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若不系之舟:重返印度 · 二 線上閱讀

多年前我在英國讀研究生,第一天正式搬進宿舍的時候,隔着窗子第一次看見我未來的舍友美胡。他的一口牙齒在黝黑的臉上發出白幽幽的光,導致我在他自我介紹之前一直以為他是個黑人。我住的是男女混住的宿舍,一共三男三女,三個男生中就有兩個是印度人-美胡和約給什。

美胡和約給什分別來自印度的一南一北,個頭膚色不同,性格也大相徑庭。

美胡是在大城市孟買長大的富家公子,酷愛玩樂,是賭場和迪廳的常客。約給什則是一路自己打拼的窮家小子,性格較為內斂,而且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外出打工賺零花錢;美胡是在信仰印度教的家庭長大的叛逆分子,已經接近沒有信仰。而約給什在自己的房間裡懸掛了印度神像,每天晨昏請安,幾次祈禱;美胡的「破處之夜」就在我隔壁的他的房間發生,宿舍里每個人都聽得一清二楚。約給什暗戀許久的法國女生投向別人懷抱,他躲在樓梯的角落泣不成聲……如此不同的兩個印度人,相處得卻也十分融洽。他們最大的共同點是:同樣能歌善舞,而且都不吃牛肉和豬肉。所以我常常一邊在廚房揮汗如雨地翻炒着豬牛肉搞得滿屋子肉氣騰騰,一邊心裡默念着:約給什的神啊,原諒我們這些粗俗的野蠻人吧……

通過美胡和約給什,我逐漸認識了很多印度人,也開始意識到他們是英國最大的少數族裔。在我的學校里也有很多印度和巴基斯坦移民的第二代和第三代,美胡和約給什稱這些人為「椰子人」,暗含「棕皮白心」的譏諷之意,和我們稱美英國家長大的華人(即ABC、BBC)為「香蕉人」有異曲同工之妙。有一次印巴兩國舉行板球賽,「椰子人」們全都聚集在電視房和學校酒吧內,分別為自己也許從未踏足的遙遠的故鄉加油助威。他們情緒激昂,相互虎視眈眈,氣氛劍拔弩張,比賽結束後還差一點打起來。反倒是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土生土長的同學們情緒比較平靜,約給什說:「他們是盲目的,他們不知道歷史之痛……誰又想走到今天這一步?」

他口中的「歷史之痛」指的是1947年的印巴分治,這片傷痕累累的土地最終還是分裂為以印度教為主體的「世俗」印度和伊斯蘭教國家巴基斯坦。然而那時的我對這段歷史還是知之甚少,所以看不清約給什眼中迷霧一般的哀傷。

工作之後,我的同事中也有很多是印度人,他們代表了另一個印度-正在崛起中的大國印度。這些同事大多是畢業於印度國內名校的精英,一口英語雖然帶着濃濃的印度口音,在語法、詞彙和流利程度上卻都無懈可擊。他們頭腦聰明,反應迅速,善於表達,長于思辨-這似乎是印度特有的民族性格。遇上不懂的問題,我最喜歡請教印度人,他們口頭表達能力一流,對問題的解答清楚透徹,是天生的好老師。

自從和許多印度人成為朋友,我就開始思考一個問題:除了給印度人安上「阿三」、「阿叉」這樣帶有污辱性質的綽號,我們對他們又真正了解多少?為什麼我們的好奇心總是指向白膚金髮的歐美人士,卻一直忽略了這些棕色皮膚的近鄰?

更令我感到困惑的是西方人對於印度的迷戀。為什麼在很多中國人看來無比「髒亂差」的印度卻是西方人眼中的精神聖殿?印度果真是一個蘊含着無盡智慧的寶庫嗎?甲殼蟲樂隊去那裡學習冥想,喬布斯和朋友一道浪跡印度尋找頓悟,毛姆《刀鋒》中的男主角拉里最終在印度找到了他想要的終極真理……而20世紀60~70年代,無數嬉皮士更是聽從他們內心「來自東方的召喚」,不遠萬里來到印度,學習印度宗教,尋找內心的靈性和覺悟。可是誰能說清,這究竟是一種高貴的修習,還是用來逃遁現實生活的手段,甚至只是一種膚淺的自戀情緒?

