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十一 · 告子上 · 十七 線上閱讀

孟子曰:「欲貴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貴於己者,弗思耳。人之所貴者,非良貴也。趙孟之所貴(1),趙孟能賤之。《詩》云:『既醉以酒,既飽以德。』(2)言飽乎仁義也,所以不願人之膏粱之味也(3)。令聞廣譽施於身,所以不願人之文繡也(4)。」

【注釋】

(1) 趙孟:即春秋時晉國的執政大臣趙盾。此指代有權勢的人。

(2) 「既醉」二句:詩句見《詩經·大雅·既醉》。

(3) 膏粱:指精美的食物。膏,指肥肉。粱,指穀類中的精細的小米。

(4) 文繡:繡有彩色花紋的衣服。

【譯文】

孟子說:「希求富貴,是人們的共同心理。每個人自身都有可寶貴的東西,只是不去想它罷了。別人給予的尊貴,不是真正的尊貴。趙孟所尊貴的,趙孟也能使他卑賤。」《詩經》說:「酒已經喝醉,德已經享盡。說的就是已經飽嘗了仁義之德,因而不羨慕人家肥肉、精米的美味。廣為人知的好名聲集於一身,因而不羨慕別人的錦繡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