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十五年:第二章 首輔申時行 · 5 線上閱讀

一個從七品的下級文官,過去對朝廷的惟一貢獻只是檢舉了張居正,今天居然具有這種道德上的權威,敢於直接指斥皇帝,其憑藉者安在?萬曆的看法是,鄒元標和其他諍諫者並非對他盡忠,而是出於自私自利,即所謂「訕君賣直」。這些人把正直當作商品,甚至不惜用誹謗訕議人君的方法作本錢,然後招搖販賣他正直的聲望。

這種看法不無事實上的根據。有些文官熟讀詩書,深知百世流芳之說。他們可以找到一個題目,寧可在御前犯不敬之罪,今日受刑,明日名揚史冊。這樣的做法,說明了忠臣烈士的名譽,確乎是一種高貴的商品。否則,何以有許多人願意付出這樣昂貴的代價,放棄經過千辛萬苦掙來的進士出身,繼之以血肉甚至生命去追求?

既有這種人物具有這樣看法,則內閣首輔雖然承認現實,卻又不能放棄理想。最好金龜換酒

申時行決心做和事佬,他的誠意得到了某些文官的尊重,但並不能為全部人士所諒解。他有時被批評為張居正的循吏,有時則被指責為「首尾兩端」,即遇事左顧右盼,缺乏決心。但是申時行卻並不因這些批評而改變作風。旁人處在他地位上,可能採取比較直截了當的硬性辦法。申時行之「蘊藉」,半由天賦,另一半則因為在前任和後台那裡得到的教訓。張居正死後被參,家產籍沒,子弟流放,如果他仍然按照張的作風辦事,至少也是沒有頭腦。今日他端坐在文淵閣中張居正留下的公案後邊,當然不能忘懷張居正當年的神情氣概。這位烜赫一時的首輔,確乎把他申時行當作門生和屬吏。但也正因他申時行能夠虛心下氣,才有進步成長的機會,而終於成為張居正的繼任人。

他的前任和後台是一個聰明絕頂的人物,能夠記憶千頭萬緒的詳情末節,同時又極能了解各種人事的機微。在隆慶皇帝去世的時候,幾乎所有的廷臣都厭惡高拱,而對張居正卻表示好感。甚至他為了獲取首輔的地位,不惜與大伴馮保周旋,並以此得到慈聖太后的垂青種種情節,也得到同僚的諒解。1572年他開始為文淵閣主人,確實是一帆風順。然而在10年之後竟身敗名裂,成為歷史上一大悲劇的主角。申時行對這一悲劇的內容十分瞭然,張居正的根本錯誤在自信過度,不能謙虛謹慎,不肯對事實作必要的讓步。申時行生平不願宣揚別人的缺點,對於提拔自己的人,更不會妄加批判。他只是從這悲劇的內幕中得到了教益。

張居正的10年新政,其重點在改變文官機構的作風。這一文官制度受各種環境之累,做事缺乏條理。張居正力圖振作,要求過於嚴厲,以至抗拒橫生。在他有生之日,他猶可利用權勢壓制他的批評者,可是一旦身故,他的心血事業也隨之付諸流水。

加強行政效率乃是一種手段,張居正的目的,在於國富兵強。理財本來也是他的專長,但就是在此專長之中,伏下了失敗的種子。這其中有很多複雜情況,是為外人所未能深悉的。

這種複雜性首先見於稅收。本朝1100多個縣,表面上看來都是相等的行政單位,但實際每縣稅糧總數不僅不同,而且相去極遠。在多種情形下,總數一經規定,就因襲而不加修改。一個富裕的縣份,其稅糧總數可以是一個窮僻縣的300倍到500倍之間。

當一個縣官詳細察看他的轄區時,他更可以發現很多難於置信的事實。這足以證明我們所稱為制度,往往只是一個理想。比如說,官方所用度量衡和民間所用的就有大小的不同。又比如,很多縣份的耕地幾個世紀都沒有作過系統的丈量,其間有的增加,有的減少,甚至該地區的地形都有了改變,過去所定稅糧數額,可能已與現在實際情形大相徑庭。至於土地的所有權,經過幾易其手的典押,有時也難以認清誰是真正的地主。