帶着這樣的困惑和好奇,2007年底的聖誕假期,我和銘基第一次踏上了那片神秘的土地,希望找到能破解這神秘的線索。短短十天,我們看到數之不盡的造物奇蹟,也看到不忍卒睹的人間慘劇。印度是萬神殿,也是修羅場。

十天的旅途中,我總覺得眼見的一切都充滿了矛盾:髒亂不堪的小城裡隱藏瓦拉納西小巷裡造成交通堵塞的「聖牛」着豪華程度令人咋舌的五星級酒店,而門外不到一百米處就蹲着一群群正在生火取暖的窮人,這是活生生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印度教的哲學思維那麼高超繁複,而它的儀式卻又那麼原始單純;歌頌善行,強調功德積累的印度教徒卻

也不忘欺騙和壓榨遊客;貧窮的人們自己衣不蔽體,卻不忘施捨一點小錢給乞丐;一向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愛乾淨民族的印度人毫不掩飾地當街大小便;在大城市裡露宿街頭的乞丐情狀無比悲慘,然而他們不必擔心「強制拆遷」,政府不能驅趕、收容、遣返他們,因為他們有選擇居住地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他們的貧窮是受到保護的……

儘管在第一次的印度之行中遭遇了許多亂七八糟的破事兒,在我的眼中這仍然是個神奇有趣、有矛盾的多面性而且充滿了無數種可能的國度。在這樣的國度,連貧乏的那一面都滿溢着詩性 落霞文學網。我覺得印度人是最具有詩人氣質的民族,就連他們迎着朝陽蹲在曠野上大便的情景,都讓人覺得是世間最富有深意的活動。

印度教那廣博的包容性也令我着迷。它從不棄絕任何東西,這種龐大的接納和包容能力使得伊斯蘭教、基督教、錫克教、佛教、耆那教等宗教都能夠與之並存,並受到它的影響。從前的我對一些宗教的教義懷有惡感甚至是恐懼心理,可是在印度停留不過短短十天,看到印度教的包容,不禁為自己的無知和狹隘感到慚愧。

我終於意識到,在很多時候,宗教的偏執性其實是來自於人而並非它的本身,如果只是懷着學習的心態在宗教中獲取思考方式和精神力量,便不會那麼容易鑽入某些死胡同里。同樣,如果「無神論」是建立在無知而自大的基礎上,那麼根本不是一件值得自豪的事情。

清人袁枚在《續子不語》中寫道:「常見孔聖、如來、老聃空中相遇,彼此微笑,一拱而過,絕不交言,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雖然原文本身很有點兒惡搞的精神,但是那種沒有壓迫性的「天地之所以為大」的情懷,也的確正是我在印度所感受到的。

那次旅行使我漸漸開始理解西方年輕人對於印度的感情。他們(其實也是我們)所處的高度「文明」的世俗社會並不像個真正的社會,它更像是一個集市,充滿物質,講求理性,不在乎心靈的需求。當人們終於開始感受到這個社會以及自己心靈的空虛時,他們將轉而追尋那些能夠填補空虛的東西,並最終回溯到一個深刻的源頭來修復這種空虛。也正因如此,越來越多的現代人開始對古老東方的靈性傳統及它的「修復」作用發生興趣,這幾乎成為了西方社會中一股自發的潮流。

然而這些靈性的追隨者卻很少是基督徒,大概是因為正統教會教條森嚴價值觀保守,令人望而卻步。相比之下,身為「萬神殿」的印度卻相信抵達神的道路不止一條,重要的不是方式而是目的。只要目的是好的,那麼方式便也是好的。此外,今日的基督教太過基於信仰,反而忽視了以耶穌的方式生活或是從耶穌的角度看世界,印度卻深深懂得這其中的精髓。與一味遵守教條相比,它更看重精神體驗,再貧乏的小城鎮裡也總能找到靜修所和靈修中心,更有無數長須赤足的苦行者們如當年的佛陀般日復一日地苦其心志,餓其體膚,以求從塵世中獲得永恆的解脫……

印度也使我開始欣賞直覺和經驗智慧的力量,它們是對西方所提倡的理性思維的重要補充,因為世界無法僅僅用語言和數字來定義,生活中總蘊含着神秘而不可預知的東西。然而旅行結束回到倫敦,我又立刻一頭扎進了那個理性的物質世界,每天工作超過12個小時,內心焦躁不安,生活圍繞着槓桿收購模型和資產負債表而展開。我甚至沒有時間去欣賞日落之美,「靈性」之類的東西更是早被拋到腦後。印度精神就這樣悄悄地從我身邊溜走了,正如印度裔作家奈保爾在《幽黯國度》一書中所言:「在我的感覺中,它(印度精神)就像一個我永遠無法完整表達、從此再也捕捉不回來的真理……」

辭掉工作踏上旅途之後,拉丁美洲的大山大水幫我重新尋回了一些早已失落在「文明」的城市生活中的東西-野性、熱情、冒險的樂趣、與自然的聯繫……

而至於心中缺失的另外一些東西,我一直在尋找的那些東西-生命的意義,信仰的價值,理想和現實的平衡點,形而上學的問題與日常生活的調和……直覺告訴我,雖然這些問題永遠也沒有終極答案,然而有可能將思考引向更深處的線索就埋藏在某個地方-是的。在「萬神殿」。在人的森林。