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嗎好的:一、奪命大烏蘇 · 2 線上閱讀

(二)

都是真名。

馬史,楊奮。

都是牧場上司空見慣的東西。

都是親爹起的。

馬史楊奮的家鄉有牧場有沙漠,有丘陵有戈壁,也有金礦,還有一條浩浩湯湯的烏倫古河,或可翻譯為:迷霧升起的地方。

霧起何方,邊疆的邊疆。

這裡是真正意義上的邊塞,280公里的邊境線與蒙古國接壤,秦漢更迭時,是匈奴人的草場。

後來鮮卑人在這裡放馬,後來突厥人在這裡牧羊。

唐朝時,北庭都護府韜光養晦鎮守此方,清朝時,準噶爾部厲兵秣馬雄霸此方。

……

林林總總的遊牧先民,不同的部族不同的人種,一茬一茬地把這裡認作故鄉,迷霧裡往來穿梭,潮汐一樣,走馬燈一樣。

得到又失去,融合或消亡,或俘或降或戰死,或頭也不回地遠走他方。

回不回頭,都留下鄉愁。

鄉愁最虐心,鄉愁也最無情,最容易拾起,也最容易丟。

苦才是鄉愁,不苦則丟。

十年百年千年,那些以為永不會被風化的思念執念,終究不咸不淡化雲化煙,稀釋淡忘,無聲消散,霧氣一般。

霧起何方,謎一般的邊疆。

這裡從不是個長情的地方。

新疆阿勒泰,烏倫古河畔青河縣,哈薩克人的牧場,馬史楊奮的家鄉。

縣城人口兩萬,太小的一個縣城了,比東南沿海地區的一個鎮子還要小,一個饢就能滾完。

沒人捨得滾饢,這裡的人質樸,生活極簡,糟踐糧食的事情想都不會去想。

同樣質樸的,還有人們對外面世界的想象力,以及對自己人生的想象力。除了吃飯上班養娃娃,對「生活」二字,這裡的人大多沒有什麼過高的期許。

有也不會跟人說。誅仙小說

不論是街面上還是學校里,馬史、楊奮這兩個名字,也沒人會用諧音去笑話。

都是牧場上司空見慣的東西,笑話撒。

都是親爹起的,誰敢笑話?

沒人敢惹馬史的親爹。

他有三大愛好,喝酒、罵街、疼孩子。

當過兵的人耿直,看不順眼的事就開罵,罵了沒用就喝奪命大烏蘇,烏蘇喝多了以後看誰都不順眼,包括孩子。

他對誰都凶,也凶馬史,但從不動手,周圍的人都覺得蠻奇怪,當了半輩子兵的人居然從沒打過孩子,倒也稀罕,連馬史自己都奇怪。

他疼愛馬史的方式很奇怪——買皮鞋。

買就買好皮鞋,專程托人從烏魯木齊的商場裡買,從小買到大。青河風大塵土重,他每天上班前都會蹲在門邊吭哧吭哧給兒子擦皮鞋,不擦得鋥光瓦亮成鏡子不起身上班。

他每天出門時手掌上都沾着黑鞋油,一胡嚕頭髮,臉黑一道。

路人笑他:老馬又給兒子當孝子了?

