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五年:第七章 李贄——自相衝突的哲學家 · 7 線上閱讀

李贄本人的著作以及有關他的傳記資料,從來沒有表示出他有參加任何群眾運動的痕跡或者企圖。他對於工業農業的技術改進和商業的經營管理都毫無興趣。他的所謂「吃飯穿衣即是人倫物理」,不過是要求高級的官僚以其實際的政績使百姓受惠,而不是去高談虛偽的道德,崇尚煩瑣的禮儀。但這並不表示李贄自己有意於實踐,而只能表示他是一個提倡實踐的理論家。至於他對女性的看法,也常常被後人誤解。他不承認女性的天賦低劣,在他看來,歷史上有一些特殊的女性甚至比男人還要能幹,比如他就屢次稱頌武則天為「好後」。但是讚揚有成就的女性,並不等於提倡男女平權,宣傳婦女解放。一個明顯的證據是李贄對寡婦的守節,其褒揚仍然不遺餘力。

十分顯然,李贄沒有創造出一種自成體系的理論,他的片段式的言論,也常有前後矛盾的地方。讀者根容易看出他所反對的事物,但不容易看出他所提倡的宗旨。

但是這種前後不一併不能算做李贄最大的缺點。有創造力的思想家,在以大刀闊斧的姿態立論的時候,也不是不能見到自相矛盾的地方。盧梭倡導的個人自由,在他的鋪張解說之下,反而成了帶有強迫性的為公眾服務的精神。李贄的這種矛盾,在古今中外並非罕見。

如果把李贄的優越感和矯飾剔除不計,那麼,他的思想面貌還不是難於認識的。他攻擊虛偽的倫理道德,也拒絕以傳統的歷史觀作為自己的歷史觀,但是在更廣泛的範圍內,他仍然是儒家的信徒。芝佛院內供有孔子像,他途經山東,也到曲阜拜謁孔廟。在李贄看來,儒家的「仁」、道家的「道」和佛家的「無」彼此相通,他攻擊虛偽的道德,但同樣不是背棄道德。

在一種社會形態之中,道德的標準可以歷久不變,但把這些標準在生活中付諸實踐,則需要與不同的時代、環境相適應而有所通變。李贄和他同時代的人物所遇到的困難,則是當時政府的施政方針和個人的行動完全憑藉道德的指導,而它的標準又過於僵化,過於保守,過於簡單,過於膚淺,和社會的實際發展不能適應。本朝開國二百年,始終以「四書」所確定的道德規範作為法律裁判的根據,而沒有使用立法的手段,在倫理道德和日常生活之間建立一個「合法」的緩衝地帶。因為惟有這種緩衝地帶才能為整個社會帶來開放的機能,使政府的政治措施得以適合時代的需要,個人獨創精神也得以發揮。

這種情況的後果是使社會越來越趨於凝固。兩千年前的孔孟之道,在過去曾經是領導和改造社會的力量,至此已成為限制創造的牢籠。在道德的雄旗下,拘謹和雷同被視為高尚的教養,虛偽和欺詐成為官僚生活中不可分離的組成部分,無怪乎李贄要慨乎言之:「其流弊至於今日,陽為道學,陰為富貴!」,

如果李贄在某種程度上表現了言行的一致,那麼唯一合理的解釋也只是他在追求個性與行動的自由,而不是叛離他衷心皈依的儒家宗旨。李贄棄官不仕,別婦拋雛,創建佛院,從事著作,依賴官僚紳士的資助而生活,一直到他在法官面前堅持說他的著述於聖教有益無損,都不出於這樣的原則。

對現狀既然如此反感,李贄就對張居正產生了特別的同情。我們無法確知李贄和張居正是否見過面,但是至少也有共同的朋友。李贄的前後居停,耿定向和周思敬,都是張居正的親信。耿定向尤為張居正所器重,1578年出任福建巡撫,主持全省的土地丈量,乃是張居正發動全國丈量的試探和先聲。兩年之後,張居正以皇帝的名義發布了核實全國耕地的詔書,意圖改革賦稅,整理財政。這是張居正執政以來最有膽識的嘗試,以他當時的權力和威望,如果不是因為突然去世,這一重大措施很可能獲得成功。