有些縣份的稅額很低,粗粗一看,似乎必須提高稅額,至少這樣的縣份再也不應該有稅糧的積欠。但實際情形是,由於原來稅額低,不少農民已升為地主,而這些小地主,多系自耕農或半自耕農,仍去飢餓線不遠,他們的生活與農村富裕的地主和居住在城市的地主當然不可同日而語。這也就是說,低稅的實惠,早已為當地人視作當然,成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因素,欠稅欠糧的事情,不能因全縣稅低而遏止。

有些縣份的稅糧比較高,這就更不可能如數進入倉庫。在一般情況下,收稅達到一定的稅額,例如某縣已徵收了稅額的60%,則再催征其餘的40%極端困難。即使富裕的地主也會仿效貧窮的自耕農拒不納糧。他們根據多年經驗,知道一個縣官無法長期和成百成千以拖拉方式拒不納糧的戶主抗衡。舊稅未清常常是新稅之累,所以官方只好用種種名義把未收的部分減免,其後果就等於鼓勵拖欠而拒不納稅。縣官對欠稅的戶主沒有別的辦法,只能拘押一些人在官衙前拷打,以為其他欠稅者戒。然而這些欠稅人也另有對付的辦法,他們可以賄賂衙役,僱傭一批乞丐代他們挨打,稱為「倩人代杖」。南直隸蘇州府向稱魚米之鄉,就是這樣一個典型的地區。申時行生長於蘇州吳縣,對這些情況已司空見慣。張居正自然也深知此中積弊,所以他給別人的一封信說蘇州以賴糧著名,「其鄉人最無賴」,此地可稱「鬼國」。

百姓繳納稅糧,在規定數字外尚有所謂「常例」,即各地方官按照習慣收入私囊的附加,縣官如此,以下村長里長甲長也無不如此。地方官向上繳納稅金稅糧,總是先扣常例,至於稅額是否如數,則是另一回事。

張居正擔任首輔的時候,他用皇帝的名義責令各府各縣把稅收按照規定全部繳足,這一空前巨大的壓力為全部文官所終身不忘。批評張居正的人說,他對京城和各地庫房中積存的大批現銀視而不見,而還要用這樣的方式去斂財,必然會通致地方官敲扑小民,甚至鞭撻致死。這種批評也許過於誇大,但是張居正的做法和政府一貫所標榜的仁厚精神相背,卻也是事實,同時也和平素利用鄉村替老縉紳所行「間接管制」的形式不符。這種間接管制雖然行政效率極低,實際上卻為事勢所需,它在成萬成千農民之間解決了官方鞭長莫及的難題。

張居正還有一個錯誤,則是他忽視了文官集團的雙重性格。固然有很多官僚憑藉特權,引用私人,扶植地主和高利貸者的利益。但是「四書」所揭櫫的、為文官集團所標榜的宗旨,也並不全是口頭禪。如導之以誠意,一些有責任感的年輕人如鄒元標輩,又真能不顧一己安危榮辱,為仁民愛物的宗旨拼命。這種自我犧牲的精神,能在存亡於膚發之間擊退北方遊牧民族的內犯,也能在萬苦千辛中修復黃河的決堤。他們經常批評萬曆皇帝,其用心也未必真是「沽名賣直」,而是他們深知自我犧牲,必須得到皇帝的肯定和合作,才能使億萬百姓沾惠受益。他們之所以攻擊張居正,也正因為在他們心目中,張居正的措施放棄了古聖先賢的宗旨,而是急功好利,企圖以世俗的行政效率來代替這種偉大的精神,最終必然窒礙難行,落一個引用私人的下場。

從客觀條件來看,張居正之引用私人,是無法避免的。以我國幅員之大,交通通信又極落後,任何有能力的內閣,也不能對各種地方官有周密的了解和實際的控制。張居正一心改弦更張,10年「專政」之後,各地稅額並沒有調整;地方政府仍然無法管理農村,官吏薪給之低,依然如故。總之,這種維新不過是局部的整頓,而非體制上的變革。張居正本人認真辦事,一絲不苟,他親自審核政府的賬目,查究邊防人馬的數額,下令逮捕犯法的官吏,甚至設計各種報表的格式,規定報告的限期。他所派遣的總督和任命的尚書個個精明能幹,然而他們的誠信仍有問題。因為撇開他們本身不說,他們屬下的低級機構,依然處於各種各樣不合理條件之下,離開了權術,這些高級官員也無精明能幹之可言,而權術又總是和誠信背道而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