他抬腳佯裝要踹人家的自行車,腳上一雙軍用皮鞋皺皺巴巴裂皮開線,穿了快十年。

馬史的父親最敬佩的人是楊奮的父親,每每提起,每每豎起大拇指:那是個真正的文化人。

當年全縣的小白楊樹要被砍掉,馬史的父親是奉命執行的人,楊奮的父親是整個青河縣唯一一個站出來反對的人。

楊奮的父親不善爭辯,語無倫次地阻攔:少砍幾棵樹……給孩子們上學路上留點兒綠蔭。

文人愛白楊,斧子好似砍在他自己身上一樣。

有人笑他酸,也有人隱約聽懂了他,但樹到底還是砍光了,他頹唐地坐在樹樁子上,垂着頭,手撐着膝蓋。

楊奮的父親是個會計,數錢的。

和馬史的父親一樣,他也是最早開墾邊疆的那批人,來自北京。

那批人命運雷同,大多來自綠樹成蔭的錦繡之鄉,大多終其一生未能重返故土中原。

邊塞苦寒,楊奮的父親寫文章取暖,從青年寫到中年,幾乎算是唯一的愛好。

家裡有個大本子,裡面貼滿了從報紙上剪下來的豆腐塊報道,都是父親寫的,他曾是新疆多家報紙的優秀通訊員。

家裡最值錢的東西是一支金筆,一分一厘的文章稿費攢出來的,只在寫文章時用,平時鄭重地擦拭乾淨,塞進布套子,裝進皮袋子,袋子掛在牆上,旁邊掛刀。

楊奮中考時要借用,不借,那支筆父親看得命一樣重。

作家楊奮說,其實從尕尕的時候(新疆方言,小的時候)就知道,父親最大的夢想就是出一本書。

這個夢想他從未和任何人明說,需要說嗎?幾十年光陰流轉,這個夢想妥妥地和金筆一起掛在牆上,旁邊掛着刀。

從背井離鄉到把異鄉認作故鄉,父親用了一生的時光。

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他都不得不愛上這個遼遠幽寂的地方,任何一種愛都需要表達,父親的表達方式,是金筆下那一筆一畫的新疆:

刀郎木卡姆的急促鼓點,阿希克苦修者的鐵環馬棒,河狸和紅隼,墾荒者和麻扎,哈薩克年輕阿肯的冬不拉彈唱……

除了給報社投新聞稿,父親也是給出版社投過長篇書稿的吧。

在那個沒有快遞沒有電郵的年代,他應該曾無數次摩擦過街角那隻綠色郵箱,當郵遞員的自行車鈴聲響起時,他是否也曾慌忙地起身,心臟怦怦地跳?

不知道,沒聽他提起過,一個男人真正的心事,怎會向人道?

只記得午夜的餐桌上厚厚一摞稿紙,他借着頭頂15瓦的小燈泡發出的光,一字一句地謄抄。泡一杯溫熱的黑磚茶,點一根報紙卷的莫合煙,沙沙沙的輕響中,兩種青煙,各自裊裊。

楊奮起夜,睡眼矇矓地路過,父親的手掌攤開,遮在稿紙上:唉,睡不着,練練字……金筆的光澤微微閃爍,一絲羞赧,居然掛在中年男人的臉上。

沒聽他提起過投稿,也沒聽他說起過退稿,只見過他午夜獨坐,金筆在紙上沙沙響。年復一年,從一個午夜到另一個午夜。

金筆只用來寫文章,只有一次例外。

派出所里,父親彎腰埋下頭,簽下自己的名字。

是一份需要監護人簽字的保證書,簽了才能將楊奮保釋,名字寫得嚴謹工整,父親一貫的風格。

一個警員追出來,右手高高擎起,一抹金光。

滿街的人抬起頭,聽他咋咋呼呼地高聲喊:楊會計,你的筆咋忘拿了?

縣城只有一條街,父子倆慢慢走完。

家門早過了,父親的腳步卻不停,城邊的小山包前,他終於轉身,楊奮後蹦半步,下意識捂住臉蜷起腰。爸爸!他告饒,我以後再也不饞了,我再也不去門市部偷了。

沒有預想中的耳光,也沒有兜心腳,父親沒打他。

他戰戰兢兢地解釋:門市部里進了一箱健力寶,電視裡才有的那種……我以後再也不饞了。

日光晃眼,積雪未消,風裡凍了良久,才聽見父親說:……報社寄來的稿費,以後給你當零花錢。楊奮蹲在地上哭:爸爸,我給你丟人了……

父親沒去扶他,父親立在原地,手攥成拳頭,裡面緊緊握着那支筆。

父親向來木訥,父親嘴唇哆嗦了半天,方又擠出一句話:……不管生在哪兒,都要做個有出息的人。他脖子上青筋暴起,低聲地、吃力地說:不管我有沒有出息……你都要有出息。

衣襟撲簌,手指冰涼,枯草俯身偃,風來自遠方。

轟隆隆的戰車一樣,鋪天蓋地的騎兵一樣,穿越蒙古利亞的高原,攪渾烏倫古河水,橫掃西北偏北的曠野,從一個遠方席捲向另一個遠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