張居正少年時代的課業,曾經得到當地一位官員的賞識。此人名李元陽,字中溪。他的一生與李贄極為相似:在中年任職知府以後即告退休,退休以後也以釋門弟子而兼儒家學者的姿態出現。據記載,他和李蟄曾經見過面。

由於李元陽的影響,張居正早就對禪宗感到興趣。這種興趣促使他在翰林院供職期間就和泰州學派接近,並且閱讀過王艮的著作,考慮過這種學術在政治上實用的可能性。也許,他得出的最後結論是,這一派學說對於政治並不能產生領導作用。也有人指斥張居正因為要避免學術上的歧異而施用政治上的迫害,最顯著的例子是把泰州學派中的佼佼者何心隱置於死地,但李贄則力為辯護,認為何心隱之死與張居正無關。

然則,張居正用什麼樣的理論來支持自己的膽識和行動?他的施政方針,即便不算偏激,但是要把它付之實現,必須在組織上作部分的調整和改革。而文官集團所奉行的原則,卻是嚴守成憲和社會習慣,遏制個人的特長,以保持政府和社會的整體均衡。張居正在理論上找不到更好的學說,就只能以自己的一身挺立於合理和合法之間,經受來自兩方面的壓力。他聲稱已身不復為己有,願意充當鋪地的蓆子,任人踐踏以至尿溺,這正和李贄所說不顧凡夫俗子的淺薄批評相似。張居正寫給李元陽的信,引用了《華嚴悲智偈》中的「如入火聚,得清涼門」兩句偈語,也就是說一當自己把名譽的全毀置之度外,就如同在烈火之中找到了清涼的門徑。這顯然又是心學派的解釋:對於客觀環境,把它看成烈焰則為烈焰,看成清涼則為清涼。

張居正在政治上找不到出路,其情形類似於李贄在哲學上找不到出路。創造一種哲學思想比較容易,因為它是哲學家個人意識活動的產物。但是宣布一種政治思想,以之作為治國的原則,其後果則為立竿見影,它必須在技術上符合現狀,才能推行無礙。在本朝的社會中,儒家的仁,類似於憲法的理論基礎。全國的讀書人相信性善,則他們首先就應該抑制個人的欲·望,不去強調個人的權利。擴而大之,他們一旦位列封疆或者職居顯要,也就不能強調本地區、本部門的特權。例如東南各省本來可以由海外貿易而獲大利,但由於顧全大體,沒有堅持這種特別的經濟利益,就得以保持全國政治的均衡。在這種以公眾利益為前提的條件下,政府中樞才有可能統一管理全國,而無須考慮各地區、各部門以及各個人的特殊需要。這是一種籠統的辦法,也是一種技術上簡陋和沒有出息的辦法。

在本書的前面幾章中曾不止一處的提到,我們的帝國是由幾百萬個農村聚合而成的社會。數以千萬計的農民不能讀書識字,全賴乎士紳的領導,村長里甲的督促,他們才會按照規定納稅服役。在法律面前,他們享有名義上的平等,而實際上,他們的得失甚至生死,卻常常不決定於真憑實據而決定於審判官的一念之間。本朝的法律也沒有維持商業信用、保障商業合同的規定,以此國際貿易無法開放,否則就會引起無法解決的糾紛。各地區按照其特殊需要而立法,更不能受到鼓勵,因為會釀成分裂的局面。至於在文官集團內部,也無法通過組織系統集中這兩萬人的意見,必須假借諧音諷喻、匿名揭帖以及討論馬尾巴等等離奇的方法,混合陰陽,使大家在半信半疑之間漸趨統一。以上種種情況,在長時期里造成了法律和道德的脫節。治理如此龐大的帝國,不依靠公正而周詳的法律,就勢必依靠道德的信條。而當信條僵化而越來越失去它的實用價值,淪於半癱瘓狀態中的法律也當然無法填補這種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