閱讀

孟子曰:「有布縷之徵(1),粟米之徵,力役之徵。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

【注釋】

(1) 布縷之徵:是當時統治者向百姓徵收的賦稅名目。

【譯文】

孟子說:「有徵收布帛的稅,有徵收糧食的稅,有徵發人力的稅。君子只採用其中的一種,對於另外兩種,暫不使用。如果同時徵收兩種稅,百姓就會有餓死的;如果同時徵收三種稅,那麼父子就會離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