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九 · 萬章上 · 五 線上閱讀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曰:「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1)?」

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2)。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3)。」

【注釋】

(1) 諄諄(zhūn):教導不倦的樣子。

(2) 暴:顯示。

(3) 行:指個人的行為。事:指政事。

【譯文】

萬章說:「堯把天下給了舜,有這事嗎?」

孟子說:「沒有。天子不能把天下給人。」

「那麼舜享有天下,是誰給他的?」

孟子說:「天給他的。」

「天給他,是反覆叮嚀命令他的嗎?」

孟子說:「不。天不說話,只通過行為和政事顯示給他罷了。」

萬章說:「通過行為和政事顯示給他,是怎樣的?」

孟子說:「天子能把人推薦給天,卻不能讓天給他天下;諸侯能把人推薦給天子,卻不能讓天子給他諸侯之位。大夫能把人推薦給諸侯,卻不能讓諸侯給他大夫之位。從前堯把舜推薦給天而天接受了他。把舜顯示給老百姓而老百姓接受了他。所以說,天不說話,只通過行為和政事顯示給他罷了。」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為也,天也。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1)。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太誓》曰(2):『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注釋】

(1) 南河:即黃河,因在堯時都城的南面,故稱。

(2) 《太誓》:《尚書》篇名。

【譯文】

「請問把舜推薦給天而天接受了他,把舜顯示給老百姓而老百姓接受了他,是怎樣的?」

孟子說:「讓他主持祭祀而百神享用,這是天接受了他;讓他主持政事而政事有條不紊,老百姓滿意他,這是老百姓接受了他。天下是天給他的,是老百姓給他的,所以說:天子不能把天下給人。舜輔佐堯二十八年,這不是一個人所能決定的,是天意。堯死後,三年的服喪期限也結束時,舜避開堯的兒子,到南河的南邊去。天下諸侯來朝見的,不到堯的兒子那裡而到舜那裡;打官司的,不到堯的兒子那裡而到舜那裡;歌頌的,不歌頌堯的兒子而歌頌舜,所以說是天意。這樣他才回到中國,繼承了天子的職位。如果是當初就住到堯的宮室里,逼迫堯的兒子,那是篡奪,不是天給他。《太誓》說:『天用我們老百姓的眼睛來看,天用我們老百姓的耳朵來聽。』說的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