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卷二 · 梁惠王下 · 一 線上閱讀

本篇共十六章。第一章至第十二章都是與齊宣王的對話,其中有若干章都圍繞「與民同樂」的話題展開。其主旨為不管好樂(音樂)、好財、好色,本身都不算什麼過錯,怕的是不能節制私慾,殘害人民,反之,如果能推己及人,與民同樂,做到樂民之樂,憂民之憂,那便是足以實現王道的仁政,必將得到人民的擁護。此外,孟子在談到「勇」的問題時,要齊宣王捨棄「小勇」,而學習先王為天下百姓謀福祉的大勇;在談到用人問題時,指出要普遍了解民意,並以民意為準則來識別和選拔人才;在齊、燕發生戰爭而齊國已併吞燕國時,孟子又告誡齊宣王宜順應民心,從燕國撤兵,這些都反映了孟子的民本思想。第八章關於武王伐紂的評論,意謂君王如破壞仁義之道則可殺,其所表達的民貴君輕的傾向尤為鮮明犀利。第十二章至十五章,是與鄒和滕兩個小國君主的對話,從中可見在嚴峻的軍事和外交形勢下,孟子仍堅決主張實行仁政,毫不為現實功利而妥協,在他看來,一時的存亡興廢是不足為懷的,勉力行善,便是盡了人的本分,至於成功與否,卻不是人可以指望的,所以也不必計較。這是對道德具有絕對價值的肯定,也是對人的自由和尊嚴的肯定。本篇最後一章,透露出孟子在出處進退中的態度,讓人想起孔子所說「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論語·述而》),由此可以了解:「天」這樣的觀念,在儒家思想中實具有令人處變不驚、鎮定從容的意義。


莊暴見孟子,曰:「暴見於王(1),王語暴以好樂,暴未有以對也。」曰:「好樂何如?」

孟子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

他日,見於王,曰:「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

王變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

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今之樂由古之樂也。」

曰:「可得聞與?」

曰:「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

曰:「不若與人。」落霞

曰:「與少樂樂,與眾樂樂,孰樂?」

曰:「不若與眾。」

「臣請為王言樂。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2),舉疾首蹙而相告曰(3):『吾王之好鼓樂,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4),舉疾首蹙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於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此無他,不與民同樂也。

「今王鼓樂於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籥之音,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鼓樂也?』今王田獵於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幾無疾病與,何以能田獵也?』此無他,與民同樂也。今王與百姓同樂,則王矣。」

【注釋】

(1) 王:指齊宣王。

(2) 管籥(yuè):古代吹奏樂器。

(3) 蹙頞(è):皺着鼻樑。

(4) 羽旄(máo):代指旗幟。

【譯文】

莊暴來見孟子,說:「我去拜見王,王對我說他喜愛音樂,我不知該怎樣回答他。」接着又說:「喜愛音樂好不好呢?」

孟子說:「王如果十分喜愛音樂,齊國就能治理得差不多了。」

過些日子,孟子拜見齊王,說:「王曾經告訴莊暴,說您喜愛音樂,有這事嗎?」

王變了臉色,說:「我還不能喜愛古代的音樂,只是喜愛世俗的流行音樂罷了。」

孟子說:「王如果十分喜愛音樂,齊國就能治理得差不多了!不論是當代的音樂還是古代的音樂都是一樣的。」

王說:「可以說給我聽聽嗎?」

孟子說:「自己一人欣賞音樂是快樂的,與別人一起欣賞也是快樂的,哪一種更快樂呢?」

王說:「不如和別人一起欣賞更快樂。」盜墓筆記小說

孟子說:「和少數人一起欣賞音樂是快樂的,和多數人一起欣賞也是快樂的,哪一種更快樂呢?」

王說:「不如和多數人一起欣賞更快樂。」

孟子說:「請讓我為王談談欣賞音樂的道理。假如現在王在這裡奏樂,老百姓聽到王的鐘鼓、管籥的聲音,都感到頭疼,皺着鼻樑,互相議論說:『我們的王喜愛音樂,為什麼使我們苦到了極端?父子不能相見,兄弟妻兒離散。』假如現在王在這裡打獵,老百姓聽到王的車馬的聲音,看到美麗的旗幟,都感到頭疼,皺着鼻樑,互相議論說:『我們的王喜愛打獵,為什麼使我們苦到了極端?父子不能相見,兄弟妻兒離散。』這沒有別的原因,只因不與老百姓一起享受快樂。

「假如現在王在這裡奏樂,老百姓聽到王的鐘鼓、管籥的聲音,都高高興興,面帶喜色地互相議論說:『我們的王大概沒什麼疾病吧,否則怎麼能奏樂呢?』假如現在王在這裡打獵,老百姓聽到王的車馬的聲音,看到美麗的旗幟,都高高興興,面帶喜色地互相議論說:『我們的王大概沒什麼疾病吧,否則怎麼能打獵呢?』這沒有別的原因,只因能與老百姓一起享受快樂。如果王能與老百姓一起享受快樂,就可以使天下歸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